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制度性腐败

  • 来源:英才
  • 关键字:腐败,传统社会,制度性
  • 发布时间:2015-09-02 14:09

  历代皇帝为了治理腐败,可谓绞尽了脑汁,想尽了办法,用尽了激烈手段。

  腐败是传统社会的顽疾,历代皇帝为了治理腐败,可谓绞尽了脑汁,想尽了办法,用尽的激烈手段。

  朱元璋在反腐过程中杀掉的官吏在10万—15万名之间。由于诛戮过甚,有些衙门没有人办公,朱元璋不得不实行“戴死罪、徒流办事”、“戴斩、绞、徒、流刑在职”的办法,叫判刑后的犯罪官吏,带着镣铐回到公堂办公。

  虽然力度如此之大,然而朱元璋期望的良好吏治也没能出现,洪武一朝贪污事件仍然层出不穷,“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众多。”弄得朱元璋连声哀叹:“似这等愚下之徒,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在他死后,腐败更是迅速发展,大明最终以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的王朝之一被列入历史。

  治腐无效

  为什么这些反腐措施不能取得治本之效呢?原因很简单,这些措施都没有触及到根本。

  中国传统社会的腐败大多数时候都是一种制度性腐败。它的产生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权力决定一切”的社会运转机制。古代中国是一个“超经济强制”的社会。凭武力夺取天下的中国皇帝,可以对天下一切人随意“生之、任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而各地官员则是各地的“土皇帝”,在自己的地盘上,一手遮天,说一不二,独断专行。下属们除仰自己之鼻息外,别无他法。因此,他们也很容易作威作福,专擅恣肆。

  这是古代中国制度性腐败的第一个基础:权力支配一切。

  第二个基础则是权力不受约束。虽然中国古代王朝通常都很重视监督机制建设,御史台、都察院在历代都是朝廷重要的衙门,但几乎每一个王朝,监察系统发挥的作用都非常有限,甚至根本就是空转。

  中国传统的权力制约机制是封闭的,它排除外来力量的参与,特别是拒绝引入民间的监督力量,因此是一种体制内的自体监督,效力自然非常有限。所有官员都处于同一权力体系之内,受到“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个同样的游戏规则的左右,监察官员打“大老虎”,随时可能为其反噬。所以传统时代,大多数时候监察官员只能“打打苍蝇”。

  第三,低薪制导致腐败的恶化。因为皇权专制的早熟,古代中国很早就建立了一支庞大的官僚队伍。这些官僚队伍历代以来随着皇权专制的发展又不断扩张,导致大多数时候他们的俸禄支出对朝廷构成了沉重的财政压力。

  比如西汉末年,官员俸禄支出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所以支付官俸成为财政上一大难题,为了节省开支,薄俸制就成为大多数时候不得已的选择。而且历代王朝在遇到紧急情况财政紧张之际,最喜欢采取的措施就是扣发甚至停发百官薪俸,这就更造成官员们生活压力巨大。

  薄俸致腐

  传统社会的低薪制,到底低到什么程度,离满足基本生活相差多少?

  比如曾国藩在做翰林院检讨时,年收入为129两左右,年支出为608两左右。赤字480两左右,需要自己想办法弥补。这是当时京官的常态。不仅大部分王朝都采取薄俸制,有的王朝甚至还采取无俸制,不给官员开工资。比如北魏王朝和元王朝早期。

  游牧民族建立的王朝,一般都以战争抢掠为生,所以立国之初,北魏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俸禄。当时北魏文武百官的生活来源,主要靠朝廷赏赐的战利品。但是获得赏赐最多的当然是随军出征的将士及文武官员,留守的官员所获甚少,甚至根本捞不到赏赐。

  北魏名臣高允在任中枢机要官员中书侍郎时,“时百官无禄,允常使诸子樵采自给”,“家贫布衣,妻子不立”,其家“惟草屋数间,布被缊袍,厨中盐菜而已。”出任机要,而家贫如此,可见北魏官员待遇水平是何等不公平。

  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留守文职官员和地方官员的主要收入就靠贪污受贿、“刮地皮”。史载当时无禄之官,“率是贪污之人”,“少能以廉白自立”,以至百姓视他们为“饥鹰饿虎”。北魏太武帝时,公孙轨出任虎牢镇将,“其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者百两(辆),载物而南”,百姓登山怒骂相送。

  北魏前期的皇帝们在反腐上可谓机关算尽,但他们没有意识到没有俸禄制度是一个根本制度缺陷。直到孝文帝时期,北魏君主才想通一个简单的道理:不给百官发俸禄,不可能达到地方吏治的清明。因此才开始制定俸禄制度。孝文帝结束了北魏100多年无俸的历史,然后再厉行惩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并且为他的汉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制度条件。

  朱元璋反腐未能治本,也有俸禄制度方面的原因。在中国历朝历代皇帝中,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最小气的。史家因有“明官俸最薄”之说。以县令收入为例。明代正七品县令月俸只有七石五斗。

  那时的官员,并不享受国家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但不享受别墅、小车、年终奖,也没有地方报销吃喝费。用七石五斗粮食养活一个大家庭甚至家族,这个县令的生活只能是普通市民水平。而且明代对于官员办公费用不予考虑,师爷、账房、跟随、门房和稿签等手下均需要县令来养活。作为县令,还要在官场上迎来送往、交际应酬,这就给官员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这种低薪制造成两种结果。一个是奉公守法的官员,生活极为清苦。比如洪武朝弘文馆学士罗复仁性格质直,经常在朱元璋率直发言,因此朱元璋称他为“老实罗”。不过对这个到底是真老实还是假老实还有所怀疑,因此有一天便服到罗复仁家去私访,恰逢罗复仁正站在一张折了一条腿的木梯上填补一块剥落的粉壁。朱元璋不觉感慨,说:“老实罗确实老实,是清廉之员,不用再修房子了,朕赏你一套新住宅。”于是赐给他城中府第。

  最为极端的例子是洪武朝官至正三品的通政使的曾秉正,去职时竟“贫不能归”,实在没有办法,“鬻其四岁女”,充作路费。朱元璋一听,不仅没反省自己的低薪政策,反而勃然大怒,“帝闻(曾卖女一事)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明史·曾秉正传》)。翻开明史,这类清官生活困苦甚至饥寒的例子,随手可见。

  另一个结果是大部分官员不得不想“歪门邪道”弥补自己的亏空。贪污腐败当然就不可避免。

  文|张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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