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普勒效应(一)

  • 来源: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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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7-01 15:49

  一

  他不知道什么样的人会住在这样的地方。他有些后悔。虽然现在走还来得及,但他仿佛受雇于那个执念,一定要探询下去。他放下行李,愣在原地,床铺还算干净,但这种地方一定不会勤洗勤换,只要视觉上没有脏污的感觉,用到朽烂都不出奇。除了两张床,什么也没有,显得空荡和寂寥。这两张不洁的床都属于他,真是滑稽。这里的商品不是“房间”,而是“床”,你要独占一个房间,就得为房间里所有的床买单。幸好这间房只有两张床,而不是三张四张,甚或五张。

  “生意好吗?”刚才,他戴着墨镜问。

  “越来越差了。”小孙的鱼泡眼愈加鼓胀了,右脸多了一道疤痕。

  “以后怎么办?有什么打算吗?”他没有掩饰自己的嗓音,有些忐忑,怕被认出来。

  “还能怎么办,靠你们这些老板多来帮衬呀。”小孙笑了起来,慈眉善目的,仿佛在这个位置上守了一辈子了。

  他也笑了笑,感到一阵悲哀,不免有些恍惚了,自己真的认识小孙吗?

  火车来了,老远就发出吃力的呻吟声,随后,窗台上的茶杯盖震颤起来了,像是寒冬的牙床,可现在,早已是春天了。因此,他感到火车带来的震颤,更像是发春后的战栗。火车的声响达到一个最高峰后,一下子低沉远去。

  多普勒效应。

  他准确找到了那个尘封的物理学名。

  高三的时候,他曾给小孙补习物理,小孙一下子就理解了多普勒效应,而且运气不赖,高考正巧就有这道题。在考后的聊天中,小孙对他高兴地提到了“开普勒效应”……一字之差,天上人间。从此,他和小孙相别天涯。他去北京读梦想中的大学,而小孙死守原地,那是个没有手机,网络也不发达的年代,两个人便失去了联系。

  他大学毕业后,回到了本省的省城,考公务员进入了市政府工作。而就在那一年的八月,在小城政府部门工作的父母也调到了省城。父亲用将军般的口吻对他说:

  “好儿子,这是双喜临门呀,咱们在省城会师啦!”

  他倒是没有太大的成功感,许多同学都留在首都工作了,再不济,也都去了上海、广州、深圳等大都市,他回到西北内陆的一个省城,算得了什么呢?他没有把这种想法告诉父母,那对他们将会是不小的打击。他们有着西北内陆人的老实本分,觉得能端一个铁饭碗,还是省城的铁饭碗,已经很知足了。他们现在觉得他的人生大事已经完成一半了,剩下的就是结婚生孩子。他在大学期间处过一个女朋友,是湖南株洲的,白白净净的皮肤,身上肉乎乎的,带着自然的喜气。大三暑假的时候他还带她回来旅游了一番,其实是应父母的要求,带回来给他们看看的。父母倒是挺喜欢那个女孩。女孩吃煮鸡蛋的时候,把蛋壳里残留的蛋白也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挑了出来,放进了小嘴里。母亲因此觉得那是个会过日子的好姑娘。父亲尊崇左宗棠、曾国藩和毛泽东,因此也很满意,说湖南人好,能成大事。他想调侃下父亲,能成什么大事?婚姻大事罢了。他终究什么话也没说,觉得父母满意就好,他当时也是满意的。但是,事情很快就起了变化,女朋友考上了研究生,还要在北京继续深造三年,她说这三年她是不考虑结婚的事情的。他一方面表示理解,一方面觉得那话怎么听都像是某种借口,他于是干脆利落地分了手,回了省城。他本以为父母会接受不了,但实际情况是,他们一家人“会师”的喜悦,远远冲谈了那个湖南女孩的身影。父母都是一个腔调,不愁,不愁,就在咱这儿找,好女孩多得是。

  他是真不愁,不是对自己有什么优越感,而是对这件事完全不放在心上。自他有过一次失败的初恋之后,他对感情的态度变得有些漠然。曾经的幻影总是在潜意识里持续折磨着他,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些惧怕女人。湖南女孩的出现,让他好不容易从那种负面的情绪里走出来,但随着这段恋情的结束,女孩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变幻成了一团梦中的白雾。但正是那团白雾不再消散,让他变得困惑和迷茫。他记得那一年的冬天格外冷,积雪最深处达一米,城市的交通完全崩溃了,这也算是新闻吧,新闻联播提了一下,然后他收到了湖南女孩发来的慰问短信,还和他开玩笑说,当年不该听他的夏天去,应该冬天去,她已经深深爱上雪天了。他说,北京一样有雪。她说,不一样,没有你。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他使劲分析,她只是一时感慨,还是怀有某种和解的试探?他没有回复,想等一等。就在那天深夜,他躺在床上还在思谋着那句暧昧的话,父亲接了一个电话,大吼了一声:

  “天啊,发生矿难了!”

  “哪里?爸你说清楚。”他跳下了床,跑到父母卧室门口,他看到父亲的脸都青了。

  母亲哭了起来,父亲愣怔在那里,不住地叹气。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也被吓蒙了。待父亲缓过劲来,才声音颤抖着说:“就是小城的露天煤矿发生了滑坡坍塌,九个人被埋,其中有一位是我的同事老黄。以前都是我去那里监测的,要不是我调走了,被埋的人就是我。”许久没喝酒的父亲,一个人喝起了闷酒。

  他第二天才从同学QQ群(他和小孙都在QQ群里,但两个人彼此都没有添加,两个人也几乎从不在群里发言)得知,被埋的人里还有小孙的父亲。小孙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改嫁到新疆去了,他是被当矿工的父亲给拉扯大的,这下小孙便成了孤儿。他很想给小孙打个电话,安慰一下,但除了过去那些放不下的复杂情愫之外,还有一种说不清的歉疚。比如他父亲是幸存下来了,但父亲曾经所在的部门,要不要对这起事故负责呢?进一步深想,小孙会不会连他也恨上了呢?各种思绪,有的没的,都在他脑海里翻滚,导致他一夜未眠。他大清早昏沉沉去单位的路上,忽然很想和湖南女孩通个电话,聊聊那句话的含义。

  电话通了,两个人太久没说话了,气氛非常客气,后来,她小声对他说:“我和我男朋友在一块呢,现在不方便说话,你有事的话我等会再打给你?”他说:“不必了,我只是突然想问候下你,希望你一切都好。”典型的电视剧的陈词滥调。她说:“放心,我都好,你也好好的。”他挂了,突然下定了另外一个决心:绝不能给小孙打电话,决不能打。打了就好像是他做贼心虚似的。因为,你永远也无法确定别人的想法,你极有可能只是一厢情愿,让自己掉进尴尬的夹缝里。

