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带同学的“校园生意”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校园贷,诈骗
  • 发布时间:2017-07-14 10:25

  郭达凯曾追问过贺鹏,得知郑禹这么做可以帮助“人人分期”刷销量、走业绩,赚取提成和奖金,月薪上万没问题。郭达凯琢磨之后觉得这事“不犯法”,就帮班上二十多个同学办理业务

  “这是整个大学里我上过的最沉重的一课,也是终生的教训。”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方圆》记者见到了大三学生郑琳琳。这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长得乖巧清秀,但言辞中却少了青涩和稚嫩。

  提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校园贷诈骗案,郑琳琳颇为懊恼。两年前,因为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给学长帮了个忙,就莫名背上了7000多元的贷款,之后还不停地被催债公司骚扰、恐吓。这个阴影几乎陪伴了她整个大学时光,严重扰乱了她的生活和学习。为此,郑琳琳一直在武汉的司法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之间奔走,不停追问“我的贷款记录什么时候能消除”、“逾期还款会不会影响我以后贷款和出国留学”。

  因一部手机被催债

  2015年5月的一天晚上,同学郭达凯跟郑琳琳说,带着身份证和学生证帮学长“挂个名”,就能拿一笔劳务费。虽然不知道具体要做些什么,但考虑到是给学长帮忙,听话的郑琳琳和舍友们来到了学校门口的一家酒吧式电影院里。当时,店里热热闹闹的有十几个人,有人自称是“人人分期”的武汉总代理贺鹏,还有他们的学长、“人人分期”在该校的代理--大三学生郑禹。听郭达凯介绍,郑禹在学校是个风云人物,平时出手非常阔绰。

  郑琳琳对于“人人分期”并不清楚,只知道是大学生交流网站“人人网”下面的一项业务,属于当时流行的校园贷的一种。在现场,郑禹向学生解释,希望借用大家学生的身份在“人人分期”上分期购买手机,之后的分期还款都不用学生负责,购买成功后分给他们好处费。然后,贺鹏拿出“人人分期”购机合同,让大家填一下个人信息,这时同学们有些警惕,不敢私自填写。贺鹏等人就开始做思想工作,说没有风险,填个信息又不犯法,让大家放心。

  看到几个舍友都放心填写了,郑琳琳还是留了个心眼,仔细阅读了合同,发现合同上有需要购买的手机型号、金额、还款时间、每月需还金额,还有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还有更细的学院院系信息、父母姓名电话、同学姓名电话和辅导员姓名电话等。

  因为来的学生不少,工作人员就直接拿着同学身份证帮着代填,但最后签名一栏大都是同学自己签的名。但郑琳琳并不愿意签名,“我想着虽然是我的资料,但名不是我签的,应该不会惹麻烦”。后来,工作人员帮郑琳琳代签了名字。

  之后,贺鹏用手机拍下了同学们的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又让大家拿着合同加上身份证面带微笑地拍了照片,还叮嘱道,这两天可能收到“人人分期”的客服电话,一定要说手机是自己本人购买的,核实信息也要和合同上登记的一致,否则合同会打回来作废。

  郑禹强调,收到手机后一定要交还给自己,“如果不给的话,后果自负”。于是,在按照要求答复“人人分期”手机确系自己购买,并顺利收到新手机后,郑琳琳和同学们将手机交给郭达凯,由郭达凯转交,并分别拿到了50元报酬。

  原以为这次帮忙已经结束,但在两个月后,郑琳琳手机上突然收到了“人人分期”的短信,里面提醒她本月还款已逾期,如果再不还上就要付滞纳金了。郑琳琳很奇怪,在询问郭达凯后,对方回答说还款都由郑禹和‘人人分期’他们负责,这种短信不用理。又过去了几天,不只郑琳琳,她的舍友和当初一起“挂名”的同学都接到了各种各样的催款电话。郭达凯等人安慰他们,就是公司暑假休息忘了给还款,没事的,很快就补上。

