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大火问责:“专项”大户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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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2-09 13:34
距世博会结束仅两周,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让整个上海陷入悲思。
起火的胶州路728号公寓当时正在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静安区建设交通委员会,由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总承包,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分包,静安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监理,2010年9月15日开始搭设脚手架。火灾发生前,脚手架基本搭设完成。
据目击者称,最初他们看到的是堆放在大楼周围地面上的施工材料着火,火苗迅速窜上脚手架。
着火时,上海刮起了这一季节较为反常的东南风。火借风势,如同一个张开大嘴的巨兽,左冲右突,迅速吞噬整栋高楼。
截至17日,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已导致53人死亡,另有70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7人伤势严重。
伤逝
11月16日晚,作为灾民临时安置点的静安区第二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人头攒动。一楼场地的最外端贴着几张名单,不断有人聚到名单前,流泪寻找。名单分两类,一类是已送往医院的受伤居民,另一类是失踪居民。失踪名单上列有43户50余名人员名单,大多为60至70岁的老人。
一位中年妇女手指颤抖地摸索着在名单上找寻:“心怦怦直跳。”她告诉本刊记者,自己的同事好友住在这栋楼。随后,她的手定格在一个叫“姚静华”的名字上—— 名单显示,目前状态:已死亡。
一名脸色焦黄的女子在众人的搀扶下走进房间,神情恍惚。其丈夫在事发工地上班,至今毫无音讯。
在安置点附近的事发现场,此时正举行着集体悼念活动。失火小区周边地块已被围栏封锁,群众聚集在围栏外组成一圈人墙。白菊花、花圈挽联摆放在通体焦黑的大楼周围,有人默哀,有人在回忆火场情景。
目击者称,生平从未见过这样大的火,每一层每一户都在燃烧。
据官方通报,这栋28层高85米的大楼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8472平方米,1997年12月竣工,1998年3月入住。大楼底层为商铺,2至28层为住宅,其中有5家单位、156户居民,实有人口440余人。
事发时,大楼的四周搭满了脚手架,包围着大量的可燃易燃尼龙网,踏脚板也是可燃的竹片板。
有住户说,改造工程开始后,施工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擦出火星,楼内遍地都是工人扔的烟头,业主们已投诉多次,可是物业和施工单位似乎均未采取措施。
据目击群众回忆,15日下午来了很多消防车,但水根本不够用。大楼内外的人都在大声哭喊,脚手架上的人在滚滚浓烟中呼救。一些人逃出后发现亲人还在里面,又试图冲回火场,但被一一拦下。
原本在脚手架上的施工人员逃到楼顶等待救援。等来直升机,营救人员放下绳梯试图救援,无奈直升机引起气旋,火一下子冲上来,工人们刚燃起的希望顿时灰飞烟灭。
从无到有的“江宁013-2地块”
28层高的大楼为什么在多风的秋季进行“节能减排外墙施工”呢?据《北京晚报》披露,引起火灾的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与公寓楼前一块空地的开发有关。
这块地的官方名称为“江宁013-2地块”,位于常德路昌平路口,占地1.62万平方米,原是南洋电机厂旧址。
2009年3月,这块地作为“保障性住宅地块”出现在上海城市规划网。同年10月21日,该地块又出现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的“配套商品房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上。
按照2007年底批准的《静安区江宁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这个地块原本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3.68万平方米。
后来上海市政府要求各区结合实际情况规划建造一定量保障性住宅,2008年,静安区区委常委会确定将该地块作为保障性住宅地块,上报市房地局。
此后,该地块的规划控制要求进行了局部调整,规划容积率调整为3.3,可建建筑面积增加至5.33万平方米左右,建筑限高100米。
通过改变用地性质,该地块的建筑面积扩大了1.65万平方米。
按照静安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相关人士在2009年的说法,此地虽然属于市区“黄金地块”,蕴涵商业价值无限,但“就近安置住宅是针对为静安市政工程建设而拆迁的静安居民而言,也只有这部分特殊群体才有资格申购此处住宅 ”。
据了解,大约在半年前,事发小区居民自发组织联合签名,争取“阳光权”,反对对面造楼。
有居民到相关部门查询地块信息,得知开发用地与他们所在小区属同一地块,建造方案超过了关于建造居民住宅区的容积率规定,便以此为依据与开发商交涉。不久后,居民所在小区成为了“013-1地块”,开发地块变更为“013-2地块”。开发商的答复是,因为“不属于同一地块,不影响容积率”。
在静安区规划部门发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失火楼房在内的3幢高层建筑属于江宁社区013-1地块,其容积率约为6.77。而在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高于19层以上的住宅容积率一般在2.4~4.5之间。
在泛洋酒店安置点的灾民家属沙中明说,因为对面造楼可能会影响这栋楼的阳光,居民和区里“弄得很不开心”,“开发商就提出要给这栋楼进行节能减排的改造。”
分包方四年两次被勒令整改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的查询结果,此项节能改造的分包方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佳艺”)的安全许可证在2008年1月12日就已到期。
此外,上海佳艺在过去四年内有两次被监管部门勒令整改的记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网站资料显示,上海佳艺在2006年被列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被通报要求整改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扣。
