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背景下广东高层次人才政策研究

  • 来源:广东经济
  • 关键字:创新驱动,人才
  • 发布时间:2017-01-07 09:52

  当前,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最为关键的智力要素——高层次人才成为各国抢夺的焦点。人才跨国流动的规模和水平不断提高,全球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各国均致力于降低人才流动的壁垒,出台吸引高层次跨国人才的鼓励政策。广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应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政策,最大限度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效用,将智力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引擎。

  广东现有高层次人才政策的特点

  近年来,广东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全面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推进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多渠道、多领域引入境外高层次人才。《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人才发展的意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等,从体制机制创新、专项经费资助、发展创业支持、丰富综合服务等多方位吸引高层次人才,取得较好成效。2014-2015年,广东聘请境外专家分别达到13.21万人次和12.99万人次,居全国第一。从已出台的人才政策看,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1.政策涵盖内容较完善。近年来,广东已出台的人才政策涵盖了项目资助、住房安居、出入境签证、考核评价、交流培训、法律保障、综合服务等方面,项目丰富,内容全面。其中,《广东省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从解放思想、优化环境、狠抓培养、落实责任四个方面,对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奖励、投入管理、培养载体、薪酬分配、出入境管理、职业资格认定、家属就业入学、医疗保障、学术休假、知识产权保护、建言献策等做出规定。2016年6月出台的《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人才发展的意见》从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创业支持、综合服务三大方面提出20多条政策措施,规定外籍人才可携妻儿居留,粤港澳人才职业资格可互认,非户籍高层次人才可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享有买房优惠、子女入学便利及车牌竞拍补贴。

  2.政策的创新力度较大。广东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不断创新人才政策,不少政策措施走在全国前列。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海外人才绿卡制度”,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持有“绿卡”的海外人才享有与其他居民完全一样的权利。《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人才发展的意见》规定,在区内交流访问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从事商贸活动的外籍人员,可凭片区管委会函件和区内单位邀请函等,分别办理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F字签证和不超过1年的M字签证。为完善高层次人才居住保障政策,广东还采取货币补贴或实物出租等措施解决高层次人才安居,并支持各级政府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统一建设人才周转公寓或购买商品房出租给在当地无房的高层次人才居住。

  3.政策的指向性较明确。近年来,广东出台的人才政策对于人才范围的设定、奖补条件的设置具体详细,一目了然。如《广东省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明确规定重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范围、对象及专项资金数额,对广东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和科研团队,省财政给予8000万元至1亿元的专项工作经费。《“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明确要求资助对象符合四大基本条件,包括年龄在35岁以下,近两年内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获得博士学位,在广东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两年以上等。

  广东高层次人才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截至2015年底,广东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已达510万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达70万人,居全国前列。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仍较为稀缺,人才队伍大而不强。通过与国内先进省市的政策比对发现,广东人才政策在如下四方面还有待完善:

  1.对人才的激励方式有待进一步更新。目前,广东对创新、创业团队的激励政策主要停留在2008年的《广东省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基础上,最高8000万元至1亿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在当时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目前已失去吸引力。如杭州市已经对顶尖人才和团队实施“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资助,此外,还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相较之下,广东(包括广州及深圳等发达地市)对于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资金激励额度和激励手段均不占优势。

  2.对人才的奖补条件有待进一步放宽。广东现行的人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的奖补均有较明确的名额限制,对人才申报入库的积极性有所影响。如《广东省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规定每年遴选20名以上优秀中青年高层次科研人才进入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珠江人才计划”规定每年资助50名左右青年高层次人才。而天津等地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均给予奖励,间接提高了政策的可预期性。此外,广东对人才住房补贴限制条件较多,如对于承诺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给予每人40万元的安家补助;对在本区缴纳个税满3年的人才在本区购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的购房补贴等。而天津、重庆、杭州等地市均未设置这些前置条件。特别对于房价相对较低的天津和重庆,其所提供的购房补贴最低也达到30万元以上。

