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与真实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豪华会所,救助站,计划生育,违章建筑
  • 发布时间:2015-08-19 12:19

  豪华会所vs救助站

  最近,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站把大楼一二层租出去做了经营场所。就这么着,整洁的救助站大楼,一头是“×××会所”,另一头并排挂着一本正经的“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管理站”的招牌。公众一看就傻眼了,领导还觉得怪无辜:“当年确实是情况比较不好”,上面“催着搬”,救助站“没经费”。主管部门民政局也承认,他们知道门面“租出去了”。

  更何况,根据救助站的说法,临街的两层大楼签了三十年租约,月租六千元,收入刨去装修费,一百五十万元余款都交给了区财政。

  就差往自己脑门上扣一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牌匾了。

  可惜,除了这几句语焉不详的辩解,公众得不到更多解释。没有人告诉他们为什么救助站要靠出租楼面办豪华会所的方式来筹措运营经费,没有证据说明救助站从中得利多少、钱又去向何方,更没人透露是谁拍板让两层的临街楼面以明显低价一租三十年。

  新闻曝光当天,会所被勒令停业,有关部门表态会认真调查。会所立即停业,似乎彰显出民政部门对舆论监督的重视。只是,如果权力得不到监督,只靠领导灵光一闪,开恩,特批,算是真正的改善吗?

  变来变去,都是权力的任性而已。

  计划生育vs按时怀孕

  我们都听说过计划生育,可你听说过按时怀孕么?

  河南焦作就出了这样的事儿,还是正儿八经写在焦作市山阳区信用联社《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怀孕要申请,入职一年后才有资格怀孕,要是不按时怀孕,除了罚款,从此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都不予考虑。

  说是征求意见,可没打算真要你提意见。

  也别奇怪信用社如此自信心爆棚,人家有的是底气:虽然《妇女权益保障法》早就规定了任何单位都不能在服务协议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可就算单位非要反着来又怎样?

  《劳动合同法》说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一句话,违法了,要批评的。

  至于改不改正,就没人管得着了。

  如此宽松的环境,“管人管到子宫里”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毕竟,比起女员工怀孕后要面临“没有足够的人干活儿”这么令人束手无策的局面,单位发文件违法的后果,简直轻微得不值一提。

  违章建筑vs交费豁免

  据说这事儿不算是孤例:建了违章建筑怎么办?给政府交钱就能消灾。至少在湖南平江县南江镇,这样的事情已经持续了两年,直到最近才被居民举报。

  按照南江镇党委书记宋炼钢的说法,原本镇上对违建管控严格,后来他上台了,觉得“几十上百栋房子拆起来,人力物力都耗费掉了”,不如“搞点钱算了”,“这些钱我们都会用在城镇基础建设上的”。

  如今事情被揭发,镇上很无辜,书记好生气:“那些反咬政府的人没有良心。”

  只是不巧,网上还留着记录--南江镇的超豪华政府大楼被举报违规超标,并且还存在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的情况。

  盖房子成了生意,居民的小楼生生滋养起了镇政府的违规超豪华大楼,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魔幻现实主义画面了。

  如今,此项收费已经被认定违规,党委书记也说了,接下来会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这下是符合规定了,可那些曾经在政府的默认下盖起高层小楼的人怎么办?他们就该吞下这朝令夕改的苦果?用他们的“赞助费”建起来的豪华镇政府大楼也能一视同仁地按规定拆除不?

  【原载2015年7月8日《中国青年报·新闻眼》】

  黄昉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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