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端社区6年自治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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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1-20 10:11
一个与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同步生长的城市高端社区,在选举出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后,并没有顺着民主自治的逻辑结出公民社会的硕果
6年了,重庆沙坪坝区华宇广场业主委员会的“政局”一直不稳。
最近一次于9月28日召开的物业联席会议,各方本来指望借重街道办事处的力量,和解业委会内外矛盾,但包括4任业委会主任在内的与会各方,继续在会上相互攻讦,大会一度吵成了一锅粥。
事实上,这种争吵不过是华宇广场业委会的一道“家常菜”,此前绵延数年的斗争中,各方使出的手段已经无所不用其极。
不过,诸种争斗也只是表象,内含其中的真正问题在于,一个与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同步生长的城市高端社区,在选举出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后,并没有顺着民主自治的逻辑结出公民社会的硕果,反而是那些似曾相识的权斗和政争,野蛮生长了6年。
小区公共收益每年几百万元
74岁的张解良面容清奇,身板硬朗,加之为人谦逊,谈吐总能引经据典,在小区素有“智叟”口碑。华宇广场业委会的故事,就要从这样一位老人说起。
2002年前后,地处沙坪坝区商业核心地段的华宇广场小区,陆续迎来包括张解良在内的业主。据小区后来一任业委会主任统计,2700多户业主中,70%来自三峡库区,“有的是煤老板,有的是搞汽摩办厂的,开发商方面的一些老总也住里面,很多都是有钱人。”其他来自重庆主城区域的业主,也多是干部、教授出身,或是家底殷实的老户。
张解良在地方政协、人大工作多年,虽然自称没攒下什么积蓄,但为了照顾孙子上学,也勉强买了这里的房子。沙坪坝区是重庆主城9区中,教育资源汇萃之地。因此,这也是当地实力业主集中在华宇广场买房的初始动因。
华宇广场小区另有一个特殊情况,当时还不为业主们所知。由于地理位置和楼盘布局上的特点,小区门口一块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业主共用广场与这里的商圈市政道路浑然连通,由此产生极高的商业价值。每逢周末,各路商家抢着来广场做商业活动时,都要给小区物业交一笔可观的场租费。
与此同时,小区外墙等各个商业广告部位,也早已被商家盯上。加之小区其他一些公共部位收益,这些收入加在一起,后来被计算到年入数百万元,它们成为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
当素不相识的业主从四面八方汇聚到华宇广场,结成崭新的邻里关系之际,2003年6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379号国务院令,《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公布。
张解良曾留意过《物业管理条例》,加上自己的工作经历,他意识到,“条例之所以推行业委会自治,除了考虑到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应该也是从推动整个民主法制进程的角度着手,让我们广大业主尝试参与基层选举以及民主决策。”
在张解良、杨其松等一帮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组织下,2004年6月,华宇广场第一届业主大会顺利召开。在这次大会上,小区11幢楼业主选举出11位业委会委员,分别代表各幢楼业主利益。
随即,张解良被选举为第一届业委会主任。
“平民领袖”倒戈
业委会一届任期3年,但因为后来内斗形势严峻,造成业委会一度瘫痪,所以张解良主政下的华宇广场第一届业委会直到2009年才开始换届。
从张解良总结看,他任上至少有两件工作堪称“劳苦功高”。一是立规,他组织起草了业委会运行的一整套“法律文件”,即保护业主参与决策的《华宇广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束具体物业管理工作的《华宇广场管理规则》,以及旨在限制业委会和各委员滥权,类似于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的《华宇广场业主大会经费管理规定》。这三份文件都在张解良的强力推动下,于二次业主大会上以70%的支持率票决通过,从而形成华宇广场小区自治框架下的法律体系。