  3.对人才的服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创新。广东现有的人才政策大量提到包括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综合服务内容,但均停留在概括性的“妥善解决”和“提供服务”阶段,缺乏详细的实施细则,政策实施效果有限,同时缺乏一些较为细致的服务政策。如杭州已启动实施医疗卫生城市国际化四年行动计划,加快市级医疗保险与国外医疗保险体系衔接,并探索加入国际医疗保险支付网络体系等等,广东均未涉及。同时,作为人力资源丰富大省,广东在促进“猎头”机构的发展上也较为滞后,没有一家“猎头”机构做到市场占有额超过1%以上,不利于吸收引进跨国高端人才。

  4.对人才引进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明晰。广东已出台的人才政策均未针对跨国流动的高层次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设计相关政策措施,也未结合本省产业发展方向,制定详细的人才目录。而北京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专门制定了《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人才发展的意见》和《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细则》。上海、天津、杭州均将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作为一项重点,杭州还对高层次人才制定了明确的分类目录。

  几点建议

  在开放与合作创新日益普遍的趋势下,广东要利用好全球创新资源,吸引和汇聚来自全世界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在创新变局中采取主动,逐步消除制约高层次人才及其跨境流动与合作的体制机制束缚,尽快补齐与国内先进省市在人才政策方面的差距,努力营造开放和公平竞争的人才政策环境。

  1.制定完善全省统一的人才政策体系。由省一级统筹全省及各地市、各部门已出台的涉及人才的相关政策,整合重合的政策措施,废止缺乏实效的政策措施,并结合自贸区建设发展契机,根据广东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向国家争取更优惠、更便利的人才政策。建议出台《广东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粤创业和工作的实施办法》。各地市、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的政策框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适应本地、本部门发展的人才政策,加快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目录。对于已出台的人才政策,要及时补充出台相关的具体操作细则,逐步形成全省统一的人才政策体系。

  2.不断创新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手段。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对广东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项目资助金额,降低人才奖励门槛,简化人才申报奖补项目的程序。丰富人才激励手段,拓宽人才奖励的项目范围,对产业人才的奖励与个税总额挂钩,结合当地房价,对人才购房、购车等取消不必要的限制,并给予更高额度的补贴。进一步提高创新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允许创新人才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不断完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3.借力“互联网+”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突出高精尖缺,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面向全球大力引进具有战略意义的创新团队和首席科学家。打破传统物理集聚模式,转向网络整合裂变,打造“互联网+”背景下的人才创新创业优质载体。依托新型研发机构和孵化器靶向引才和定点育才。探索培育政府“猎头”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由政府牵头建立国际猎头机构,在全球范围内搜索、关注和引进人才。建设“国际人才大数据库”,利用大数据技术促进引智信息资源的深度整合和开发利用,实现精准引才引智。

  4.推动人才评定、培养制度等与国际接轨。充分发挥广东毗邻港澳的优势,推动人才评定、培养、医疗卫生服务、出入境等与国际接轨。在部分领域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人才评定制度,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突破学历、资历、职称要求,特事特办、及时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争取国家将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审批权下放广东。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到广东合作办学,以项目研究、人才派出和引进、基地建设为载体,推动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利用信息网络引入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多种形式开放在线课程。加快市级医疗保险与国外医疗保险体系衔接,主动为外籍人才提供多种外语服务。逐步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留粤工作定居的便利措施。探索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证申办机制,简化申办程序。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试点扩大R字签证(人才签证)申请范围,探索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留粤创新创业的工作机制。

  5.健全高层次人才发展的保障机制。将高层次人才发展成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中。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采取政府直接资助与引导股权投资、银行贷款等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发展高层次人才金融。加快形成面向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各环节,创新创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生活配套、人才投入等各领域的人才法律法规体系。实施高层次人才法律服务产品研发计划和法律服务支持计划,推动实现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其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执笔人: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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