试点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试点,公职人员,财产公示
  • 发布时间:2015-03-18 16:03

  我们局是个不大不小的职能部门,有一百几十号人,局长办事雷厉风行。历年来,不管是机关事务改革还是公招,我们局都走在兄弟单位前头。上级遇到难办的事,总喜欢拿我们局当试点。

  上个月,局长去汇报,上级领导神色严峻地布置了一项新任务:“社会公众都很关心公职人员的财产情况,想知道领导干部的家底有多大、其亲属都从事什么职业,却总是雾里看花、枉费猜度。我的意思是,财产公示制度先在你们那里试点,怎么样?敢不敢吃第一只螃蟹?”

  局长心里打起鼓来,这可是个相当敏感的事情。当时迎着上级领导期待的眼神,局长咬了咬牙,把胸一拍,说:“我这回豁出去了,先吃!”

  揽到这块烫手山芋,局长回来马上召集我们开会研究。我作为办公室主任,首先对财产公开的范围、对象、涉密等级、具体操作等作了初步设计,譬如分列本人年收入、配偶和亲属的从业情况及收入、不动产、投资所得、交税情况等子栏。随后,一位搞审计的同事对我的设计进行了补充完善。

  先公示哪些人的呢,大伙儿心照不宣。谁都知道,局长本身打铁不过硬,直系亲属都占着好职位,收入不菲,光我们知道的房产就有三处,私家车有两辆,另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门面收益、礼金、感谢费等收入。局里其他几个主要领导资产略少些,但也很难做到如实上报。

  会场沉寂了一会儿,有人建议可以先从中层干部做起。“上不上下不下算咋回事?对群众没有说服力,对上面也交代不过去。”立即有反对声音发了出来。

  局长的目光在我们每个人脸上扫过,催促的意思非常明显--赶快开动脑筋想辙。

  最后,行事机敏的人事科科长老贾提议:“局里有几位刚提拔起来的大学生,不如先把他们的财产公示一下?”

  老贾的点子真是高,这几个大学生干部所在的都不是要害部门,加之刚上任不久,脚跟儿还没站稳,能贪啥占啥。

  局长如释重负,颔首微笑,让我把表格和说明马上做出来,先试一下水,听听各方面的反应再说。

  【原载2015年2月5日《检察日报·市井》】

  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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