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易推,融券难管

  • 来源:投资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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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8-11-14 13:29
  《投资者报》记者:艾经纬

  10月5日,证监会宣布将启动融资融券试点后,市场对后续进程予以极大的关注。近日,《投资者报》记者连续采访了光大、招商、东方等多家券商,了解其最新动态。

  经过采访,《投资者报》获知,已有6至8家券商向监管层递交了融资融券业务申请,中信证券很可能成为首批试点,此外还将有3至4家券商获批。从程序上推测,试点工作有望在年底前正式推出,试点过程中的融资规模将超过融券规模。全面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可能会在明年,具体时间将直接取决于试点开展情况。

  在试点阶段,试点券商是资金和证券的唯一融出方,并且仅限于融出其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券商收益和融资融券市场规模有限;但等到全面开展阶段,将有更多合规券商进入、券商还可融入外部资金和证券再融出,券商整体收益和市场规模都将倍增。

  6大券商忙备战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10月7日,海通证券董事会秘书金晓斌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就该公司的融资融券准备情况如是表示。所谓“东风”,就是指管理层公布试点券商的资质条件并审核试点资格,以及融资融券业务开展的相关规则。

  据了解,包括中信、光大、国泰君安、招商、中投在内的诸多券商均早在2006年就开始筹备该项业务,但至今的最新进程不同。

  中信证券某部门负责人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该公司2006年起筹备该项业务,主体是经纪业务部在牵头,但到目前尚未成立正式的一级部门,仍以筹备小组的形式存在,而且该小组只在北京总部存在。

  光大证券人士透露,该公司两年前就成立了融资融券部,人员主要从经纪业务部、风险控制以及技术部门抽调而来,目前编制近10人,如果公司获得试点资格,该部门人手肯定还会扩充。

  国泰君安证券则在两年前成立了信用交易部,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准备工作。内部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透露,该公司很有信心获得试点资格,目前正集中忙于系统测试。

  招商证券人士向《投资者报》表示,该公司虽然早在2006年就成立了针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团队,但因为一直未有试点批复,所以该项业务准备出现中断,前段时间开始重新组建相应团队。

  而传言将获得特批的中投证券方面则表示,该公司的确在前期递交了试点的申请文件,对该项业务的准备也早就开始了。不过,与有的券商以经纪业务部牵头、其他部门做配合的模式稍有差异,中投证券主要将该项业务的准备工作交给了经纪业务部下属的交易运行部,并且定期做系统测试。

  汇总从券商处得到的消息,《投资者报》记者获悉:至今约有6至8家券商已向监管层递交了成为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申请。

  三项“额外”标准

  东方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邓宏光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融资融券属于信用交易(在确定试点名单时),监管层还是会看重规模大、风险控制比较好的券商。”

  中国证监会2006年6月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对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条件进行了规范。东北证券研究所所长袁绪亚指出,各家券商对该项业务的准备情况也是一个关键因素,这包括部门组建、软硬件配套设施等等。

  此外,还包括三项“额外”标准。

  第一项是持有的货币资金数量。“试点期间要求券商以自有资金参与,那么所选择的券商肯定要有足够多的自有资金,而且是货币资金。”袁绪亚说。

  第二项是持有的证券资产情况。袁绪亚认为,因为同时还涉及融券,所以券商所持有的证券资产情况也可能是试点券商的选择标准,那些持有大盘蓝筹股较多的券商,肯定要比持有流通市值低、绩差股票的券商有优势。

  第三项是地域因素。业内人士称,除了做整体比较,监管层可能还会考虑区域均衡,有意“照顾不同地区券商”。

  总体而言,中信证券被视为会毫无悬念地获得试点资格;上海地区可能会有2至3家券商获批;如果监管层考虑地域因素,深圳的国信证券或招商证券也有望获批;江苏的华泰证券据称也有机会。

  试点有望年内推出

  据了解,试点推出至少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证监会应先发布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明确券商开展该项业务需要具备的条件、内控制度、该项业务实施细则,包括规定业务流程、标的证券、保证金和担保物以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第二,接受券商申请后,安排对申请该项业务的券商进行现场评审,通过评审的券商需登记业务范围变更、获取经营许可证,这段时间约在一个月左右。

  第三,交易所公布该项业务技术指引,之后试点券商可能将与中登公司、交易所的信用资金交易平台进行系统测试,而这也将需要半个月以上的时间。

  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目前各环节的进展不一。上交所办公室的一位人士表示,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一直在调整中,只待中国证监会宣布即可正式启动。不过一位接近中登公司的人士向记者透露,融券过程中的券商将股票从公司专用账户上划归投资者账户在技术上可能还有待完善。

  长江证券一人士则称,融资融券业务涉及方方面面,能在年底前推出已算比较有效率了。综合券商的资产状况和其他因素,试点期间的融资规模将大大超过融券规模。此外,试点阶段还可能推出T+0交易机制。

  试点的推出时间和情况,还将直接决定融资融券全面开展的时间。但是,尽管已有倾向,但全面开展后的融资融券授信模式尚未最终确定。

  对于授信模式的问题,业内一直存有两种观点。

  代表性的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采用集中授信的专业融资公司模式。因为我国券商多数信用等级较低,可以借鉴日韩模式成立专业证券金融公司,对券商进行统一的净资本管理和集中授信。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采用券商直接授信模式(当前试点的做法)。因为在目前分业管理条件下,靠证券金融公司推动信用证券交易难度大。

  东北证券袁绪亚认为,设立证券金融公司是趋势所归。最大的理由是,毕竟券商自有资金有限,试点期间自有资金尚能应付,一旦全面推广开来,券商肯定遭遇资金瓶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数人士认为,成立证券金融公司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是这样,融资融券全面开展的进程,还取决于证券金融公司的成立时间表。对于证券金融公司何时能推出,诸多人士表示:取决于融资融券业务的试点情况,如果试点顺利,可能很快就全面铺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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