  听同学说,小孙在父亲死后,把家变成了旅馆。在那之前小孙是做什么的,同学也都说不清。按理说,小孙没上大学,应该很早就出来工作了,但小孙的过去似乎变成了谜团,那个人也就变成了一个愈加陌生的人。

  他没有把同学的父亲也在罹难者里边这件事告诉父亲,他不想增加父亲的心理压力。父亲的高血压犯了,头昏脑涨,躺在床上,脸红彤彤的,看上去倒是一副喜庆的样子,显得诡异极了。他只得扭过头去,不看父亲。他坐在书房里,用电脑搜索着那个矿难的后续信息。但信息少得可怜,那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很快就被世界遗忘了。那座高原小城,因为煤矿的开发而鼎盛,也因为煤矿的无序开发而凋敝。那次惨烈的矿难发生之后,国家便关闭了当地全部的小煤窑,查禁了黑煤窑,怀揣资本与苦力的各色人等一哄而散,只剩下了一家国有企业。小孙在这样的时机开旅馆,能维持得下去吗?他觉得这不是个明智之举……

  多少年过去了,小孙居然维持了下来,他觉得不可思议。也许是小城的生存成本很低的原因吧,他只好这样去揣测了。现在,他心中叨念的却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当年小孙能迅速弄懂多普勒效应,原来只是因为住在火车站附近,每天必须接受一次又一次的多普勒效应。这个想法像一只鱼钩,将他的记忆迅速地拽入纵深,仿佛直抵另一个人的少年。那个每天都置身多普勒效应中的少年。那个少年,在他的记忆中只剩下了一个模糊的场景:矮个子的少年小孙戴着老式的黑色瓜皮帽,脖子上挂着有那种厚厚的不分指头的大手套(左右手套之间是用一根布条绑在一起的,那根布条挂在脖子上);少年小孙脸蛋红红的,围着他问各个科目的作业题,他尽力解答着,作为回报,少年小孙在余下的时间里会给他乱讲一通天南海北的趣事,他被逗得哈哈直笑。看来那个时候的小孙还是很会讨好人的。笑话的内容自然不可能记起,但他还记得有一次小孙送了他一个打火机,上面粘着一幅画,是一个穿白裙子的女人,当打着火之后,随着温度的升高,那女人的白裙子居然逐渐消失了,露出了裸体。他惊呆了,小孙站在一边嬉笑着。那时,他还没有看过女人的裸体,便一遍遍点着打火机,直到用尽了里边的燃气。

  二

  他刚刚一出现,我就认出他来了。这人不是夏阳吗?当然,我的确先怀疑了一下,因为太久没见了,但他跟我一说话,我就确定是他百分百没错了。一个人再怎么乔装打扮,他的音色和他的指纹一样,是不会改变的。夏阳居然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他还是高材生呢,真是为他感到好笑。话说他为什么要这样干呢?他肯定是有目的而来的,看他紧绷的脸部后边隐藏不住的嘲笑,就知道他是认识我的,就知道他是专门为我而来的。为什么偏偏选的是我?我有什么值得他探究的?没错,有一段时间,准确地说,应该是考试前,尤其是高考前,我经常凑到他身边,问他各种题。我也想上大学啊,最普通的大学都行,这点理想觉悟我还是有的。说起来,他是个有耐心的人,会给我一一解答。但我们算朋友吗?我不能确定,他这个人表面随和,但内里的心高气傲是掩饰不住的。我那会儿就知道,我和他以后不会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因此,当他如愿考上北京的大学而我名落孙山之后,我就主动不再联系他了。曾听人说他想找我,但我依然不为所动,我不想联系他,我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的关系。不,我并不讨厌他,我遇到事情的时候还想起过他,我只是不想反衬出自己的卑微。我不喜欢那种感觉。

  夏阳的这副打扮真是太滑稽了,像个特务。我看着他的背影差点没笑出声来。鬼鬼祟祟的样子,还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他应该是来看我的笑话的吧?看看我今天混得有多惨,才能让他更加体会到一个成功人士的幸福。他妈的,他一定不知道,这么多年来,现在是我最幸福的日子。想起高考失败的那年,那才真叫苦。我想补习一年的,毕竟我离分数线不算远,再努力一把,也许就有机会了。但是,我的父亲,那个黑着脸的老矿工不愿意,他说我知道你小子跟你爹一个德性,不是读书的料,死了那条心吧。我说:“爹,你让我再试一年,就一年,万一我考上了,我以后就能当个干部啥的,让您老过上好日子。”我爹吐了一口痰在地上,这他妈的可是在家里,又不是在矿上,他就那么吐在了家里的水泥地上。他说:“小子,你补习一年,再读四年大学,加一起五年,你爹的身体快扛不住了,你来接爹的班吧。”我爹的嗓门很大,震得我头皮发麻,像是不容怀疑的圣旨。我一百个不愿意,但我知道他的身子已经垮了,他吐的痰都是黑的,跟沥青似的。我没再说什么,过了几天就跟他去矿上上班了。

  据说阴间有地狱,但我认为地狱也比不过矿洞。那个露天煤矿,经过长期的开采,表面的煤已经挖得差不多了,需要下到深坑里继续挖,巨大的打钻声让你的太阳穴突突直跳,黑色的煤尘让你吸了第一口就感到胸口发闷,胆汁上涌。我浑身发着抖,像个马上就要挨枪子的死刑犯,就差没尿裤裆里。我一点一点往矿洞里挪,里面开始变得湿漉漉的,污泥越来越烂,每走一步,我的胶鞋都要被粘在地面上,我要耗很大的劲儿才能把脚拔开。班长知道我是我爹孙大炮的儿子,对我还算仁慈,他指着一块地儿,让我抱紧了钻头往前使劲。“这就是战场,你是拿着钢枪的战士,一定要把枪拿稳咯!”他大声在我耳边喊道,像是一把钢针捅进了我的耳朵眼儿。我这才总算明白我爹的耳朵为什么像个奇怪的聋子一样:我和他小声说话他完全听不到,他要把电视的声音开到最大,在叽哩哇啦的噪音作为背景的情况下,他反而可以听清我说的每一个字。我知道自己完了,自己的耳朵早晚也要变成那样,要靠着噪音当扶手才能去分辨别人说的话儿。我开动了电钻,我感到自己随时都有可能被喷出来的这些碎块给埋了。没错,我去那里干活的第一天,我就知道这里早晚要出事。这不需要多么艰难的专业知识,这是秃子头顶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情,只不过没人在乎罢了。那些政府派来检查的办事员,谁会来到这么深的洞底?都是下到一半随便看看就上去了。而周围的老矿工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恶劣的环境,谁去嚷嚷这个,嚷嚷那个,反而会被别人觉得娇气和多事。这就像是在比赛运气,谁摊上倒霉的事情谁就认命。

