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再爱我一次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爸爸,弃婴
  • 发布时间:2017-08-25 15:26

  一年前的一天,我在外省出差,突然发现,英德当地比较有名的社交网站和微信朋友圈都在转发一篇消息《草丛现弃婴满脸血迹,全身爬满蚂蚁十分可怜》:广东省英德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英德市月桂湖附近草丛堆里发现一名只有三个月大的弃婴。当时弃婴脸上爬满了蚂蚁……

  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只有三个月大的婴儿遭受如此之罪?我在英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工作多年,检察官职业的敏感性告诉我,事情可能不简单,我当即从省外赶了回来。为了了解真实情况,我第一时间来到公安机关,听取了公安民警对案件案情的通报。据办案民警介绍,9月1日晚,一对男女在月桂湖草丛边休息,突然听到婴儿哭声,寻找未果后,他们选择了报警。城西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与报警群众一起在草丛堆寻找,找了将近30分钟,才在灌木草丛深处找到了婴儿。婴儿是个男孩,发现时,男婴衣着单薄,被毛巾包着,全身已经湿透,脸部被蚂蚁咬烂多处。很快,男婴被送到了最近的医院,但因伤势较重,后转诊到了英德市人民医院。

  了解情况后,我马不停蹄地赶到英德市人民医院的小儿重症监护室探望了男婴。男婴的病情危重,面色苍白,全身皮肤多处有蚂蚁咬伤痕迹,并可见多处出血点,颜面肿胀。医院为男婴开启了绿色生命通道,经过抢救,男婴的生命体征终于逐渐稳定。

  我和医护人员一起给男婴准备了奶粉、纸尿布……精心呵护着他。月桂湖弃婴被医院收治的消息很快在英德社交网站和微信朋友圈发酵,许多市民朋友也带着自己的心意来到医院看望男婴。

  我受命提前介入到这个案件来,但案件一直无头绪,无法核实男婴的真实身份。就在我和公安民警一筹莫展的时候,案件发生后的第14天,一个自称“小杨”的女子找到了我们。她看到报道,从孩子身上穿的衣服看,感觉好像是自己的孩子,所以赶紧到医院来确认。

  事情很快核实清楚,小杨正是婴儿的母亲。小杨告诉我们,孩子很可能是被他的亲生父亲丢弃的。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都大吃一惊。都说虎毒不食子,怎么会有这么狠心的父亲!

  经过调查,案件逐渐清晰了。原来,2013年小杨在清远打工时,与一名姓麦的肇庆籍男子相识并迅速坠入爱河。直到儿子出生后,小杨才发现自己爱上的这个男人竟是个有妇之夫!

  9月1日,孩子的生父跟小杨说要把婴儿抱回肇庆乡下,让孩子的爷爷奶奶照顾。小杨虽然舍不得宝宝,但她未婚生子的事情一直瞒着家里,现在知晓对方是有家庭的,她更不知道怎么和家人说了,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了。但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孩子的父亲竟然这么狠心,不仅不愿负责任养育自己的孩子,还把亲生骨肉丢弃在月桂湖的草丛中。

  经过调查,我们得知这名男子在英德某饭店当保安队长,我和公安民警赶去饭店的时候,没有见到他,经理说他几天前辞职了,电话也打不通。我们把来意告诉经理,希望他见到麦某时,能说服他来自首。几天之后,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终于走进了城西派出所。

  据他交代,他抱走小孩后,并没有把小孩交给自己的父母,而是一直在月桂湖附近徘徊。当时已经是傍晚,天还下着大雨,等到雨稍微停了一些后,他才抱着婴儿经过一条浸满水的桥,走到英德市英城街环秀路和团结路交界处对面未开发的月桂湖小岛内,将婴儿丢弃在高2米以上并带刺的植物丛中,在附近等了一会儿才离开的。

  经过法医鉴定,麦某和小杨就是男婴的亲生父母进一步得到了证实。

  麦某即将接受法律的惩罚了。但麦某的行为到底是构成遗弃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公安民警和我们的观点明显存在分歧。我们认为,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的主要区别,关键看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如果行为人只是为了遗弃,为了让他人抱养,遗弃的地点会是车站、街头、路边或其他公共场合或者他人门前,人多的地方;如果是放在比较隐秘,让人难以发现的地方,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通过遗弃达到或者放任他人死亡的故意。

  为了解决这个分歧,我和办案民警一起来到遗弃现场进行了勘查。勘查后,我们发现,在小孩被遗弃的地方,灌木有2米多高,成人在这里也很难被发现,何况是婴儿。当时值班民警找了近半个小时才将婴儿找到就可见这个现场的隐秘性。并且,当时天下着大雨,周边还发现有大量蚂蚁。

  麦某为逃避抚养义务,将只有3个月大的婴儿带至隐蔽的灌木丛中扔弃,使该名婴儿难以得到他人救助,说明麦某虽不一定希望婴儿死亡,但明知这种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死亡的后果,仍然放任事情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在审查逮捕阶段,我们经过讨论,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麦某。

  批捕后,我仍然受命继续跟踪这个月桂湖弃婴案。在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前,我多次见到了婴儿的父亲麦某。这个男人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真的很后悔”。他说原本自己真的是打算将孩子带回乡下抚养,却因为自己的一时糊涂,将亲生骨肉遗弃,“那时候怕爸爸知道,怕他骂我,因为自己长这么大了还在外面乱搞。再加上那时候奶奶刚去世。爸爸很难过我也很难过,突然间想不开”。

  听到他说的话,不像是没有人性之人,我很希望他是真的悔悟。正如我在告知小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剥夺麦某对小孩的监护权,小杨明确不会剥夺他的监护权时说的一样:希望他能及时悔悟,以后出来还能弥补这已经伤痕累累的父子之情。

  法庭上,麦某当庭认罪,他的两名辩护律师对故意杀人罪的事实及罪名都没有提出异议。我在庭上对他进行最后一次训诫和警示:父亲,本是一种亲切而温暖的称呼,麦某作为被弃婴儿的父亲,所作所为却显得那么冰冷和缺乏人性。但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残折磨一个感知者,也不是要消除已犯下的罪行,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不再重新侵害公民和社会,尽力弥补或修复已经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希望被告人麦某真正认罪悔过,能用一生的时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赎罪,弥补这一段已经被蒙上层层阴影的父子关系。

  最终,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婴儿出院时,我去了。孩子转动着乌黑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煞是可爱。后来,孩子的母亲把他领回了自己的家,孩子改姓杨,现在过得很好。

  广东省英德市检察院 邓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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