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支付机构大力发展网络支付服务,促进了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支持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普惠金融纵深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前三季度,支付机构累计处理网络支付业务562.50亿笔,金额32.9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8.95%和98.80%。
同时,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也面临不少问题和风险,必须加以重视和规范:一是客户身份识别机制不够完善,为欺诈、套现、洗钱等风险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以支付账户为基础的跨市场业务快速发展,沉淀了大量客户资金,加大了资金流动性管理压力和跨市场交易风险;三是风险意识相对较弱,在客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等方面存在欠缺;四是客户权益保护亟待加强,存在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
2015年12月29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备受公众关注的第三方网络支付新规终于尘埃落地。
中国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将分三类
根据新规,个人网络支付账户根据客户身份核实方式分为三类,分别规定限额。
在功能上,三类账户都可以消费、转账,但只有Ⅲ类账户可以投资理财;在限额上,Ⅰ类账户自账户开立起账户余额付款交易累计限额1000元,Ⅱ类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10万元,Ⅲ类账户年累计20万元,后两者限额累计中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其中,Ⅰ类支付账户只通过1个外部渠道验证开通即可(例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但限额小。通过至少3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才能成为II类账户。通过至少5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的,才能开立III类账户。
对于验证身份的外部渠道,央行表示,公安、社保、民政、住建、交通、工商、教育、财税等政府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征信机构、移动运营商、铁路公司、航空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都运营着能够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支付机构可以根据本机构客户的群体特征和实际情况,选择与其中部分单位开展合作,实现多个渠道交叉验证客户身份信息。
在身份验证过程中,客户只需要按照支付机构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即可,并不需要本人去相关部门证明“我是我”,而是由支付机构负责与外部数据库或系统进行连接并验证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网络支付账户累计支付设置限额,《办法》还对单日支付限额也作出规定:
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不过,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单日支付限额最高可提升到现有额度的2倍,以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
央行表示,年累计限额以及单日累计限额,都仅针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客户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计限额、单日累计限额根据相关规定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自主约定,不受上述限额约束。
微信发红包能不能超1000元?
业内人士指出,支付宝用户用支付宝账户余额进行付款、转账,微信用户用零钱来付款、派红包、转账,均属于《办法》中规定的个人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
那么,临近春节“红包大战”,微信发红包能不能超1000元?
“《办法》对于限额的规定对于小额微信红包用户而言不会造成太大影响。”支付清算协会相关人士对笔者解读称,收取红包不受限制,即便微信用户在未进行实名认证时,仍可正常收红包。
从《办法》相关要求看,微信用户都能够收发红包。收到的红包资金将存放在微信的零钱包(支付账户)中,这些钱还可用于对外发红包,但累计发红包的金额不能超过1000元。如果发红包金额超过1000元,还想继续发红包,则需要追加身份认证成为Ⅱ类或Ⅲ类账户。
有人疑问,如此一来支付会不会变得不便捷?央行回应称,10万元、20万元的年累计限额,以及1000元、5000元的单日累计限额,都仅针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客户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计限额、单日累计限额根据相关规定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自主约定,不受上述限额约束。
钟和 编辑/麦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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