  可我从没想到摊上倒霉事的是我爹。我第一天从矿上下班,整个人差不多快垮了,我对我爹说,我不去,真的不去了,那不是正常人干的事。我爹发火了,朝我吼吼,声音太大,我反而听不清楚,我发现我的耳朵木了,听什么声音都多了嗡嗡的底音,好像忘关矿钻了。我瘫坐在沙发上,我爹坐到我身边,安静了一会儿,说:“我还有四年就能提前退休了,就四年,到时咱们都不干了,咱爷俩到时投资做点小生意去。这两年咬咬牙,坚持下,多赚点本钱。”听我爹这么说,我哭了,似乎我不听他的,生活就要结束了。我爹说:“四年后,你才二十二,日他娘的,到时你就和他们大学生一样的岁数。可那个时候他们大学生有啥?啥也没有。可你呢?到时你已经有了钱。有钱了你就去创业。爹看好你,支持你。”这话听得我很舒服。四年后,眼看还剩一个月我爹就退休了,可是他头顶的那截矿洞塌了,他被埋在里面了。等他被扒拉出来的时候,他的鼻孔和嘴巴里塞满了黑煤,五官走了样,看上去像是烧焦的泥人。我敢打赌,如果给他做尸体解剖,他的五脏六腑一定也是黑色的。我没有哭,我忽然想到,我爹应该早就料到了这一天,因为他的肺早就纤维化了,像两条用来洗碗的干丝瓜瓤。他不想死在家里,更不想死在医院里,只有死在矿上,才是死得其所,才能榨干这具身体的最后一点儿价值,我也才能获得一笔像样的抚恤金。

  这笔抚恤金加上这几年我和爹的积蓄,大约有个二十几万。对煤老板来说,这简直不是钱,但对我来说,是一笔让人心跳的巨款。不过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可以做点儿什么。我爹让我创业,我脑海里空洞洞的,一无所长,我能创什么业呢?能活下去都不错了。这个时候,我居然想到了夏阳。我已经好多年没想起过这个人了,可这个时候,我想起他来了。他在城里,听说是在政府里担任什么要职,我想找他问问,我应该怎样投资,怎样创业,他平台大,见识多,一定有办法。大不了到时给他分点儿钱。分多少好呢?五千。估计不够,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那就一万吧。我到时拿着一万块钱人民币贿赂他,最好叫他能把我弄到什么部门去,挂个闲职。我挂着闲职,领着一份保底的工资,再去投资。那样的话,就算是投资失败了,我也不怕流落街头当乞丐了。

  说干就干,我很快就要到了他的电话号码。我拿起手机,忽然感到嗓子眼儿像着火了一样。我咳嗽了几下,喝了一杯水下肚。这也是我当矿工留下的后遗症,一紧张,咽喉就发痒疼痛。医生说是器质性病变咽喉炎,我说能不能治好,他说没问题,就是需要的时间较长,可以先给我开一些药调养。我一听就算了,肯定是想着花样骗钱的,我的病我自己知道,都是煤尘惹的祸,我现在永远告别了煤矿,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可我拿着手机,像老人那样咳嗽着,就是说不出话,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紧张。成就成,不成就瞎鸡巴拉倒,有啥好怕的?夏阳这狗日的,上了大学我们就再没联系了,变成咋样的人了?要是翻脸不认人咋办?我越想越犹豫,干脆上街溜达溜达,散散心,想清楚。可没想到,这一上街,阴差阳错的,就走上了另外一条道。

  三

  这次他回这儿是因为一次公差,事情并不多,开完一天的会基本上就没什么事了。那些考察活动,他申请不参加了,因为他对这儿实在是太熟悉了。同事建议他再走走看看,“这个地方变化很大呢,恐怕早已不是你当年认识的老样子了。”话说得很对,但这样其实更没意义了。如果这儿变得连他都不认识了,那他更没必要去参观。一个和自己丧失了关系的熟悉地方,还不如一个纯粹的陌生之地。他宁愿在心底保持着过去的美好。

  同事们去考察了,他甚至都没问他们去哪儿了,他对自己的漠然都有些暗自吃惊。他不怀疑自己的这种冷漠,这是装不出来的,更是骗不了自己的。常年的政府公务工作,似乎耗尽了他的好奇与耐心。他躺倒在床上,打算好好睡上一觉。他很快就睡着了。他并不是一个拥有良好睡眠的人,这种状态属于意外。等他睡醒后,他也为自己的快速睡眠感到惊喜。他看看表,发现他实际上只睡了十分钟,但就深度而言,感觉上至少有一个小时。他又闭上眼睛,还想再睡,但睡意像泄气的轮胎一样迅速瘪了下去,他只好一动不动,享受着那种睡眠的余韵带来的平静。

  睡意彻底失去了,意识得到滋养后,开始活跃起来。过分的健康可不是什么好事,他这么想着,不得不睁开了眼睛。在这一瞬间,他忽然觉得自己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过去。这么说也许不确切,与其说那是一种视觉,不如说那是一种感觉。他并没有看到什么触动记忆的媒介,比如房间里根本不存在过去的老照片--就像有些宾馆喜欢弄的那样。这个宾馆是全新的,据说是这里最好的,因此也和任何城市的标准房毫无二致。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他觉得那就像是时间的涡流倒转,在那一瞬间,他被带回到了过去,然后,他看到了过去的时间。是的,视觉上看上去什么都没有变化,但是时间恰恰是看不见的。

  他坐起身来,望向灰蒙蒙的窗外,在那些新建高楼的缝隙里(正是那些新建的高楼混乱了他的记忆),残存的低矮平房,脏污的小路,人们那种说话走路的神态,慵懒的花斑土狗,还有更远处的那座形似骆驼的小山,它们开始在他的脑海里自动拼接起来,生成了另外一个世界的画面。虽然模模糊糊,但“过去”呼之欲出。他忽然意识到,时间并非是持续向前的东西,时间分明是静止不动的东西,是外物在时间的涟漪中增多或是减少,只要有一点点事物从涟漪中传递过来,与之相关的时间便可以从中抽取出来。即便是事物消亡了,消亡的也只是事物与时间之间的联系,那有着关联的时间本身依然完好如初,带着对事物的记忆,只是无法再破译。这么说来,时间也有类似的多普勒效应,你迎上去,过去的一整个世界包围了你,你逃开了,过去也遽然而去,仿佛从不存在。

  这些想法,让他感到有些烦乱,他走到窗前,打开窗,那种淡淡的烧焦的气息(采煤厂的设备更新换代多少茬了,奇怪的是,这种气息还是没什么变化),冲进他的鼻腔,启动他的嗅觉细胞,他甚至战栗了一下。他感到恐慌,过去并不是记忆中残破的样子,过去完好地封存在时间当中。而他,此时孤独一人,过去那个世界正在蠢蠢欲动,准备将他彻底吞噬。

