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金融扶贫力量大

  • 来源:中国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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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2-04 16:45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湖南省永州市抢抓金融扶贫政策机遇,结合贫困人口产业发展,积极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汲取金融信贷这池“活水”,汇聚一渠“清泉”浇灌贫困人口,扶贫小额信贷放量倍增,政策性贷款和扶贫再贷款全面铺开,成为脱贫攻坚最有活力的“引擎”。

突出“三个支撑”,解决“怎么抓”

措施支撑,高位推动。今年以来,永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市委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会 1 次、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综合调度会 3 次、金融扶贫专题推进会 4 次、大规模专题培训会 2 次,对金融扶贫工作精心部署,全市上下凝聚抢占金融扶贫制高点、赢得精准脱贫先机的思想共识。为把金融扶贫这一政策“红利”全面释放,永州市把金融扶贫信贷不当工作压力当发展机遇、不当任务指标当政策“蛋糕”,在湖南省下达 6.58 亿元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市、县两级“竞先揽贷”,提出了“保2 争 3”的工作目标,即确保完成 20 亿元、力争达到 30 亿元,将信贷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区、乡镇、村,各金融机构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行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模式支撑,创新驱动。江永县抓住全国农村电商示范县机遇,依托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发展电商扶贫产业,4000 多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新田县利用获批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的政策优势,实行“农地抵押贷款 + 农业产业化企业 + 贫困户”新田扶贫模式,2016 年累计发放贷款 3900 多万元;双牌县农商行引入“惠林通”林权抵押贷款模式,突破了林权分散、银行惧贷瓶颈,有效推动了林业发展,促进了林农增收。2016年已发放“惠林通”林权抵押贷款 1350 万元,支持贫困林农 70 多户。

为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永州市加速推进贫困村村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在 2017 年全面建成所有贫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为贫困户的金融业务提供“上门服务”。目前,已建成 404 家、覆盖贫困户 21682 户 75313 人的金融服务站,其中为 20177 户贫困户建立了金融服务档案,发放贷款 9044 笔 3.59 亿元。各基层金融机构与乡村干部进村入户抓评级授信,简化贷款操作规程,优化贷款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江华、新田采取“委托借贷、统一立据”的方式对特困户简化办贷手续;宁远县在贫困户首次办理信贷手续时,按照应分红总额的 30%发放第一次分红金 ;道县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办理审核手续,效率大幅提高。

体系支撑,政银互动。参照“城建投”公司模式,永州市各县区由县级财政注资,整合贫困乡村集体资源所有权,组建了县“农建投”公司作为财政资金整合和信贷资金承贷的平台,并设立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专门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政策落地。

“我贷了款,万一温氏养殖项目亏了,贷款是不是要我来还?签个名字,提供一个银行账户,就能享受 20 年的扶持,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江华县号召全县 1.8 万兜底一批特困人口从银行申请每人 1 万元的贷款,用于发展 20 万头生猪养殖项目时,部分兜底一批特困群众都有这样的困惑。可事实打消了他们的疑虑,2016 年全市累计发放再贷款 15.9 亿元 ;其中对 5 个贫困县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 6.7 亿元。

为进一步防范金融扶贫风险,永州市大力推行“金融保险 + 扶贫”模式,在 5 个贫困县启动了“扶贫财银保”项目试点,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保单作担保,解决扶贫经济组织“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的问题。制定了“扶贫特惠保”试行方案,对参与产业扶贫项目的贫困人口实施特色农业保险、人身意外险、家庭财产险、光伏发电设备险、生活困难救助险 5 大商业险种。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对 5 个贫困县 5 家考核达标的法人金融机构降低 1 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对农行江华、新田、江永支行 3 家“三农金融事业部”降低 2 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共释放资金 2.53 亿元,提高了贫困地区金融机构放贷能力。

突出“三个创新”,解决“怎么用”

领域创新,“分贷统还”模式横向拓展。一是参与形式灵活,社会参与度高。各县区放宽视野,采取企业自主报,乡镇与贫困户自己找,政府与银行共同评选、审核、推荐的方式,多方引进扶贫经济组织,动员扶贫经济组织在金融领域参与精准扶贫。永州市宁远县通过“三个拓展”实现帮扶组织跨乡镇、跨行业、跨领域推进,完成信贷投放近 4亿元 ;新田、道县等县不仅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种养经济组织,同时将农开投、城建投等政府平台公司以及学校、医院等服务企业一并纳入,规范扶贫带动责任,社会参与信贷扶贫热情空前高涨。

投向创新,“金融 + 产业 + 兜底”方式靶向精准。江华、道县等县创新小额信贷方式,将金融扶贫、产业扶贫与兜底扶贫相融合,建立“兜底一批”的扶贫信贷体系,解决“兜底一批”人员脱贫问题。江华建立了“分贷统用统还固定受益”的扶贫模式:即由县政府和参与的公司(江华温氏公司)共同担保,全县 1.8 万兜底一批特困人员每人从县农商行申请获得小额信用贷款 1 万元,委托县国有公司(神州瑶都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与江华温氏公司发展产业(20 万头生猪生态养殖项目), 实现稳定脱贫长期收益,现已发放贷款 1.55 亿元。道县把全县所有“无劳力、无能力、无资金”等“三无”兜底贫困户共 2421 户、9509 人登记造册,委托道县道源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按信贷资金(每人 1 万元)的10%,兜底贫困户连续三年受益分红,现已发放贷款 1.02 亿元。

突出“三个到位”,解决“怎么管”

企业准入把关到位。各县区由扶贫办、信用社(农商行)牵头组织县直有关管理部门及相关乡镇,对企业进行核实、评分、排队,为贫困户选出一批有社会扶贫责任感、发展前景好、生产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的委托帮扶经济组织。江华、新田等县按照产业布局优选企业,与温氏集团合作,大力发展生猪养殖产业。宁远、江华、新田、道县、祁阳、零陵、双牌、江永、金洞等9 个县区分别成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农业开发投资公司和扶贫开发公司等政府平台公司承接扶贫小额贷款,再融合相关产业开展扶贫,实行政府财政担保,降低金融风险。

风险补偿配套到位。

各县区按照信贷规模比例要求,积极筹措风险补偿金,防范信贷风险。如宁远县在县财政设立 4300 万元风险补偿金,用于扶贫小额贷款投放风险抵押金专项,若出现贷款损失,由风险补偿金按比例偿还贷款 ;若贷款收回,按产业扶贫贷款投放量 2%的标准安排奖励资金,以 4321 的比例分别奖励农商银行、乡镇、村和扶贫办。2016 年全市累计到位风险补偿金 2.34 亿元。

资金使用管控到位。永州市扶贫办严格按照省扶贫办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四跟踪、四监管、两评估”,即 :跟踪和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分贷统还”模式中项目实施情况、企业运行情况、贫困户受益情况;评估扶贫小额信贷效益、风险情况。宁远县扶贫办和农商行全程监管企业、贫困户贷款使用情况,力保专款专用,企业可预支 20%项目启动资金,其余资金按项目进度由乡镇、金融产业服务中心审核后拨付,从源头防控风险。项目完成后,金融服务中心根据收益情况跟踪、督促企业归还贷款,同时对发生产业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时及时提出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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