张的第二件功绩是维权。业委会成立之前,小区物业工作和公共部分的收益权都由重庆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华宇物管”)代管。业委会成立后,张迅速主导组成一个工程组,专门对属于业主的小区公用部分进行清查。其间,为了从官方获得图纸信息,张一度将有关部门推上法庭。最后,张从物管手里收回了一些小区公共部分的收益权,并从物管处争取到每月7000元的办公经费赞助。据张统计,截至2009年他离任前,第一届业委会总共取得公共收益170余万元,另获物管公司赞助费近20万元。
然而,张解良告诉《望东方周刊》,自从业委会“手里有了钱”,小区里面,他所不乐见的各种苗头就出现了,“委员要发工资,业主要求出去旅游,都伸手问我要钱。”张解良说,那时候经费管理制度还在起草中,他就主张等到这些文件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后再依“法”办事。结果,这一等,直接挑战张地位的“平民领袖”出现了。
《望东方周刊》了解到,2006年初,小区开始出现罢免张解良职务的大字报,随后一些业主也多次冲进业委会办公室,甚至撕掉了业委会公告,当地警方一度被惊动介入。据这一时期张解良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打的报告描述,“2006年5月24日,(反对者)组织召开了非法十三次业主委员会,作出了罢免张解良主任职务的决定??(他们)甚至策划了好几种替代业委会的班底。”
在一片风声鹤唳中,2006年10月间,感觉“已被架空”的张解良动了辞职念头,随后他做出远离业委会事务决定。
本刊记者曾走访部分当年迫使张解良下台的“平民领袖”。这些人又有完全不同于张解良的一番表述,他们指张任内与物管妥协,甚至出卖业主利益,经济上也多有疑点,一时犯下众怒,许多曾经支持他上台的业主倒戈,这样张才被迫下台。
强硬施政遭遇重创
张解良下台后的2007年前半年,在各方力量推动下,华宇广场小区开始筹划召集第一届第二次业主大会和换届选举。这次选举引起了小区党支部书记陈万霜的注意。
2007年初,在华宇广场小区18名老党员基础上成立了华宇广场党支部。曾经任过区县武装部长,又在工商联工作过,时年63岁的陈万霜任支部书记。他住儿子的房子,是小区的房屋使用人。
陈万霜告诉《望东方周刊》,当时小区乱哄哄的景象让他和很多业主都看不过去,后来他在业主当中一了解,大家吵来吵去不过说的都是业委会经济运行状况不透明。所以,陈万霜和其他一些党员当时就考虑,是不是有一个针对业委会的监督组织。
在各方人士动议下,这次于2007年7月上旬进行的换届选举开始破天荒地尝试一种新模式,即同时并列选举本届业委会和本届监督组,以后业委会的经济运行将纳入监督组监督之下。《望东方周刊》注意到,此次选举中,陈万霜等几位房屋使用人被列入到监督组组长、副组长候选。
但这次已经推动到投票环节的选举尝试,最终以部分业主和房屋使用人封钉业委会办公室大门而告流产。持反对意见的业主接受采访时说,一来监督组名不正言不顺,于法无据,二则监督组权力过大,“监督组在后面垂帘听政,业委会就只能是个摆设。”
“办公室被钉后,业委会实际已经瘫痪了,他们又把我请出来,要我重新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张解良说。
经过张解良等人多方努力,2009年1月12日,历经波折的华宇广场第二届全体业主大会终于召开。此次,街道办和辖区居委会为了保护大会和选举工作“安全进行”,专门从周边小区抽调数十名工作人员做大会后勤工作。
经过选举,华宇广场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正式成立,同时,一位血气方刚的青年被推举为本届业委会主任---华宇广场小区再一次被寄望走入一个崭新的自治时期。
新一届业委会主任陈龙行事果敢。“我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收回应属广大业主的收益权益。”陈龙告诉《望东方周刊》,经他带队清查,包括门前商业广场出租、墙面广告招商、茶园和门面收入,华宇广场小区业主共用部分收益每年保守计算在150万元以上。
很快,陈龙给业委会订制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把华宇广场创建成全国优秀文明小区。
然而,陈龙的工作尚未完全推开,物管公司找上门来了。陈龙曾多次当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面对《望东方周刊》讲述这样一个细节,物管公司老总多次约他到茶楼谈判,提出小区收益由物管和业委会五五开,“我坚持九一开,业主得九。”
陈龙坦承,他甚至做好了打算,“等把钱要回来,下一步,物管要和业委会签订新的物管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就换别的公司。”
然而,物管公司至今不能苟同陈龙意见。公司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公共收益一开始确由物管代收代管,而五五开或者四六开是重庆正常的行情,之间到底怎么划分本来就要双方协商,但陈龙上台后从装修办公室就被业主阻挡,业主担心钱被乱花,也不主张把钱交到陈龙手里,“业委会内部闹了这么多年,可以说是我们物管保证了这个小区稳定运行。”
