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领先,中美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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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8-10 13:30
日本和韩国在本世纪初应用新技术取代美国成为移动支付市场的领跑者。目前,日本、韩国的NFC移动近场支付已较为成熟,美国市场由于Apple Pay的推出而迅速升温,中国市场由于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推动也较为活跃。
移动支付业务早在上世纪90年代之初始于美国,但由于当时移动互联网欠发达,且美国信用卡消费习惯根深蒂固,反而由日本和韩国在本世纪初应用新技术取代美国成为移动支付市场的领跑者。目前,日本、韩国的NFC移动近场支付已较为成熟,美国市场由于Apple Pay的推出而迅速升温,中国市场由于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推动也较为活跃。其他国家中,英国运营商沃达丰参股的肯尼亚电信运营商Safaricom在2007年推出手机钱包产品“M-PESA”,成为当地市场上一款主要的移动远程支付产品。
日本
日本运营商的近场支付产品在本土市场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渗透率全球领先,既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也为运营商带来了新业务。但日本模式仅在本国内有效,由于市场环境的差异,日本运营商在国外推广没有取得同样的成功。
由于领先运营商的示范效应,移动支付技术标准统一,均采用Sony的FeliCa技术。与世界其他地区更多使用国际标准的NFC技术不同,日本移动支付普遍采用FeliCa技术。FeliCa技术是由Sony开发的非接触式IC卡通信技术,与NFC并无本质上的差异。尽管FeliCa没有被采纳为国际标准,但依然可以被NFC兼容。
日本最大的运营商NTT DoCoMo于2004年7月推出移动支付品牌“Osaifu-Keitai”(直译为“移动钱包”),FeliCa芯片内置在手机中。由于主导运营商的示范效应,以及此前FeliCa技术已有一定应用,其他两家运营商KDDI和软银均采用FeliCa技术分别于2005年7月、2005年11月推出了各自的移动支付品牌“au”、“S!Felica”。
运营商主导,联合银行、商家和手机厂商等移动支付产业链参与者。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最初几年,日本银行业处于重组之后的整合阶段,尚无暇顾及互联网创新业务,移动支付并不是其业务重点,日本三大运营商通过注资银行或与银行合资的方式,获得支付业务资质,联合银行推进移动支付。
对于商家,由于日本的连锁快餐和便利店非常发达,麦当劳以及三家领先的便利店7-11、罗森(Lawson)、全家(FamilyMart)等商户覆盖了多数人群,一方面为移动近场支付提供了丰富的使用场景,另一方面较少的商户数量降低了运营商与商家谈判的成本。同时,在业务开展初期承诺为商家承担安装特殊读卡器的费用(以每月向商家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投资),向商家收取的交易佣金也比银行低。此外,由于手机钱包的用户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商家将其视为有效的营销工具,主动与运营商合作。
对于手机厂商,运营商采用定制或半定制的方式,一方面通过让利保证手机厂商的利益,另一方面则保持了统一的标准。
信用卡渗透率较低,移动支付推广门槛低。日本的信用卡最先是由零售商于20世纪60年代引入,零售商通过个人金融公司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信贷。为保护零售商的利益,日本政府对银行发展信用卡业务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直到1982年才允许日本银行通过成立全资信用卡附属公司间接介入信用卡业务,直至2004年4月才允许日本银行直接发行信用卡。
由于发卡方的利息收入较低,以及收单市场的竞争程度较低,日本信用卡的年费和商户手续费均较高。同时,信用卡额度也有限。因此,尽管日本信用卡普及率较高,但使用率比美国低很多,在日常小额消费中仍普遍采用现金,降低了移动近场支付推广的门槛。
手机普及率、3G网络建设进度、金融管制政策和手机文化等因素为移动近场支付的推广奠定了条件。首先,日本的手机普及率非常高,在移动支付推出之时,日本的手机普及率已接近70%。