  他被这种奇异的感受驱动,走出宾馆,来到户外,发现车站就矗立在这条街道的尽头,这是他来的时候没有留意到的。车站早已重建了,似乎想设计成贝壳的形状,可那些拼接起来的一块块玻璃幕墙,跟龟壳一样,远远望去,车站就像趴着的一只大龟。这就是他害怕故地重游的原因,过去的一切在记忆中都被美化了,而现实的一切,多半会成为荒腔走板的滑稽戏。就像这座车站。记忆中的车站是一幢中规中矩的红砖大楼,楼前的小广场上竖着一位飞天女神的石雕,尽管女神的胸部被无聊的男人们摸得透亮,无端地有了色情的意味,但现在他却强烈地怀念起了那位女神,觉得那女神的优雅神态不逊于他亲眼见到的美国自由女神像。

  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想起了荔蜜,他的初恋,他曾被她的那双眼睛深深迷惑,他想不通她的眼睛为什么那么漂亮,那么清澈,还会发射电流,尤其是她微微一笑的时候,那双眼睛便弯成了月牙,让人顿时感到无比的可爱和亲近。他不知道这只是自己的审美,还是符合每个男同学的审美,他和任何人没有交流过,成了一个秘密。他在多年以前乘火车离开这里去北京上学的黄昏,独自一人在候车室里望见的,就是那座飞天女神的石雕。他当时望着望着,恍然间,那石雕分明就是荔蜜,他的泪水朦胧了视线……二十年过去了,他听说荔蜜嫁给了小孙,他的第一个感觉是,荔蜜已经沦落到了这样的地步。也好,她和小孙在一起才是合适的吧。

  他沿着街道继续向前走去,离车站越来越近了,车站的陌生感也越来越巨大,他这才意识到他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看来,他之前的麻木心境也是出于对这种寻找的逃避。他站了下来,茫然四顾,高原上的天空格外苍茫,和他的心境一样。也许,他想寻找的,便是类似荔蜜的眼睛那样的存在,他只是想再看一眼,一眼便足够。他记得微信群里曾有人说过,小孙开的旅馆在车站附近,这里的旅馆屈指可数,他一定可以找到的。他从来不在那个同学群里说一句话,但他们的话,他都会逐一浏览。某些信息,他会过目不忘。现在看来,那都是为了有一天--比如今天这样的情况而做的准备吧。

  进站的火车发出巨大的轰鸣声,等他走到车站前,十几个在这儿下车的人已经拖着行李走了出来。人太少了,豪华的车站显得大而无当。他混迹在这股小小的人流中走了一段,看到了那家小旅馆,没有任何特征,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他能确定那旅馆,完全是因为坐在门口柜台处的小孙,他记得那张脸,尽管那张脸的上方已经完全没有了头发,反射出了一小片油滑的铮亮。衰老的变化尽管令人害怕,但同时,还有那种久违的亲切感。他发现人对于自己过去交往过的人有一种“逆想象”的成分,时间越久,这种想象成分越大,大到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时间被搁置了。就像他看出那是小孙以后,他从那张脸上看到的分明是中学时代的那个少年。

  他想接近那个人。怎么接近?就这么扮作大大方方的样子走上前去,用那种久别重逢的笑容向对方介绍自己吗?他觉得自己似乎无法做到。倒不是他已经丢失了真诚,而是正好相反,他觉得那种方式太过夸张,需要扮演的成分过多,反而失去了真诚,失去了心底真正渴盼的东西。

  于是,他想到了伪装。

  四

  夏阳现在干什么呢?我很有兴趣知道,而且,我也有能力知道。我用左手托起手机,先暂停热播的反腐电视剧,然后从手机界面中找到监控的APP,手指轻轻触碰,我就看到他了。他坐在床沿上,百无聊赖的样子,过了一会儿,他站了起来,望着窗外。像个雕塑一样,一动不动。他一定是怀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来的,别的房客住下之后,都是打开电视,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看电视,很多人鞋也不脱就那么躺在床上,让人非常讨厌,但我又不能指责他们,毕竟,我不能说我是亲眼所见的,等他们出门以后,我拉开他们的行李箱,把脚踩进去,我心里就舒坦多了。可夏阳,这个省城里来的干部,总是若有所思的样子,肯定会搞什么幺蛾子的,我得小心为上。

  一开始的时候,我哪里会想到我后来会干这样的事情。我拿着手机,想找夏阳,却怎么也开不了口,我出去散心,跑到离家不远的火车站广场上溜达。我特别喜欢在这里听到火车由远及近开进站的声音,那汽笛声越近便变得越尖细,我都会想到多普勒效应。我自以为对这个物理学概念的理解是烂熟于心的,但是高考的时候,我照样答错了。我写成了开普勒效应。那是宇宙天体的规律,一字之差,天上人间。从此,每当我听到火车的汽笛声,我都会感到忧伤,为我不济的命运忧伤。这个时候,我觉得自己脆弱得像个早恋失败的中学生,而不是个挖煤的矿工。

  那天,我在广场上溜达,不知藏在哪儿的喇叭放着《今天是个好日子》这首歌,我耳朵里钻满了喜气洋洋的女中音,就像是有人硬挠你的胳膊窝让你笑,那种难受劲比呆在矿里还别扭。我站在飞天女神的雕塑下面,与面前这座小火车站对望着。我甚至有一种冲动,冲进去坐上车随便去什么地方好了,去他娘的夏阳,老子在哪不能活。我怀疑自己身上有着老娘的那种疯狂基因,就是瞎子一样的逃跑,不管跑去哪里,离开这里就好了。说起我老娘我还是会难过的,但我不准备联系我老娘,告诉她我爹死了,没有必要,在她心里,我爹早就死了。我爹也真是该死,他以前对我娘动手也忒狠了些。我娘不跑,估计也被我爹给打死了。我想帮我娘,我爹给我一巴掌我就倒在沙发上爬不起来了。我想杀了他。可我娘就那样突然跑了,连我也不要了,我只得跟着我爹过日子。所以我恨她,恨她的自私,我希望她也早点死了吧。唉,我要不要找到我老娘,分点钱给她?我不确定。就在这时,我看到有个年轻的女人从站里走了出来,她穿着黄色的连衣裙,拖着一个粉红色的行李箱,看上去像省城的女孩儿。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忽然觉得那张脸好像在哪儿见过。我朝她慢慢走了过去,我东张西望,装作不经意地样子。那女的心事重重,走得很慢,我很快就走到了她身边,然后我超过她,回头望了一眼,发现的确有点像以前的同学荔蜜。那女的见我看她,忽然站住了,说了句:“我们……我们是认识的吧?”听她这么说,我直接问你是荔蜜?她点点头,有点儿无助地看着我。我自我介绍了下,她想起来了,哈哈笑着说:“你变化好大,我差点认不出你来了。”变化能不大嘛,他妈的过了四年老鼠打洞的日子,能活着站在这里已经很不错了。可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呵呵笑着,问起她的近况。