2008年,上海城乡建交委公布“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企业名单”中,上海佳艺再次“上榜”。
但上海佳艺的法人代表黄佩信却在2010年8月被评为“世博建筑整治先进个人”。
黄佩信生于1954年,原籍江苏江阴,早年曾是静安房管局下属建筑第五支队成员,1991~1992年起脱离编制承包工程。
根据工商资料,上海佳艺是工程总包方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的子公司,而静安建总又是静安区建交委全资控股的国资公司。监理方静安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的股东是静安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也都直属静安建交委。
1987年开业的上海佳艺,原名上海佳艺装潢工程公司,起步注册资金24万元,为上海市静安区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即后来的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全额拨付。该公司曾与上海佳丽装潢分别承接中百九店、平安电影院、建设银行等大型装潢工程,后在1991年正式更名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更名后的次年,该公司从建筑装饰施工三级企业升级为二级企业,并将其原来的建筑五金、大楼清洗、屋面地下室防水维修工程的业务范围扩展到了从事民用建筑施工。
1995年,上海佳艺接受了上属公司共347.9万元的注资,这是该公司历史上最大一次资金扩充,此后其注册资本已扩升至500万元。1997年,上海佳艺搬迁到目前所在的常德路办公地址。
简陋的“专项”工程大户
多方信息显示,上海佳艺及上属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在多年内承接了多项静安区政府招标项目,其中大额项目多为专项工程。
静安区建委招投标项目信息显示,从2007年6月至2010年8月,上海佳艺共中标了近50个区内项目。
中标项目以政府工程为主,其中教育领域的项目占半壁江山,发包方均为静安区教育局基建校产管理站,涉及学校工程有教育局办公楼大修工程、静余大综合楼、育才初级中学、爱国中学等。
部分1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上海佳艺的中标价还不到100万元,其中2007年8月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装修工程,上海佳艺的中标价为“0”。
金额最大的工程为2007年度静安区部分水箱、自来水管等专项改造工程,改造资金5515.05万元,此次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以3000多万元的项目费用紧随其后。其余项目的累计金额3000余万元。
上海佳艺还承接了多个机关工程,包括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区司法局、区税务局食堂等。这些工程中有的是采取直接发包形式。
11月17日上午,本刊记者造访了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几经询问当地居民,记者在一片围起来的即将被拆迁区域的围墙上发现了一个缺口,左上方有个小小的门牌“常德路618弄”。
那是一幢布满管线和生锈钢筋的三层红砖建筑,四周弄堂里堆满建筑垃圾。锈迹斑斑的铁门只开了半扇,墙外没有公司名称标记,仅门柱上有个“21号”门牌。
铁门内光线昏暗,很费力才能看清门里挂着的“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标牌。公司里只有一个戴着眼镜的50多岁的员工留守,房间内部也十分简陋,墙皮脱落,整个公司办公地像是被废弃已久。
2006~2009年间,上海佳艺的营业收入从3940万元逐年上升到了1.1亿元,但利润却并未随之增长。根据工商资料,其主营业务收入为5077万元,净利润仅为20万,业务招待费为137万元。
谁的责任
官方初步认定,这场火灾涉嫌重大责任事故。
据调查组结论,事故的直接起因是无证电焊工的违章操作。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中一人为包工头,3人为电焊工,涉事电焊工均为80后年轻人。
在16日的官方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程九龙透露,截至新闻发布会召开,犯罪嫌疑人已由4人扩至8人。包括黄佩信在内的工程主要负责人已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本刊记者查询到静安区建交委的两个电话号码,想了解相关情况,一个始终无人接听,另一个很快接通,但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目前事故调查组已确认,此工程经历了数次分包,这被认为是管理失范的原因之一。
此外,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指出,大楼外立面上大量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燃烧速度快,产生剧毒氰化氢气体,是导致多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他建议,尽快禁止上述材料使用,选出耐火替代品。
该材料由亮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名为“LD-R型抗裂无机保温材料高强度低导热系数A级不燃材料”。亮迪化工的一名负责人对本刊记者解释说,该产品具有“阻燃性”,但并非不可燃。
上海华东设计院的建筑师章女士告诉本刊记者,从央视大火以后,建筑业就要求使用A档“不燃”的保温材料,但由于新老交替等原因,目前相当一部分工程仍在使用B档“难燃”材料。
改造工程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同样引发民众热议。上海消防总队的宣传处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像外墙装修这样的工程被视作涂料工程,没有必须通过消防验收的要求。
复旦大学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东京大学灾害学博士滕五晓对本刊记者说,公共场所的消防职责要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并强制培训:“我们正在推进社区的风险识别、评估,目前民众自身的逃生意识、技能还很缺乏。”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黄文芳则对本刊记者表示,我国的城市建设长期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此次事故的施工方、监理方均属于同一系统,“体制内监管”能否起到实效值得进一步研究评估。■
(本刊记者戴闻名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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