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悔过为何?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贪官
  • 发布时间:2015-08-19 12:24

  6月26日,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原特邀咨询、副市长王国群因受贿罪被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记者日前获悉,王国群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这么多年,我觉得自己违纪违法,都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的,再加上不学法、不懂法,成了一个法盲,最终落到身败名裂的下场。”这是王国群在悔过书中写下的内容。

  一个副市长、一个曾经的地方公安局局长,在东窗事发后以“法盲”替己开罪--这究竟是羞辱自己以博同情,还是变相检举相关用人制度?联想太多,徒增烦恼。不过,有个趋势挺值得深思:贪官悔过怎么如此悖逆常理常情,越来越显得无厘头?

  不妨看看“主演们”的部分台词: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称,受贿是“担心自己的晚年生活”;北京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董金亭称,受贿是为了“办高级美容卡”;四川眉山原副市长余治平称,受贿是“不想被认为神经不正常”;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副厅长李友灿称,受贿现金“只为静静欣赏”……

  说出这些奇葩理由,很容易招人骂。不过笔者认为,从实质而言,这似乎恰恰也说明,“老虎”或“苍蝇”业已窥破了法制逻辑的底线,反正传统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未必能左右“罪刑法定”的根基,落马后表现好不好与最后的罚单关系越来越小,还不如天花乱坠一番。

  一来,既省得忏悔沦为一场秀,甚至沦为与法律罚单博弈的筹码。惺惺悔过是假,开脱罪责是真。这些年,舆论对悔过书被道具化的担心从未断绝。2007年,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张绍仓的悔过书,就有多处抄袭了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朱福忠的悔过书。连悔过都要抄袭,还不如信口胡诌来得“真性情”。二来,民众对贪官悔过这回事,向来秉持高度警惕。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道理。台上反腐败、私下捞钱财,如今进了笼子,就立地成佛了?贪官的演技,大多能角逐“小金人”,扯谎忽悠多了,再写出“情真意切”的悔过书,你觉得有多大的可信度?身陷囹圄才幡然悔悟,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原载2015年7月22日《渤海早报·渤海时评》】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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