  我以为她在省城工作了,这次只不过回来探亲,但她说不是的,她是去省城参加了一个美容培训班,回来打算自己创业,开个美容院。我对创业太感兴趣了,我就多问了几句。荔蜜看我这么感兴趣,有些意外,有些飘飘然,也开始说起了自己的宏图。她手舞足蹈起来,说别小瞧了小城的女人,无论哪儿的女人,女人的爱美之心都是一样强烈,一样不可抗拒。小城的审美观太老土了,女人们素面朝天,连化妆都不会,她有信心在小城掀起一股时尚的潮流。我当场就快被她说服了,倒不是她的话多有道理,她的话一板一眼的,明显是刚刚从培训班学到的。她能说服我的不是嘴巴,而是眼睛。她的眼睛太漂亮了,我记忆中的荔蜜已经模糊掉了,我不记得她原来有这么漂亮,只记得她是个玩世不恭的小太妹,被社会上的混混搞大了肚子。现在我发现她竟然是这么漂亮,这么漂亮的女人不做美容,还能做什么?我觉得她一定行。我差点就直接说出我正在寻找创业的机会,我咳嗽了下,问她有没有投资的本金,她说她有办法,她会说服家人支持她的。

  “你呢?现在做什么呢?”终于轮到荔蜜问我了。我不想说我刚刚做了几年矿工,让她看不起,我便说准备去省城闯闯。她的神情明显愣了下,我说的话超出了她的预期,但她仍然用不在意地口吻说:“省城车多人多,烦死了,我有许多机会能留的,我都不想留。你去省城具体做什么呢?”我犹豫了下,还是说了我的计划。我说我打算去找夏阳,让他帮我拿拿主意。

  “找他干什么?他混得很好吗?”荔蜜的眉头皱起来了,我这才想起来,传说夏阳追过荔蜜的,可荔蜜把他写的信撕成碎片,丢他脸上了。我当时也没好意思问夏阳这事儿,我当时还想,假如那是真的,那我真替夏阳不值。那个瞎混的小太妹,没有哪个正经人会喜欢那样的货色。

  “你不知道吗?!”我故意用夸张的语调喊道,我想看看她的反应,“人家夏阳现在可是省政府的干部,你在省城没见到他吗?”

  荔蜜抬手把眼前的几缕刘海向耳后捋去,鼻翼微微翕动了一下,声音有些沙哑地说:“我找他干吗,他跟我们不一样,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听荔蜜这样说,我就知道夏阳追过她的事儿是铁板钉钉的,我对他们之间的细节没什么兴趣,更何况,我觉得荔蜜的话说的很有道理。我之所以不敢给夏阳打电话,还是因为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我去打这个电话,哪怕他并没有帮到我一丝一毫,我也会感到憋闷,感到不自在,感到没面子。哈,虽然我是个没什么面子的小人物,但我对自己拥有的那点点小面子格外珍惜。我的这点小面子就是用来对抗那些成功人士的大面子的。也正因为如此,荔蜜这样说一下子就拉近了我和她的心理距离。她居然说“我们”,也就是把我和她看成是一类人,尽管这是她下意识随便一说,但一定更加真实。我抢过了荔蜜的手提箱,帮她拉着,我咬咬牙,说:

  “你说得对,我们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那我们合伙一起干吧。”

  “你?”

  “我这几年四处打工攒了点钱。”

  “你有多少?”

  “不多,”我扭头看着她好看的眼睛说,“也就几十万吧。”

  荔蜜的眼睛释放出了柔和的光芒,眼角也有了弧线,像一对漂亮的月牙。“太棒了!”她喊道,“没想到我刚回来就拉到投资了!”她笑了,大张着嘴巴笑了,红润的嘴唇肉乎乎的,里边整整齐齐的牙齿像白色的玉石。我在黑暗的矿洞里呆了四年,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事物。我的世界里从来都没有女人,我的渴望几乎跟死了一般。现在,欲望被瞬间唤醒,我两腿间的那玩意儿忽然硬得像根铁棍。我是个男人。我是个男人。我快步往前走,走到她的前面,我相信她肯定没有发现这个尴尬的情况。

  五

  窗外不远处就是铁路,每当火车驶过,他都情不自禁地走到窗前,一动不动地望过去。火车因为刚刚启动,开得并不快,他可以看清每一节列车上挂的牌子,上边用红色的字体写着是从哪里开到哪里的。后来,竟然有一列运煤的火车驶过,他赶忙打开窗户,盯着看了好久,他觉得也许这正是自己等待的。在他的印象中,似乎客车和火车行进在不同的轨道上,现在看来,这个印象是错误的,它们只是时刻不同,但行驶在同一条铁轨上。

  当运煤的火车驶过之后,他忽然感到了茫然。他小小的冒险似乎获得了暂时的满足,他住进了小孙简陋的宾馆里,体验着另一种生活。似乎几十年的光阴,经过自己的这个举动,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弥合,他也获得了某种想象中的满足。接下来,他开始越来越强烈地渴望见到那个人了,那个和小孙生活在一起的女人。她应该变成灰头土脸的本地妇女的样子了吧?那双迷人的眼睛也失去了大部分的魅力吧?他回想着刚才在街道上碰见的女人,她是不是也和那些女人的装扮差不多?

  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了楼道似乎有什么动静,他侧耳倾听,发现有人来到了他的门前,他悚然心惊,该不是小孙认出他来了吧?他迅速寻找着一个能为自己行为辩解的理由,但大脑却是一片空白,只能随机应变、胡言乱语了。门缝下边有什么东西塞了进来,然后他听到脚步声快速离开了。那是什么?小孙写给自己的纸条吗?他疑惑地走上前去,发现的确是一张纸条,是对折着的。他拿起,打开,上面是一串电话号码,后面写着:小姐。原来如此。小孙的小旅馆能经营到今天,原来靠的是这个。他完全没有想到。他不是不知道许多旅馆搞的这一套,只是他无法把这种事和小孙、尤其是记忆中的那个少年形象关联到一起。刚才,塞纸条进来的人是小孙,还是跟小孙合作的皮条客呢?小孙的可能性还是更大,皮条客似乎没有必要连这点小事都要亲力亲为。他脑中浮现出小孙蹑手蹑脚来到他门前,蹲下身,塞纸条的样子。如果恰是那个时候他打开门,就能和小孙四目相对,不过他是俯视的,可以看见小孙光滑的秃顶;在那种情况下,小孙仰起脑袋,认出他来,会是怎么样的表现?