其次,日本是最早推进3G移动网络建设的国家,NTT DoCoMo于2001年开通了全球第一张WCDMA商用3G网络,其后KDDI和软银分别于2002年、2005年获得3G牌照,目前日本是全球3G用户渗透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良好的网络条件为推广移动支付创造了条件。
第三,日本的金融管制政策较为宽松,降低了非金融机构如运营商进入移动支付市场的门槛,日本金融厅于2000年5月在《异业种加入银行经营及网络专业银行等新型态银行执照的审查指针方案》中明确提出允许其他行业参与银行业的方针。
第四,日本的通勤方式催生了手机文化,日本民众上下班主要选择守时快捷的公共交通,易于携带的智能手机可以用来消磨时间并处理事务,所以日本拥有丰富的手机文化,这极大地推动了移动支付习惯的培养。
移动近场支付的便捷性提高了用户粘性。手机钱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消费者无需手持现金或者携带多张卡,只要使用手机即可支付账单、获取优惠券、支付交通费、购买各种门票,还可享受积分服务,许多用户只要尝试过一次,就会经常使用这项服务。
韩国
韩国的移动支付市场发展环境和发展历程与日本有许多类似之处,但也有一些独特之处。
技术方案统一,前期采用红外技术,随后转为NFC方案。韩国三大运营商韩国电信(KT)、SK电讯(SKT)和LGU+,早在2003-2004年左右,均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了基于红外技术的移动支付业务,随后在2006年开始采用NFC支付方案。目前SK和KT分别有“MONETA”和“K-merce”移动支付品牌,合计占据韩国一半左右市场份额。
由于银行的强势,不同于日本的运营商主导模式,韩国是运营商与银行合作模式。运营商对于终端厂商能够施加较大的影响,但在发卡领域,移动运营商更多地采取与银行和卡组织广泛合作的方式。韩国信用卡市场非常发达,信用卡渗透率高、特约商户众多、信用卡消费占比高,除了银行之外,还有规模较大的专业信用卡发卡方,市场竞争激烈,各家银行都有扩张业务的需要。同时,韩国政府出台众多推广近场支付的鼓励政策,推动运营商与银行合作开发近场支付市场。其中,运营商控制移动支付入口,获得NFC安全元件使用费用;银行掌握用户的数据和资金,并获得支付手续费。
运营商通过股权方式与卡组织进行合作。2010年2月,SKT收购了HanaSK卡公司49%的股权,成为首家提供“移动信用卡”的电信-金融公司;2011年6月,KT Capital收购了韩国BC卡公司38.36%的股权,成为其最大股东并在后期不断增持。由于运营商与银行卡组织形成了股权合作关系,双方基本不存在利益冲突。以BC卡组织与KT的合作为例,KT专注于创建稳定的通信技术环境,鼓励手机厂商提供更多的NFC手机;拥有22家金融机构和14家发卡行合作会员的BC卡组织则旨在构建TSM平台服务体系,提供API接口,使得成员银行将其各自的移动钱包业务整合至平台。
美国
美国是移动支付技术的诞生地,但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商业化的产品推出,这与美国的市场环境密切相关。金融服务企业通过银行卡和个人支票在个人支付领域树立了很高的市场壁垒,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支付工具发展进度反而落后于亚洲地区。直到2010年前后市场上才陆续出现一些近场支付产品,但进展较慢。2014年9月ApplePay推出之后,美国市场步入较快发展时期,多方力量推出各种类型的支付产品。
信用卡渗透率高,消费者享有便利的支付和消费信贷工具。信用卡在美国已经有超过50年的历史,早在1960-1970年代便形成了完善的体系,产生了两大成熟的信用卡组织——Visa与Master Card。两大卡组织均由银行机构自发形成,是银行业的联盟,当时银行机构成立联盟的目的即是为了联通持卡人的发卡行与商户的结算行,便利支付清算。同时,信用卡将支付工具和消费信贷合二为一,银行的支付清算结算与信贷业务分离,银行卡联盟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支付服务,银行则负责提供消费信贷资金。
主要移动支付应用场景相对缺失,便利店与公共交通业态落后于亚洲。便利店与公共交通等领域是移动近场支付最为常见的应用场景。然而由于美国人口密度远低于亚洲,便利店业态不及亚洲地区发达;同时,美国的汽车文化也使得公共交通的使用不及亚洲地区发达。
没有主导力量,运营商、零售商、互联网企业等多方提出各自的移动近场支付解决方案,技术标准不统一,推广困难。美国的移动支付产业链由互联网公司、电信运营商、手机制造商、卡组织、银行、连锁商户等组成,各个领域发展成熟,均存在行业巨头,没有非常强势的主导方。美国移动近场支付产品主要来自四类发起方:
●电信运营商:由Verizon、AT&T、T-Mobile共同设立的SoftCard,2009年宣布成立并于2012年初正式推广,已被Google收购。
●零售商:星巴克移动支付APP“Starbucks Card”;沃尔玛等连锁零售商联合组织MCX推出的CurrentC等。
●互联网公司:Android Pay(Google Wallet)、Paypal、Square等。
●手机厂商:Apple Pay
上述不同的移动近场支付涉及不同的利益分配方式。其中,Apple Pay完全遵从目前银行卡支付的利益分配方式,发卡方、收单方、转接清算方格局不变,Apple仅向发卡方收取一定费用。Google Wallet、SoftCard、Paypal、Starbucks也类似。CurrentC则完全抛弃零售商又爱又恨的信用卡支付系统,仅支持借记卡,避免了商户接受信用卡支付中因发卡方垫资和信用卡诈骗所产生的较高成本。
中国
我国电子支付尤其是移动支付增长迅猛,其中银行机构仍是主要力量,但支付机构发展迅速。移动支付中近场支付占比仍较低,不过我国流通中现金占GDP比重较高,每年银行卡消费金额超40万亿元,未来移动近场支付市场空间巨大。
产业发展落后于日韩,与美国基本同步。不像日本和韩国移动近场支付产业已经比较成熟,我国近场支付产业刚刚起步,与美国的发展进度基本类似。
我国移动远程支付起步较早,运营商早在2000年前后就推出了基于话费计费系统的短信支付,主要为SP/CP提供代收费服务。但受限于产业发展环境、产品应用场景、手续费率及用户体验等原因,运营商的短信支付业务并没有大规模发展起来。只有等到国内电子商务产业启动后,线上支付才迎来大规模发展,这一时期主导市场的是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企业。而移动远程支付则是伴随着最近几年移动互联网产业的爆发才迅速推开。
商业基础设施落后、产业缺乏主导方、3G网络建设滞后是我国近场支付起步较晚的主要原因。我国信用卡普及率较低,日常消费场景中现金仍是最主要的支付方式,同时手机普及率也比较高,这无疑降低了近场支付推进的门槛。但我国近场支付发展落后于日韩,其原因有与美国相同的方面,如技术标准不统一、产业发展缺乏主导方等;也有独特的中国因素。首先,由于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我国商业基础设施包括连锁便利店、快餐店以及POS收银终端等与日韩相比有较大差距;其次,我国3G牌照发放过晚,为了培育TD-SCDMA产业,我国直到2009年才发放3G牌照,比国外晚了七八年之久。
金融机构、运营商争夺主导权,互联网支付企业异军突起。我国移动近场支付产业参与者包括银联、银行、运营商、互联网支付企业以及手机厂商等。我国最早的移动近场支付产品为三大运营商在其移动远程支付产品基础上推出的电子现金业务。随后银联、银行、互联网支付企业以及手机厂商均推出了各自的近场支付产品。多年来,银联、银行和运营商一直在争夺近场支付产业的主导权,一方面拖后了产业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将市场机会拱手让给近年快速崛起的互联网支付企业。
支付基础设施迅速更新,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近场支付产业将迎来爆发期。
我国具备NFC功能的手机和闪付POS正迅速普及,银联闪付POS已占近30%,而新手机中支持NFC的比例更高。而且近两年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大踏步向前发展,已经和美国一起成为全球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引领力量,手机在商业与消费场景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这样的条件下,各参与方也加快了近场支付业务的推进步伐,我国近场支付产业将迎来爆发期。
主要参与者各有优劣势,未来将既有竞争也有合作。主要参与者中,互联网企业和具有“互联网思维”的手机厂商势头最盛,拥有庞大的用户和较强的竞争力。银联联通各家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的平台很有价值;银行则受限于垂直账户体系,但作为资金提供的优势十分明显。运营商面临手机厂商的竞争,受到的威胁最大。
尽管目前银联、运营商的近场支付产品推广较早、推进程度领先,但都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未来市场格局将由各自的竞争力和复杂的相互博弈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