  但事实证明,催债的噩梦仅仅只是一个开端。“你好,转告郑琳琳,‘人人分期’账单一直都在逾期状态,我司将于27号上报芝麻信用不良记录,并且上报个人征信以及加大力度催收。因此对个人声誉及征信产生的不良影响将由你个人承担,我司概不负责,望周知。”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不仅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老师都收到了类似的催收短信。同时,来自上海、四川甚至全国各地的催债电话铺天盖地。郑琳琳的舍友甚至被吓哭,说对方实在骂得很凶,说要去自己家里“弄她”。

  刚开始想倒卖手机牟利

  学生们发现情况不对后,就集体找到了学校保卫处举报,大家这才发现类似被催债的学生已有上百人。当初的校园代理郑禹骗了他们的钱,现在已经卷款逃跑了。在校内寻人无果后,郭达凯等人只好四处打听他父母的住址。找到郑禹家的时候,大家都有些惊愕,这个平时花钱如流水的阔少家里竟然朴素得有点寒碜,他父母也只是普通工薪阶层,光靠父母收入完全不能满足他的开销。

  郑禹并没有在家里住,其父母气急之下也没有答应替儿子还钱,郭达凯又辗转找到了他之前做兼职的公司。多番打听之后,几名同学终于“逮住”了躲藏在某居民楼的郑禹,并将他扭送到了公安局。至此,一个“伪阔少”的面目,才慢慢被揭开。

  出生于1995年的郑禹是武汉传媒学院的大三学生。2014年,金色的苹果6Plus手机上市,郑禹很是心动,但手里又没有足够的现金来购买。2015年2月,他发现在“人人分期”上有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机”业务。

  要使用这个业务,必须在“人人分期”官网上注册一个账号,通过账号可以浏览官网上的商品。看中商品后就在网上下单,填写自己的基础信息。填完后,官网后台会先期审核通过,然后将申请人购买请求转到校园代理的工作后台,再由校园代理拿着合同找申请人核对信息。其中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申请人必须拿着自己的学生证、身份证拍照并将照片上传到申请人自己注册的账号上,供“人人分期”做最后的审核。全部通过后,公司就会将拍下的物品快递给申请人。

  在使用自己身份证购买手机的过程中,郑禹接触到了当时武汉地区“人人分期”的总代理贺鹏。他开始了解到这其中的业务和流程,也嗅到了做校园代理的“商机”。之后,他获得“人人分期”公司的授权,成为武汉传媒学院的校园代理,主要负责发展在校大学生的分期付款业务,也就是通过介绍其他同学办理分期购机业务来获得提成,每笔订单提成2%。以当时一部苹果6Plus价格为6888元为例,郑禹只要拉到一名同学办理此业务,就能获得138元。

  “我当时认为通过正规提成的方式来钱又少又慢,就想到了将通过‘人人分期’业务获得的手机卖到市场上去,再把换取资金用于分期还款。”郑禹在供述中称,购买手机本身价值6888元,分17期购付款,每期只要还420元,就像使用信用卡超前消费一样,他觉得以自己的能力,补上每月几百元的小窟窿根本不在话下。

  郑禹想到了好友温晓琪,在学生会担任职务的她拥有不少“人脉”。让她帮忙发展“人人分期”业务,每做成一单,就能得到相应报酬。但必须和当事人说清楚,是以帮忙的形式要当事人身份信息来办理“人人分期”业务,购买商品的分期费用由郑禹承担,商品到了当事人手里后,由温晓琪拿到再转交给郑禹。

  “因为用学生的身份在‘人人分期’上分期购买手机,利息比社会上工作的人买要低,所以请学生们帮忙用他们的身份去买,购买成功后,自己再卖给社会上的人赚取利润,才能分给他们好处费。”为了取得温晓琪的信任,郑禹进一步承诺,购买成功后,会给温晓琪和她同学们好处费。为了最大程度获取利润,郑禹用学生身份分期购买的都是金色苹果手机,尤其以价格最贵的6Plus为主。