  他不敢继续想。有种说不清的残酷在其中。他坐在宾馆的床边,有些焦虑,将那纸条捏成了一团。

  荔蜜曾把他写给她的情书,揉成了一团,然后微笑着递给他。她的笑容看上去还是那么天真无邪,好像是在说,别再犯这种小错误了,我原谅你了。他的心感到疼痛,但是在荔蜜那美丽笑容的照耀下,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疼痛。他已经被明确拒绝了,却还依然担心自己的表现够不够格,会不会被扣分。最终,他只得对她也微笑了一下,这就是所谓的风度吧。她说,这件事就算过去了。说完她就走开了。她后脑的马尾高高扎起,一甩一甩的,像是涌动的海浪。前一天晚上,她也是以这样的姿态离开他的。当时,他和荔蜜还有好几个同学,听说小城的溜冰场开业了,也来凑热闹。他以为这是他走近荔蜜的一次好机会,想象着他能牵着她的手一起滑旱冰,他激动得手心湿漉漉的。他对她已经预谋已久了。在教室里,荔蜜的位置正好在他的前边,他只要一有时机就和她搭话,时间久了,他们自然而然地熟悉了起来。荔蜜的成绩并不好,经常完不成作业,他想帮助她,耐心给她讲解,可她没什么耐心,抓过他的作业本就是一通抄。他对这样的女孩儿本是不该产生感情的,但他难以抑制,甚至她越是表现出这样的特质--和他完全不同的两类人的特质,他越是情难自禁。他认定她的心灵是自由的,乃至狂野的,蔑视世俗的,而不再是老师和家长眼中一个管不住自己的坏女孩。就这样,他经历着自己的初恋。她让他第一次体会到为另一个人魂牵梦萦是什么感受。

  旱冰场那种地方他只在电视上见过,眼下这个实实在在的地方与想象中的出入很大。拥挤的人群,大多数人面色冷漠,流露出蔑视一切的样子。男人留着长头发,女人留着寸头,肩膀和手臂上的各种图案的纹身随处可见。巨大的音响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那种音乐节奏强烈,呼喊的声音支离破碎,充满了暧昧、挑逗、邪恶,但是能让你感到亢奋和刺激,所谓的“潮流”“时髦”就蕴含在这种玩意儿里面。但“潮流”究竟是什么呢?他直到几十年后也未曾把握到,只觉得那是商业营造出来的一场幻觉罢了,太多人却被那个虚无缥缈的空壳子所笼罩。他当时就对这样的东西感到了抵触,但为了荔蜜,他穿上了散发着别人脚臭的溜冰鞋,像个蹒跚学步的胆小孩子,双手紧紧抓住场子里的围栏。荔蜜的状态比他好不了多少,但她高兴极了,她甚至大笑了几声,他从未见她那么开心过。她那天穿着一件黄色的连衣裙,在彩色射灯释放出的那些令人不安的光斑的昏暗空间中,像是一团璀璨的焰火。他距离焰火的距离只有一米远,他试图挪到她的身边,保护她。就在这时,一个留着精致胡子的家伙出现了,他看上去很强壮,身上的纹身比其他人的都大,似乎是那一伙人的头,当他溜的时候,其他人都退后给他腾出位置。诚实地说,他溜得确实棒极了,先是快速地转了几圈,然后又背着身子转了几圈,接下来,更是花样百出,很多人呼喊,吹起了口哨,然后,他溜到了荔蜜的身边,像是很熟悉的老朋友一样,牵起了她的手,荔蜜先是惊讶了一下,然后就欢笑起来,将另一只手也搭在了他的肩上,他带着她,滑动了起来,不时传来荔蜜的尖叫声和大笑声。他望着他们,心中满是酸楚,为自己的笨拙感到气恼。散场的时候,荔蜜的脸蛋红扑扑的,额头上全是汗,他叫她回家了,可她说你们先回去吧,我和奎哥还有点儿事。没等他说话,她就扭头跟胡子男走了。她后脑的马尾高高扎起,一甩一甩的,像是涌动的海浪。

  情书便是他的主动出击。他知道,他的机会不大了,但这已经是他的最后机会了。他想象了各种情况,但就是没想到荔蜜会当着他的面,把那两页情书揉成一团。他想到这里,似乎感到了心脏被揉捏的疼痛。那是记忆中的疼痛,早已遗忘又被唤醒的错觉。

  他站起身来,再次来到窗前,此时外面没有火车,只有一片灰褐色的旷野,还有远处朦胧的山峦。他曾经那么痛恨这片旷野,这些荒凉的山峦,他发誓要离开这个地方。他第一次萌生如此强烈的念头,是在那天上午的课间操上。那是溜冰事件过后的三个多月,已经是冬季了,初雪已经下过,很多的地方的积雪还未消融。那是耻辱的一天。那几天荔蜜一直请了病假没来,他还感到担心,然而那天他才知道她怀孕了。她的闺蜜在帮她筹集打胎的钱,说荔蜜不敢告诉家里,是住在她那儿。还说,那个男人玩完就不管了,荔蜜可怜得很。学生们也没什么钱,这个五元,那个十元……他掏出身上全部的钱,也才十八元,全部给了出去。他听到有人说,叫荔蜜这种名字,一听就是不正经的,是勾引男人采蜜的。可他知道,这个名字是荔蜜的父亲起的,源自那篇“以小见大”的课文《荔枝蜜》。他还记得荔蜜眉飞色舞地对他说:“我爸爸说,虽然没见过荔枝,但知道那是很好吃的东西,是杨贵妃爱吃的东西,更何况是荔枝的蜜呢?”他感到眼睛模糊了。他赶紧起身,一个人来到操场上,寒风钻进领口,他反而感到受虐的舒服。他望着远处的旷野和山峦,流下了蓄积已久的泪水:耻辱的泪水。他为她感到耻辱,也为自己感到耻辱。他不想知道这种耻辱的内涵,他只想早点逃离这种耻辱。

  这时,手机响了起来,他一看,是同事打来的。同事急切地问他去哪儿了,怎么连行李也不见了?他淡定地说:“唉,没办法,还是被当地的朋友给发现了,非要拉走,去他家里住,这是这边的风俗,不住的话会被认为是看不起老朋友了。”同事听了,只是笑着说:“男朋友还是女朋友啊?”他说:“当然是男的,我倒是希望有个女朋友在这儿候着我。” 同事嬉笑了起来。他让同事不要管他,有什么事情再联系好了。两个人又贫嘴了几句,便挂断了。

