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尊严
  • 发布时间:2016-11-03 17:21

  每天下午我总见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到机关大院来捡破烂,他把几个垃圾箱翻遍之后,把认为有用的东西装进蛇皮袋子就默默离去,并不和任何人打招呼。

  有一次门卫不让他进来,说这院里各类物资很多,你来来去去的不好说。他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常来,但我只奔你们的垃圾箱,捡点破烂就走,我家老伴病着,看病需要钱。我很穷,但你放心,我不是小偷。”

  门卫让他进来了。老头有一头蓬乱的白发,当时已是冬天了,身上仍穿着一身单薄破旧的夹衣。我听着他的话,看见他的样子,心生怜悯。我也是从小受过穷苦的人,看到这个老人我眼眶发酸,便主动和他搭讪了几句。始知这老人有儿有女,但都不孝顺,各自与他们自己的儿女们过着幸福的生活,剩老两口孤居寒舍。如今老伴有病,跟儿女要钱很难,只好每天提一条编织袋,到处捡点废品卖钱,给老伴攒点药费。

  我对这个老人很同情,我也明白摊上不孝的儿女确实是无可奈何的事,便专门回家取了五十元钱,回来塞到老人的口袋里。谁知这老人一下急了,他掏出那钱扔给我,厉声问我:“你家里有当官的爹,还是你男人是局长?”我马上脸红了,他怎能这么说话?

  他也许意识到自己话语过激,随即婉言说:“好心的妹子,请把你的钱收起来。我谢谢你的好心。我靠劳动捡破烂,但我不是乞丐,我不需要施舍。”说完他提起蛇皮袋就走了。

  我一时觉得有点寒心。仔细想想,又对这位老人心生敬意,他坚守着做人的尊严,但凡饿不死就不向别人伸手,也不给社会添麻烦,这不正是一种高尚人格的表现吗?此后,我再也没见这位老人进我们大院。他固守着自己做人的尊严,而我伤害了他的自尊,我真有点后悔。

  这使我不由想起我童年讨饭时的一件事。那天我走到广汉烟市街去讨吃的,一个中年妇女老远喊我:“小要饭的过来过来!”她把她吃剩下的半碗菜汤倒给了我,然后笑嘻嘻地说:“这么个小女子就当叫花子,长大了嫁个叫花子,然后再生个小叫花子,哈哈哈哈!”我当时就气得把那半碗菜汤向她泼去,并没泼着她。她暴怒着上来要打我,她的邻居一个老太太正拿着梳子在梳头,上前制止了她:“她二婶,算啦算啦!你给人家一点菜汤,说那么多难听的话,就不应该嘛!”那女人显然不愿听,但也没再发作,“咣当”一声关上门回去了。那老太太喊我:“来来来,小女子,我送你一件衣裳穿。”我没要,头也没回地离开了,以后再也不去那个地方了。我虽然是个叫花子,也不愿遭受那样的侮辱。

  尊严是一种普遍的人性,并非富豪、名人或达官显贵的专利,穷人乞丐也是人,人人都有做人的尊严。现在有时候我们在街上会遇到乞丐,虽然确有真假难辨的情况,你可以不打发他,不给他钱,但绝不可以侮辱他、以言语或脸色轻蔑他。不侵犯和亵渎别人的尊严,也是对别人和自己的一种尊重。这也是一个做人的底线吧。

  【原载2016年10月3日《今晚报·副刊》】

  ○黄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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