  温晓琪平常和郭达凯、张惠等人的关系不错,就介绍他们办理“人人分期”业务,每人获得一百元至四百元的好处费。之后郭达凯、张惠等人开始介绍其他的同学参与该业务,就相当于温晓琪的下线,并将获得手机交给温晓琪,最后都交到了郑禹手里。

  将100多部手机疯狂变现

  随着“业务”以同学介绍同学的方式越做越大,甚至蔓延到了周边五所高校,转到郑禹手上的手机也越来越多。在武汉光谷附近的一家手机店里,郑禹这个学生客户颇受店主的青睐。店主觉得“他是大学生,也干不出什么坏事”,所以并没有过多怀疑这些源源不断的新手机的出处,爽快地将手机折成现金给了他。由于手机市场价格波动,卖出的手机价格在5800元到6200元不等。

  一部部的手机变成了大笔现金流进郑禹的口袋。他的坐骑由摩托车变成了东风日产天籁,在花了2万多元改装后又转手卖出,更新成了丰田瑞致。仍不满足的他继续花了十几万元改装,再以低价卖出……反复几次,光买车、养车的费用就达到了二三十万元。

  钱来得太容易了。奢侈消费带来的后果是郑禹已经难以填上这些贷款窟窿,最开始郑禹还会给同学还上一到两期的贷款,到后来就通过扩展业务赚取更多的利益,维持自己的高消费,除了给温晓琪、郭达凯等人的好处费,只花了几万元用于学生们在“人人分期”上的还款。

  除了“人人分期”,郑禹还有另一个身份:“优分期”的校园大使。“优分期”和“人人分期”性质相同,也是通过注册、申请购买、审核成功后收到货物。当然,“优分期”有一个更大的优点,在该网站里购买商品,当事人不需要面签合同,而“人人分期”则需要校园代理找到申请人面签购买商品的书面合同。不过,“优分期”商品限额比较低,一般在6100元,“人人分期”限额在7000元左右。因为限额的不同,郑禹一般都通过“优分期”来购买苹果6,通过“人人分期”来购买苹果6plus。

  郑禹通过温晓琪等人在“优分期”上获得了20余部苹果6手机。不仅如此,2015年4月10日,同学方宇请郑禹帮忙分期购买一部苹果手机,郑禹在互联网上办理“优分期”业务时,隐瞒了其零首付分期购买苹果手机的事实,还骗取方宇的首付款2000元。另外,他还偷偷利用方宇的身份信息材料办理“优分期”的“U基金”贷款业务,成功得到了贷款1400元。

  短短几个月,郑禹就卖掉了100多部苹果手机。提起郑禹,郑琳琳印象很模糊,舍友也只记得是个高个子男生。但在不少学生眼里,郑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阔少”。让郭达凯记忆最深的就是,有一段时间郑禹总是请同学外出去玩,每次开支都是好几千。别人分烟都是一根根给,而他在光谷广场的大屏幕下随手甩100元一包的“1916黄鹤楼”给同学,一脸的毫不在意;他宿舍里那些一看就很昂贵的电脑装备;他的改装车;半个月就换车的神速。那一阵子,他身边的一些人简直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吃穿住行都特别奢侈,都“不把钱当钱了”。这种奢侈也无形中给了别的同学信心:相信郑禹没错的。

  但奢侈的背后,郑禹贷款的窟窿却越来越大。分17期购买价值6888元的手机,加上所有利息需要支付7300元,以他卖出手机的价格,是完全不够还款的,将手机疯狂变现,只不过风光一时,随着大量贷款到期,郑禹发现自己已经无力支撑,即使“拆东墙补西墙”也很难应付过去。

  既是受害者,也是“帮凶”