  暂时没什么后顾之忧了,他是不是该放手做点儿什么了?做什么呢?他想找到荔蜜,看看她现在的样子,看看她的衰老,看看她的憔悴,看看她那双明眸变得怎样的黯淡。她是不会有孩子的了,那次的打胎,是在一家没有资质的私人小诊所做的,她的子宫受到了永久的伤害,再也不能生育了。她没有再来学校,她的父母终究知道了这件事情。据说她的父母试图让她转学,但她死活也不愿意,还想跟那个狗屁不通的奎哥一起做生意(天知道什么鬼生意)。这样的结果便是,把她当荔枝蜜一样呵护的父亲重重打了她,然后把她像囚犯似的锁在家里。从此,关于她的消息,几乎就绝迹了。他最后一次见她是在街上的偶遇。那天下午放学他一个人慢慢在街上走着,忽然发现荔蜜和她妈妈迎面走了过来。他感到紧张,有些手足无措,甚至想一躲了之。但他看到她已经看到他了,她低了下头,过了一会儿又抬了起来,他看得很清楚,她在对着他微笑。他几乎要哭了,不自觉地停住了脚步。荔蜜望着他微笑着,那笑容很单纯,没有任何鄙夷、刻意或是自卑。她一直走到他身边,略微低下了头,没有再看他,但依然保持着笑意。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她也没有说话的意愿,他们就那样擦肩而过。他记不清那天她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什么样的发型,甚至胖了还是瘦了,他能记清的,只有那个微笑,那个眼神。直到他离开这座小城的时候,那个微笑,那个眼神,还在陪伴着他。

  他戴上墨镜,向外走去,他不能在这里浪费时间,也许小孙等会去吃饭,荔蜜就会来换班呢?他打算找个可以持续观察的地点。他打开门,刚刚来到楼道,转身回来,打开行李箱,拿出一顶棒球帽戴上,他绝对不能让小孙认出来,绝对不能。他走出旅馆门口的时候,故意装作要打电话的样子,他看到小孙看了他一下,便继续低头看手机了。小孙应该在看电视剧,那手机发出很嘈杂的声音。

  尽管快六点了,外边的阳光还很耀眼,高原就是这样,让你顿时明白黑夜不过是浓重的阴影罢了。在这么明亮的地方,找个隐蔽的点还真是比较困难的。他只得装作散步的样子,向车站广场的方向走去。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地方,更加卖力索取着他的回忆,过去和今天的对比变得强烈,让他愈加伤感。他竟然能离开自己长大的地方足足二十年也不回来看看,如今想来自己也不免太狠心了。这是自己的根,就算这个根再贫瘠、再丑陋、再麻木,也还是自己的根,这是无法改变的。自己便是从这样的根中开出的花,能好到哪里去呢?可他与这里完全失去了关系,成了这个子宫的陌生人。他应该摒弃心中混乱复杂的情感思绪,去和小孙开诚布公地聊聊天吗?还有荔蜜,事情过去那么久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说说当时为什么要那么残酷地拒绝他,应该是让大家哈哈大笑的有趣往事了吧?可能吗?是什么阻碍了他们?时间?地域?社会身份?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他曾经发誓要逃离这里,他成功了,但他现在却怀念起了那时候的日子。都说怀旧是人之常情,可他感到他对这个地方的怀念与众不同,这里似乎打开了心底一块尘封已久的老世界。那个老世界与他如今置身的那个灯红酒绿的世界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但是依然真实存在,像山脉一样有力存在,让他觉出了自己的渺小,以及虚妄,奇怪的是,同时也令他感到心安。一个被他摒弃的地方让他感到心安,没什么比这更荒诞的了。他站在一棵白杨树的后面,盯着小孙的宾馆,时间一分一秒流逝,阳光开始变得有气无力,然而那宾馆没有任何人进出,黑洞洞的门口像个肮脏的嘴巴不肯闭上。

  六

  不知道夏阳这小子在床上表现怎么样,看他那青年干部志得意满的样子,没准还能像条发情的公狗一样勇猛。权力是最好的春药,我知道这句名言。我看了太多人上床的样子,快要对那事失去兴趣了。但是,我对夏阳还是很有兴趣的,而且,我要有了他的视频,以后找他办事就不用思前想后,而是大模大样了。虽然我也不知道要找他办什么事,但他是当官的,总有事情要找他办的。我从抽屉里掏出一沓纸,轻轻揭起第一张,放在桌面正中央,我拿起笔,郑重其事地在上面写下了电话号码。我脑海里想着的是小青,小青真年轻,奶子跟屁股都跟排球似的,咬一口能出水,夏阳一定过不了她那关。领导干部见多识广,我一定要拿出这儿的头牌。我拿着纸条上楼,走到一半忽然有些犹豫,万一我塞的时候他打开门,那我该怎么办?那肯定是很没面子的时刻。但一定不会的,我从没遇过那种情况,人们对这种事情心知肚明。

  我塞进纸条便迅速离开了。我打开手机屏幕,看到他惊慌失措的样子,差点笑出声来。看来他高档酒店住惯了,对这种本土方式一无所知。他小心翼翼捡起纸条,那表情像是捡到了什么宝贝,他打开纸条,愣在了那里,过了一会儿他坐在床沿上,把那纸条揉成了一团。他妈的,这个没艳福的夏阳,怎么就那么干脆利落地揉了呢,来这里的单身客从没有这样的,他们都是看了又看,看了又看,仿佛通过反复的观看,女人就会自动到来似的。有些人会手指哆嗦着打电话,有些人会掏出手机犹豫来犹豫去,当然,还有那种傻逼,他们依然看了又看,直到最后,他们还是看了又看。

  夏阳这个狗杂种肯定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一定是为了荔蜜来的。我一开始就怀疑这点,但我一直在猜测,不敢确定,现在他竟然这样草率地就揉掉了纸条,我可以百分百确定了。只有心里有了特定的女人,才会这样无视别的女人,这是真理。就像我明明知道荔蜜不会生孩子,还要和她结婚,不也是因为他妈的爱情吗?只是我不好意思说自己的感情是爱情,好像我不配有爱情似的。动物都有爱情,我凭什么不能有?我为什么这么自卑?我为什么这么自卑,因为荔蜜没有把同样的感情回报给我,她只是在利用我,我像个傻子一样给她利用。

  荔蜜从省城培训回来之后,我还没来得及打电话给她,她就先打给我了,还没说话,就听见她号啕大哭。我问她怎么回事,她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我以为出什么大事了,赶紧问她在哪儿。她说她过来找我,我说好,赶紧告诉她我的地址。没一会儿,她来了,她说:“我从此是个没家的人了。”原来,她和她家人闹翻了,她说她爸不准她开美容院,说那是婊子才开的。她就和他吵了起来,然后他打了她,这是他第二次打她。我不用问就知道她第一次挨打是为了什么。这个女人真不让人省心。她说能不能暂时住在我这儿,正好可以一起研究下美容院的事情。我说你都跟你家闹翻了,还是算了。她不肯,她说怎么能算了呢,她更要开,还要开出个名堂,证明自己。她说这话的表情,忽然让我觉得自己爱上她是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于是,我让她睡在我爹那屋。突然多个人和我一起呆在房子里,我睡不着。我翻来覆去,下边硬得像根铁棍,我犹豫了好多次,要不要过去把她给干了,像她这样已经堕过胎的女人,应该不会拒绝我的。但我终于忍住了,倒不是我良心发现,而是我想起奎亮,有些恶心,有些惧怕,心中的那团火逐渐地熄灭了。我有些懊恼,给自己平白无故地找了个麻烦。早知如此,还不如当初鼓起勇气,给夏阳打出那个电话。

