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托起农民致富梦

  • 来源:中国扶贫
  • 关键字:金融扶贫,农民,竹溪
  • 发布时间:2015-11-02 14:13

  湖北省竹溪县实施金融扶贫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竹溪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秦巴山片区连接鄂渝陕的边贸口子县。2014年底,全县重点贫困村73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5万户11.1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5%。县委、县政府针对全县农村贫困面大人多、贫困程度深的实际,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子,以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为核心,创新金融产品服务精准扶贫,初步建立了“政策引导、银行参与、农户贷款、政府贴息”的金融扶贫机制,贫困乡村扶贫开发呈现出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体制放活、社会和谐的良好态势。

  一年来,全县累计发放金融扶贫贷款1.9亿元,惠及贫困户1844户,合作社、专业大户129家,龙头企业15家;实施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危房改造1900户;撬动社会资本发展农业产业基地13万亩,培育家庭农场23家、专业合作社102家;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818元,减少贫困人口1.3万人。

  做法与成效

  针对贫困户无抵押,政府无担保难题,政府利用基金拉动,统筹安排2000万元资金作为扶贫贷款风险基金,设立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担保公司通过向上争取、财政预算、社会募捐等办法,每年融资不少于1亿元作为扶贫贷款担保基金。银行分别按贫困农户1:5、企业1:10的放大倍数发放扶贫贷款。对共同认定的不良损失扶贫贷款,政府风险基金承担50%,银行承担50%。一年来,政府风险基金拉动银行投入1.7亿元,综合效益放大了近8倍,解决了农户“贷不到”的难题。其中,在邮储银行注入“互惠贷”“助农贷”“扶贫贷”等专项风险金1000万元。农行共投放“扶贫类”贷款2713万元,已受理待投放贷款3300万元,该行也成为全省仅有的两家“贫困户”授信评级试点单位之一。

  竹溪在认真落实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的同时,把财政扶贫资金转变为政策性贴息、担保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统筹安排1500万元作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着力解决了农户“贷不起”款的问题。按照全额贴息、差异化贴息或利率补贴等方式,对扶贫贷款利息进行补偿。对贫困户贷款额度每户不超过10万元,贴息年限为3年,每年分别贴息100%、90%、80%;对产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贴息年限为2年,每年贴息50%,特别注重对带动贫困户占比达到50%或年带动贫困户脱贫达到10户以上的,给予全额贴息;对县域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贴息年限为1年,贴息50%。近年来,通过财政贴息的扶持,在竹溪已涌现出一批像蒋家堰镇敖勇、彭寿高,中峰镇陈卓等创业成功人士,返乡流转土地,带动农户发展核桃、药材、苗木花卉、养殖等致富产业,务工农民人均增收达5000元以上,真正最大限度发挥了财政贴息资金的帮扶作用。

  同时,竹溪县充分调动和发挥多方积极性,实行政府、银行、保险联动合作,不断拓展保险领域,开辟保险项目,政银联手着力解决了银行“不愿贷”的问题。建立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小额人身保险、抵质抵押保险,积极探索以保险促信用、以信用促融资的保险体系,努力为银行贷款提供“双保险”。政府担保鼓励引导扶贫贷款户积极购买房屋、农机具、农业产业等商业保险,政府按投保金50%的比例给予补贴,实行“一卡通”(一折通)直补到户。借助政府征信平台,解决贷款担保难、成本高的问题,平衡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利益和风险。湖北双竹生态食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申请获得金融扶贫贷款547万元,用于支持基地发展和订单收购优质稻谷,在自己创收的同时,带动了部分贫困户通过种植稻谷、土地入股、返聘打工等方式增收脱贫。

  严把“入口关”。实行由县扶贫办提供建档立卡的项目农户,由村“两委”配合银行、担保中心、经信、农经、扶贫、财政,按贷款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审查,任何一方调查认为不宜放款的,此业务就被否决放贷。如邮储银行在发放扶贫贷款方面,赋予村“两委”一定的推荐贷款权力,再由信贷员进行全方位的入户摸底核实,了解项目前景,以及贷款人信用、还款能力。

  严把“发放关”。明确银行的贷款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当扶贫贷款不良总额达到扶贫贷款风险基金的20%,或者乡镇扶贫贷款不良率超过2%时,银行停止发放新的扶贫贷款。对超过该控制指标继续发放扶贫贷款而造成的损失,相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

  严把“回收关”。根据扶贫贷款的特点,对逾期未还的扶贫贷款,要求参与推荐贷款的县扶贫办、担保中心、乡镇和村“两委”积极协助贷款银行落实监督、清收、追偿的职责。对因出现特殊情况经调查确实无偿还能力的,由政府和贷款行各承担50%扶贫贷款风险,为贷款“贷得出、收得回”提供有力保障。