  在这些对郑禹深信不疑的学生里,郭达凯觉得自己的身份很是“尴尬”。事后回忆起来,郭达凯表示,郑禹骗了我朋友,我朋友又“骗”了我,我又不明真相地“骗”了我的很多朋友。为什么郑禹能在2015年短短3个月里骗了5所学校200多人,方法就这么简单。熟人之间层层的信任,致使郭达凯也没怀疑过郑禹,也没有细问他们的“商业模式”是什么。

  其实被骗的绝大多数人跟郑禹不熟,只是碍于面子,都是像郭达凯这样以为是“帮朋友一个忙”,然后就背上了一部苹果手机的债。郭达凯曾追问过贺鹏,得知郑禹这么做可以帮助“人人分期”刷销量、走业绩,赚取提成和奖金,月薪上万没问题。郭达凯琢磨之后觉得这事不犯法,就帮班上20多个同学办理业务。但没想到的是,大家都在2015年的7月份集中遭到了催收还款的电话轰炸。

  由于郑禹给学生还款只还了一到二期,“人人分期”公司在进行催款时,发现很多学生说自己根本没有拿到手机,并报警。在了解情况后,公司发现郑禹大约借了200多个学生证件进行分期购机业务,涉及金额180多万元。随后,因涉嫌诈骗罪,郑禹于2015年9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6日被逮捕。

  2016年6月8日,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禹犯诈骗罪,向江夏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查,于当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7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2016年7月14日,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宣判,被告人郑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并将退赔赃款人民币19万余元发还被害人。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检察官徐敏告诉《方圆》记者,实际涉案人数并不止有29人,但由于案发时是暑假,不少学生不在学校或者毕业,许多证据难以认定,综合各种情况,最后认定的是受害者29人34部手机,涉案金额为22万余元。

  贷款记录仍挂在网上

  虽然法院已经判决,但案了事未销,这起案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包括郑琳琳等在内的许多受害者表示,当时登记被骗的学生有200多人。除了在法院判决后,郑禹退赔并被销掉了贷款记录的29人,还有不少人仍在催债公司电话的围追堵截中。

  郑琳琳通过注册的账号上查到,分17期购买的手机,郑禹只还了第一期的钱,也就是420元,后期的逾期款和滞纳金已经有200多元。如果计算到2017年3月,所有未结款项已经滚到了3万多元。郭达凯说,听说有人因为背着这个债想自杀,有的同学总接到催款的电话和信息,催款的人特别凶,说话很脏,有些小姑娘都被吓哭过。

  郑琳琳所在的新闻专业就有40多人在“人人分期”上被使用了身份信息。今年5月底,曾有学生代表去派出所询问,警官告知他们,郑禹诈骗的刑事部分已经侦查结束,剩下的民事部分法院在审判时未予支持,若跟他存在债务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论是问律师还是问学校,学生们得到的答复都是,先自己把钱垫上,再打官司跟郑禹要。

  事实上,并没有受害者真的选择去打官司,他们的应对方式各有不同。有的学生选择“认栽”,觉得马上要毕业实习找工作,自己不愿这个贷款“黑锅”一直跟着,就选择自己还款了事。有的学生选择“无视”,对于催债方的恶言相向,刚开始还努力解释自己是被骗了才办的业务,但对方根本不听,所以现在对外地电话基本上见一个挂一个。

  更多的学生处于压抑和担忧中,如今的还款额加上滞纳金等已经滚到了3万多元,问家里要开不了这个口,自己又还不起,还时时刻刻担心这个记录会被纳入征信系统,影响以后贷款买房买车等。直到今年5月23日,湖北省银监局明确表示,“人人分期”上不了征信记录,这个消息让学生们略微松了口气。

  “虽然这起案件的被害人不会在征信上受到影响,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今后带着信用污点的人在社会活动中受到的限制也会越来越多。所以提醒广大学生,在办理校园贷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轻易听信他人,为自己负责。”徐敏表示。(文中除郑禹、徐敏外均为化名)

  文/方圆记者 刘亚 孙艳平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