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房养老的惨淡 看老人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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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22 14:40
近日,广州媒体以“以房养老试点一年仅12户签约”为题,报道了全国推动“以房养老”的惨淡状况。据新华社电,2014年7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今年4月份,第一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推出。然而截至目前,仅有十余户居民愿意成为“吃螃蟹”的人。
“保险版”的以房养老,其鲜明的特征是:为投保人提供养老金的周期与生命等长,投保人在身故之前享有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等权利。投保人身故之后,房产处置的剩余所得将会返还给继承人。一切都想得很周到,但遇到的却是如此惨淡的局面。为什么呢?就是没有弄懂中国人的传统观念。
以房养老,在老年人眼里是一种保障:是要继承人尽养老责任。上海民政部门的调查表明: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99%的子女反对父母以房养老。正如有的老人所说,你自己有财产,子孙才会孝顺。自有住房既是老人生活的必须,又是老人最大的不动产,一旦失去支配权,何来保障?
其次,老人理财图的是一种稳定,而不是一种奢华,必须量力而为。老人的生活必须稳定,必须保持一种常态,真正老年的需求,就是“平静地养老”,就是一种生命的延长。通过变卖房子去追求更好的享受,不是老人理财的理念。
最后,必须指出,以房养老是一种理财“产品”,这种产品是以人的寿命期长短来决定其是否盈利的,正如广州首批签约现价500万元的房子,月入1.5万元的例子,老人的寿命要从投保日起超过27年,保险公司才会亏。从65周岁开始,这个投保老人几乎要活到92岁。这里还不算房子在这27年里的增值。能够留给继承人“房子处置后的剩余所得”,只会是人家赚完之后的尾巴。这也是“保险版”以房养老遭遇“惨淡”的原因。
传统养老观念不易变,变的是少数。与其硬要跟传统观念过不去,不如适应这种传统观念,为老人做一些稳定的、保本的、收益相对高一些的理财产品,使他们的老年生活能够在现有资金情况下,实际收入能够赶得上物价增长,能够不降低生活水准,就很不错了。
本报特约评论员 省政府参事 王则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