显然,此时陈龙强硬施政和物管之间形成正面冲突,而这种冲突后来再次以大字报形式摆在了小区业主面前。据《望东方周刊》掌握的资料,在冲突白热化的2009年5月间,大字报一度以一天一更新的频率在小区比赛对攻。
法学教授依然败阵
就在业委会和物管公司斗得难分难解时,陈龙突然后院起火,而这一回斜刺里杀出来的,正是一个对物管各种条例、法规及小区规约滚瓜烂熟,又对法律极其较真的老人。
胡义林,69岁,因儿子买房遂成为华宇广场住户,他本人退休前是中学电子技术教育方面的高级教师,还是四川省电子学会职教专委会副主任。这个行事风风火火的老人,平时待人接物都显谦和,而一旦跟人谈到法律问题便寸土不让,包括出自他手的材料,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写上“依据第几条第几款之规定”。
胡义林针对陈龙和这一届业委会提出的一系列质疑,全部来自于他对本届业委会启动后权力及财务运行的监督。据胡义林查账,他反映陈龙上任后,“不到半年时间以业委会名义对外签署4个合同(2个场租、1个常年法律顾问等合同),涉及金额已达数十万元,流失金额为20%~50%。”
另一方面,胡还指业委会耗资14万元对业委会办公室进行豪华装修,实属铺张,又同时指责陈龙任内大吃二喝,已严重违反小区《经费管理规定》。
胡的这一番曝光,曾引起政府方面重视。2009年6月15日,在街办、房管局、居委会介入下,陈龙及业委会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对话,直面经费使用问题,这被胡称为“六·一五对话”。
“六·一五对话”后约半个月,业委会公告2009年1月至6月份半年财务,其中收入合计近70万元,支出合计近30万元。公告之后,巨额支出更引胡和部分小区业主对于款项支出程序的各种质疑。8月3日,陈龙被罢职离任,随即补选委员龙某(应采访者要求不具名)为业委会主任。
龙某退休前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系教授,尽管有人指她在罢免陈龙过程中,曾参与策划推翻陈龙的报告,并亲笔修改报告,但龙本人对《望东方周刊》讲,她当初看见业主闹哄哄,陈龙本人又骑虎难下,就主动劝过陈龙离任,因此并不存在幕后策划推翻的问题。
龙表示,自己上任后,一方面继续追收陈龙任上没有追回的业主公共收益,一方面完善了主任与委员会经费支出签字范围,同时经和物管谈判,争取到小区公共收益由物管和业委会三七开的比例。与此同时,龙还联系商圈办公室,商量进一步开发小区广场和外墙广告,以期给业主扩大创收。
而执着的胡和部分业主,此时抱希望龙能对前任经济问题进行彻底清查,“该退的要退,造成损失的该赔就得赔。”然而,龙一任业委会在查账审计方式上,又与胡等人产生冲突,最后裹杂各种矛盾因素,胡和龙主政的业委会隔阂日深。于是,双方又一次采用“大字报”的形式互相公开揭短,如此你来我往数月,也闹得沸沸扬扬。
争端持续到2010年1月28日,在房管局、街道、社区再次介入下,华宇广场小区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本刊记者直击了整个会议过程,其间用上了扩音喇叭对骂、吵嚷,甚至一度发展到肢体冲突,后经辖区民警出面才控制了事态扩大。
此次会上,龙提出辞职。当日中午,一部分业主再次冲到业委会办公室,用木板将门钉上---这也是时隔两年后,业委会门二度遭封。
一半业主,也许不知道小区里正发生什么
华宇广场业委会办公室门再次启封,已经到了2010年4月中旬左右。开门后不久,龙正式与业委会绝决,她一方面辞去主任职务,同时也辞掉了业委会委员资格。再以后,业委会递补进新的业委会委员,又先后安排了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无记名投票选举。5月,以54岁的廖长远为新一任主任的业委会终于投入运转。
廖长远告诉本刊记者,他任上继续争取公共收益,同时将推动《小区议事规则》等上届规章文件的修改和完善,不过,他采用的方式和方法都保持温和,“尽量不和人发生正面冲突”。寥还表示,业委会正委托陈万霜等人草拟物管合同,他希望任内能推动物管合同签订。
然而,胡义林的投诉和检举仍在执着地推进当中。廖长远从陈龙主政开始就历任业委会副主任,胡义林所反映的陈龙任上一系列经济问题,本来就包括对廖长远等几位现任业委会成员的检举。因此,廖长远当选业委会主任后,无疑激起胡义林等人更大意见,他们反复上书街道、房管局请求查处陈龙、廖长远等人经济问题。
胡还指新一任业委会对两位副主任的选举程序违法。他检举,业委会选举副主任时票数未过半,且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公示,因此选举无效,应予撤销。
应胡等其他业主请求,也就有了本文开头所述的2010年9月28日各方联席会议。尽管这次会议吵闹不断,但街办最终在会上做出了两项决定:对于所反映的经济问题,要求业委会立即调查处理;撤销两位副主任任职资格,由业委重新选举。
