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两会”之政治改革篇——新任省长副省长首次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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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2-16 10:48
2016年省级“两会”陆续召开,从各地方政协会议、人大会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小康》记者发现中央最新精神诸如反腐倡廉、法治政府建设、向宪法宣誓等在各地方政府均得到落实。
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到反对“四风”走好群众路线;从“老虎”“苍蝇”一起打,到党政、高校、国企巡视全覆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成效显著。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2016年各地“两会”上,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各地深化改革的关键词。
此外,各地人代会上,有关宪法宣誓的消息此起彼伏,为新年伊始的政治生活增添勃勃生机。尤其是在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首次举行了新任省长宪法宣誓仪式,引起舆论关注。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面对国徽,手抚宪法,诵读誓词,完成一次公共权力行使者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反腐倡廉 一如既往保持高压态势
据中纪委2015年反腐成绩单显示,去年,无论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还是审查中管干部人数均为改革开放历年来的最高值。
专家指出,无禁区、零容忍,一如既往保持高压态势,已成为当前反腐的新常态。在今年各地“两会”召开期间,一些省份也陆续公布了各自在2015年的反腐成绩单。
谈到反腐,首先不得不提山西。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曾说,山西出现坍塌式腐败问题,山西的腐败不是个案、孤立的,而是一坨、一坨的。
2015年,山西省痛下决心强力反腐。
2016年1月5日,山西省纪委对媒体发布反腐战报显示,山西省2015年高压反腐,截至9月底,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均排全国第一位。2016年山西“两会”上,山西再一次公布2015年反腐“成绩单”:2015年,山西省处分违纪党员干部22276人,其中厅局级干部62人,县处级干部907人,移送司法机关767人。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江苏省法院一审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23件1155人。对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原副行长杨琨、江苏省能源局原局长陈勇等9名厅局级以上干部、58名县处级干部处以刑罚,强化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高压态势。
江西省纪委也在2016年1月18日通过其官方微博“廉洁江西”晒出2015年反腐倡廉“成绩单”:该省纪检监察机关2015年共谈话函询2525人次,其中厅级干部700人、县处级干部1110人、乡科级干部49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44人。
在2015年全国各地反腐成绩单中,河北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23件,处理党员干部279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37人;湖北党纪处分18167人挽回损失6亿;广西17名厅官落马,429人被移送司法;江苏省法院一审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23件1155人;重庆查处厅处级干部158人,98人涉案金额超百万;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中,贵州省发现问题1853起,处理2521人,其中地厅级6人,县处级9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5人。
除了数据方面显示的成绩,各省各地方也将廉政建设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比如河北:加强廉政建设,做到自身净、守规矩;甘肃:坚持勤政廉政,在建设廉洁型政府上见实效;浙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等。
法治政府建设 地方深化改革的关键词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新疆21次提“法治”,北京、广西、安徽等多地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单独成篇。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各地深化改革的关键词。
在今年的省级“两会”期间,一些地方也亮出自己的成绩。宁夏谈到2015年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行政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三部规章。河南省提到在过去一年加强政府立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2016年1月24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省长石泰峰作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强大支撑,打下坚实基础。
除此之外,有不少地方均将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写进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比如甘肃:坚持依法行政,在建设法治型政府上见实效;贵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执行力公信力不断提高;福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河北: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学法制度,法治政府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湖北: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总目标,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向宪法宣誓 各地首次举行,庄严神圣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在2016年1月15日下午召开的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式上,于伟国左手抚按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宣誓词,正式就任福建省新一任省长。于伟国也成为正式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以来国内首个面向宪法宣誓就职的省长。
除了福建,各省人大常委会被任命人员也都首次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各地“两会”期间,获得任命的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员会负责人以及选举产生的省长、副省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法院院长等均进行了宪法宣誓。
被任命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赵建阳表示,仪式虽然简短却感受至深:“作为宣誓人参加首次宪法宣誓,我感觉受到了一次精神洗礼,体会到一种庄严、神圣感。宪法宣誓是一种很好的宪法教育形式,既是警示和鞭策,也是勉励,有利于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强化法制权威。”
《小康》记者 张玉荣 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