  第二天,荔蜜早早起来做了早餐,放在茶几上等我起床。我有些受宠若惊,她说这是奖励你的。我轻描淡写地说:“你说住在这儿的事?不必那么客气,谁还没有落难的时候。”“不是,”她说,“昨晚你是个君子。”我一听,脸红了。她说我昨晚是穿着衣服睡的,你要是进来,我就跟你拼了。我一听这话,庆幸我自己没有轻举妄动。我对荔蜜的好感更多了,我没想到她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女人。之前应该是我看错她了。我们吃完早餐,开始认真研究美容院的事情,然后便是选址,购买设备,我们还签了一份合同,我是董事长,她是总经理,我拥有股份的百分之七十,她拥有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我每个月还得发给她三千元的薪水,我觉得可以接受。刚刚开业的时候,门可罗雀,我们不得不自己制作传单,去大街上发,晚上的时候,荔蜜的父亲追到我家来,冲着荔蜜喊道:“你不要再给我丢人现眼了!”荔蜜吓得躲进里屋,向我求救。如果让她爹抓她回去就会把她锁起来,连个囚犯都不如。我挺身而出,荔蜜她爹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说你是哪根葱,我今天要打断你的腿。我二话没说,一拳打在了他的脸上。他以为我很好欺负,可我毕竟是在矿上干过的,有一股子蛮力,他被我打惨了,直到荔蜜出来求情我才停手。我猜要不是她阻拦我,我可能就把她爹给打死了。我打到后来已经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打这个人了,我只是一个念头就是要打他打死他。想起来我都感到后怕。从此,荔蜜的父亲和荔蜜脱离了父女关系,并在八年后的一个深夜死于酗酒引起的心肌梗死。无论如何,我和荔蜜的美容院生意算是做成了。那些传单起了作用,有些中学生跑来做美容,我真想赶走这些正在上学的孩子们,但我为了钱忍住了。荔蜜很认真地对待她们,给她们护肤,给她们化妆,教她们穿衣打扮,生意一下子好了起来。

  有一天几个小混混进来,说是要收保护费,没想到这世上真有靠这个吃饭的人,以前只在香港黑帮片里见过。我对这种人一万个瞧不起。荔蜜问你们老大是谁?他们说关你屁事。就在这时,奎亮进来了,不用荔蜜介绍,我就知道那是奎亮,他留着小胡子,胳膊上全是蓝色的花纹。“奎哥。”荔蜜叫了声,语气平和,仿佛早在预料之中。奎亮也不说话,大大咧咧坐在一张美容椅上。他抽了一根烟,半晌指着我问:“那是谁?”荔蜜说:“我的老板。”“狗屁老板。”奎亮收回了目光,不看我。我捏紧了拳头。“荔蜜,我最近手头有点紧,借我点。”“这儿也刚开业,哪有钱!”荔蜜不看他,抬头甩了甩头发。“不借是吗?”奎亮笑了起来,仰头吐了口烟圈。“你要多少?”荔蜜用眼角扫了一眼奎亮。“说的你多有钱似的,一千,有吗?”奎亮一笑,露出里边的黄牙,牙床都是黑黄色的。“没有,只有三百。”荔蜜掏出钱,递了过去。奎亮接过钱,打了个响指(指头是焦黄色的,肯定是个烟鬼),说:“乖,改天一起溜冰去。”荔蜜的表情有些复杂,奎亮伸手把她的头发弄乱,带着那两个小混混走了。

  我发火了,他们走了我才发火,我很鄙视我自己。因而我的火气更大了,为了刚才的羞辱,也为了现在的自己。我不明白荔蜜为什么要借钱给他,先不说荔蜜有没有钱,我觉得荔蜜就算是把那三百块钱丢给乞丐都不该丢给那个畜生,他对荔蜜做了禽兽的事情,居然还可以如此理直气壮,我也见识到了人性的丑恶。荔蜜为什么要屈服于这样的人?难道她喜欢这样的人吗?我直接问了她。她捂住脸,只是哭,逼得急了,才说了句:“我也是鬼迷心窍了。”“你还喜欢他吗?”“不,不,我不再是过去那个傻乎乎的中学生了,我长大了,知道是非了。”她这样说,我的心又软了。但是,第二天,荔蜜却真的去旱冰场找奎亮了,我偷偷跟踪她,看到奎亮去搂她的腰,她挣扎了一下就屈服了。我对荔蜜彻底绝望了。这是个婊子。我在心里狠狠骂她,我没法制止她,因为我不是她的什么人。我们只是合伙人关系。只要她能给我赚钱,她哪怕去卖逼我也管不着。

  但那天晚上荔蜜主动来找我聊天,说她去找奎亮了,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和过去告个别,跟他好好聊聊,让他以后不要再来烦她了。

  “我看见他搂你了。”

  “我懒得理他,不然他只会更过分。”

  “你怎么会和他有过一腿?”说完,我觉得自己的话有些难听。

  “唉,你都不知道他溜冰的时候有多帅,我就是因为那个才鬼迷心窍的。”她没有生气,只是这样解释道。

  “帅个屁,这个县城最烂的人就是他了。”我借机一吐心底的怨怒。

  “是的,烂人。大烂人!人渣!行了吧?!”

  听荔蜜这样说,我的心情又好了些。但奎亮阴魂不散,并没有像荔蜜说的那样,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他依旧厚着脸皮隔三差五变着花样来要钱。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抓起一把剪子就往他脸上扎去,荔蜜扑过来抱住我的胳膊,奎亮才逃过一劫。荔蜜事后解释说为了那样的人害自己去坐牢,不值得。我觉得她说的自然在理,但第二天,我还是偷偷买了一把猎枪和一盒子弹,我决心总有一天我要让他死在我手上。就在这个想法产生的一周后,却传来了奎亮被捕的消息。他在溜冰场打架,拿刀把对方捅成重伤了。我心里一阵后怕,我觉得那个伤者原本会是我。后来,法院判了奎亮有期徒刑十年,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我和荔蜜之间终于摆脱了那块臭石头了。旱冰场也被查封了,小城里再也没有给混混们装腔作势自以为是的表演提供方便的地方了。

  奎亮入狱的第二年,小城的大妈们终于决定赶时髦了,美容院的生意更上一层楼。我趁机向荔蜜求婚,我说我们好好过日子吧,她几乎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而后,她第一次非常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可惜我不能给你生个一儿半女的,你能接受吗?”我有些想哭,我说:“我们的爹妈不负责任,才让我们活得这么鳖孙,我可不想再干同样的蠢事了。”荔蜜抱着我,哭了。那晚,我在荔蜜的身子上折腾到了天亮,她隐忍着,没有一丝半点的拒绝。我对她说我爱她,愿意为她去死。她说我不要你死,我们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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