目前,业委会已开始公告重新选举副主任事宜。但对于街办的头一项决议,胡义林又列举了数款《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认为街办不应责成业委会自己查处,而应该是街办亲自出面调查。
对此,街办和房管局也显得一肚子委屈,他们都表示,条例中没有哪一条规定他们有权介入对业委会成员的调查和处理,“他们是自治组织,行政不能介入过深。”
“业委会成员并非由业委会主任任命,而是业主根据自身利益选举出来的代理人,他们在业委会内相互制衡。让业委会就业委会成员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这本身就是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存在‘自己查自己’。”街道办常年法律顾问、律师麻剑解释。
街办及房管局也对《望东方周刊》诉苦,这些年,政府除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协调处理华宇广场小区的问题,其中一个主要工作思路,也是努力引导业主走上正规有序的民主自治道路,但部分反映问题的业主认定老百姓的事情就该政府出面,坚持要街办、房管局进行行政处理,甚至多次找到纪委效能办公室,告干部不履职。
然而,胡义林更有 “苦衷”。《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20%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罢免要求。华宇广场小区现在2778户,至少556户联名副署的提案,才具法定效力,而胡义林等人也曾试图走动员广大业主的路子,但几经努力下来,只争取了300多户业主支持和联名,“许多业主忙自己的事,什么小区公共利益,他根本顾不上。”
事实上,胡义林遭遇的尴尬几乎是必然的,据片区居委会主任给《望东方周刊》提供的数据:华宇广场约有50%业主将房子对外出租。这就意味着,华宇广场小区有一半的业主,平日里也许不知道小区里正在发生什么。
……
6年了,重庆沙坪坝区华宇广场业主委员会的“政局”一直不稳。
最近一次于9月28日召开的物业联席会议,各方本来指望借重街道办事处的力量,和解业委会内外矛盾,但包括4任业委会主任在内的与会各方,继续在会上相互攻讦,大会一度吵成了一锅粥。
事实上,这种争吵不过是华宇广场业委会的一道“家常菜”,此前绵延数年的斗争中,各方使出的手段已经无所不用其极。
不过,诸种争斗也只是表象,内含其中的真正问题在于,一个与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同步生长的城市高端社区,在选举出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后,并没有顺着民主自治的逻辑结出公民社会的硕果,反而是那些似曾相识的权斗和政争,野蛮生长了6年。
小区公共收益每年几百万元
74岁的张解良面容清奇,身板硬朗,加之为人谦逊,谈吐总能引经据典,在小区素有“智叟”口碑。华宇广场业委会的故事,就要从这样一位老人说起。
2002年前后,地处沙坪坝区商业核心地段的华宇广场小区,陆续迎来包括张解良在内的业主。据小区后来一任业委会主任统计,2700多户业主中,70%来自三峡库区,“有的是煤老板,有的是搞汽摩办厂的,开发商方面的一些老总也住里面,很多都是有钱人。”其他来自重庆主城区域的业主,也多是干部、教授出身,或是家底殷实的老户。
张解良在地方政协、人大工作多年,虽然自称没攒下什么积蓄,但为了照顾孙子上学,也勉强买了这里的房子。沙坪坝区是重庆主城9区中,教育资源汇萃之地。因此,这也是当地实力业主集中在华宇广场买房的初始动因。
华宇广场小区另有一个特殊情况,当时还不为业主们所知。由于地理位置和楼盘布局上的特点,小区门口一块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业主共用广场与这里的商圈市政道路浑然连通,由此产生极高的商业价值。每逢周末,各路商家抢着来广场做商业活动时,都要给小区物业交一笔可观的场租费。
与此同时,小区外墙等各个商业广告部位,也早已被商家盯上。加之小区其他一些公共部位收益,这些收入加在一起,后来被计算到年入数百万元,它们成为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
当素不相识的业主从四面八方汇聚到华宇广场,结成崭新的邻里关系之际,2003年6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379号国务院令,《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公布。
张解良曾留意过《物业管理条例》,加上自己的工作经历,他意识到,“条例之所以推行业委会自治,除了考虑到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应该也是从推动整个民主法制进程的角度着手,让我们广大业主尝试参与基层选举以及民主决策。”