  经验与启示

  许多农民脱贫致富不缺点子,也不缺能力,而是缺资金。必须解放思想,创新机制,运用民间资本,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创造性的提出实施金融扶贫创新,抓住精准扶贫的“牛鼻子”,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缺投入问题,加快了整体脱贫步伐。

  同时,竹溪通过邮储银行、农商行、建行、农行4家银行,立足本县实际,积极用活用足政策,降低信贷门槛,创新开发实施了扶贫贷、助农贷、互惠贷、助保贷、绿满园、富路通、小额农贷、农户小额贷、致富牵手贷等9个金融产品,针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贫困户等不同扶贫主体量身定制,充分发挥了银行的主体作用,极大地满足了不同贫困户的资金需求。

  为调动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金融扶贫工作机制的意见》,相关金融机构结合业务实际,分别制定了金融扶贫贷款业务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支持对象、授信额度、利率定价、贷款审批、产品开发、担保准入等业务操作程序,明确了各级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金融扶贫资金实行放款集中会审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了资金授信、发放、担保、回收的规范有序。

  金融扶贫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牵动点多,涉及面广,必须上下联动。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县直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精心设计方案,出台管理办法,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发挥了政府在金融扶贫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政府通过提供担保基金、风险基金和财政贴息,平衡了政府、银行、保险、农户之间的关系,形成了“政府引导,银行参与,农户贷款,干部帮扶”的良性互动机制,释放了各个环节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实现了金融资本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问题与对策

  实施金融扶贫创新,加快了贫困乡村脱贫步伐,“温暖”了人民群众。但这种新的扶贫模式,在全国、全省都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一是政府主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的思想不够解放,怕冒风险,怕担责任,有的缺乏创新意识,习惯于运用行政措施,不善于运用市场手段。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少,乡、村两级网点更少,金融服务农村的“最后一公里”不够畅通,导致农民贷不到款;农业产业周期长,利润低,风险大,导致农民不愿贷。三是部分农户对产业发展持观望态度,一家一户分散发展问题较多,不少农户脱贫致富缺乏产业支撑;部分群众素质低,接受新事物较慢,存在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四是金融扶贫机制创新不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运行机制不畅。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对实施金融扶贫创新提出如下对策: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投入力度。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金融扶贫的政策和措施,统筹和预算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建立扶贫贷款风险基金,用于风险补偿和坏账损失补助,采取政府担保、风险补偿、扶贫贴息、贷款保险等具体措施,让贫困户、贫困村、经济合作组织、扶贫龙头企业享受“两免一贴”(免担保、免抵押、贷款贴息)金融服务,促进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相协调,推动各类财政奖补资金整合各类补贴奖励政策落实。银行要出台金融机构扶贫指导意见,通过推行与市场准入挂钩、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约束性、鼓励性措施,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整合政策资源,扩大财政扶贫贴息贷款规模,提高贷款贴息标准,延长贴息时间,更多地向贫困户发放小额贷款,扩大对贫困户的扶持面,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问题。积极将产业主导、金融创新与社区建设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特许经营等领域,进一步挖掘民间投资潜力,推进扶贫开发。

  二是进一步加大金融网点覆盖力度。各银行、保险机构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向社区、乡镇延伸服务网点,加快金融服务网点建设。金融机构在网点布局上要力求合理,加大在空白乡镇规划设置网点的工作力度,提高网点覆盖面,积极推动网点服务升级。进一步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切实满足农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取现、转账、余额查询等基本服务需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参与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扩大支付服务主体,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用环境建设力度。政府要牵头做好试点县贫困农户评级授信工作,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建立健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长效机制,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金融、监管、司法部门相互合作,对逃避金融机构债务、商业欺诈的个人和经济组织依法进行打击。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贫困乡、贫困村和贫困农民的诚信教育,开展信用评比,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得益、失信难行”的信用环境,对贷款失信的贷款主体实行“黑名单”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政府要大力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组织、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开发适合农村现代农业发展特点的贷款专项产品和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大型农机具、林权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重点加大对管理规范、操作合规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支持力度。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结合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需求,健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农业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大跟踪管理监督力度。强化金融机构的扶贫责任,金融机构要制定金融扶贫具体办法,对资金规模、机构网点、业务人员等资源实行倾斜配置,放宽和降低准入门槛、审批流程等。强化信贷投放与产业效益问责,防止金融部门在信贷投放上瞻前顾后、嫌贫爱富,在项目实施上不作为、乱作为,保证年度信贷投放规模、贴息额度和运行安全。完善扶贫考核机制,坚持把金融支持扶贫工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履行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建立权责对等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

  六是进一步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对县乡农商行、邮储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骨干进行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及合作经济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发展农村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行业组织协同配合,开展对农村能人、大户、返乡创业人士等群体的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农民和扶贫经济组织参与金融扶贫的主观能动性。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提高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城乡居民和工商企业的金融意识和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以及风险识别、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作者系湖北竹溪县委书记)

  余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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