在张解良、杨其松等一帮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组织下,2004年6月,华宇广场第一届业主大会顺利召开。在这次大会上,小区11幢楼业主选举出11位业委会委员,分别代表各幢楼业主利益。
随即,张解良被选举为第一届业委会主任。
“平民领袖”倒戈
业委会一届任期3年,但因为后来内斗形势严峻,造成业委会一度瘫痪,所以张解良主政下的华宇广场第一届业委会直到2009年才开始换届。
从张解良总结看,他任上至少有两件工作堪称“劳苦功高”。一是立规,他组织起草了业委会运行的一整套“法律文件”,即保护业主参与决策的《华宇广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束具体物业管理工作的《华宇广场管理规则》,以及旨在限制业委会和各委员滥权,类似于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的《华宇广场业主大会经费管理规定》。这三份文件都在张解良的强力推动下,于二次业主大会上以70%的支持率票决通过,从而形成华宇广场小区自治框架下的法律体系。
张的第二件功绩是维权。业委会成立之前,小区物业工作和公共部分的收益权都由重庆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华宇物管”)代管。业委会成立后,张迅速主导组成一个工程组,专门对属于业主的小区公用部分进行清查。其间,为了从官方获得图纸信息,张一度将有关部门推上法庭。最后,张从物管手里收回了一些小区公共部分的收益权,并从物管处争取到每月7000元的办公经费赞助。据张统计,截至2009年他离任前,第一届业委会总共取得公共收益170余万元,另获物管公司赞助费近20万元。
然而,张解良告诉《望东方周刊》,自从业委会“手里有了钱”,小区里面,他所不乐见的各种苗头就出现了,“委员要发工资,业主要求出去旅游,都伸手问我要钱。”张解良说,那时候经费管理制度还在起草中,他就主张等到这些文件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后再依“法”办事。结果,这一等,直接挑战张地位的“平民领袖”出现了。
《望东方周刊》了解到,2006年初,小区开始出现罢免张解良职务的大字报,随后一些业主也多次冲进业委会办公室,甚至撕掉了业委会公告,当地警方一度被惊动介入。据这一时期张解良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打的报告描述,“2006年5月24日,(反对者)组织召开了非法十三次业主委员会,作出了罢免张解良主任职务的决定??(他们)甚至策划了好几种替代业委会的班底。”
在一片风声鹤唳中,2006年10月间,感觉“已被架空”的张解良动了辞职念头,随后他做出远离业委会事务决定。
本刊记者曾走访部分当年迫使张解良下台的“平民领袖”。这些人又有完全不同于张解良的一番表述,他们指张任内与物管妥协,甚至出卖业主利益,经济上也多有疑点,一时犯下众怒,许多曾经支持他上台的业主倒戈,这样张才被迫下台。
强硬施政遭遇重创
张解良下台后的2007年前半年,在各方力量推动下,华宇广场小区开始筹划召集第一届第二次业主大会和换届选举。这次选举引起了小区党支部书记陈万霜的注意。
2007年初,在华宇广场小区18名老党员基础上成立了华宇广场党支部。曾经任过区县武装部长,又在工商联工作过,时年63岁的陈万霜任支部书记。他住儿子的房子,是小区的房屋使用人。
陈万霜告诉《望东方周刊》,当时小区乱哄哄的景象让他和很多业主都看不过去,后来他在业主当中一了解,大家吵来吵去不过说的都是业委会经济运行状况不透明。所以,陈万霜和其他一些党员当时就考虑,是不是有一个针对业委会的监督组织。
在各方人士动议下,这次于2007年7月上旬进行的换届选举开始破天荒地尝试一种新模式,即同时并列选举本届业委会和本届监督组,以后业委会的经济运行将纳入监督组监督之下。《望东方周刊》注意到,此次选举中,陈万霜等几位房屋使用人被列入到监督组组长、副组长候选。
但这次已经推动到投票环节的选举尝试,最终以部分业主和房屋使用人封钉业委会办公室大门而告流产。持反对意见的业主接受采访时说,一来监督组名不正言不顺,于法无据,二则监督组权力过大,“监督组在后面垂帘听政,业委会就只能是个摆设。”
“办公室被钉后,业委会实际已经瘫痪了,他们又把我请出来,要我重新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张解良说。
经过张解良等人多方努力,2009年1月12日,历经波折的华宇广场第二届全体业主大会终于召开。此次,街道办和辖区居委会为了保护大会和选举工作“安全进行”,专门从周边小区抽调数十名工作人员做大会后勤工作。
经过选举,华宇广场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正式成立,同时,一位血气方刚的青年被推举为本届业委会主任---华宇广场小区再一次被寄望走入一个崭新的自治时期。
新一届业委会主任陈龙行事果敢。“我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收回应属广大业主的收益权益。”陈龙告诉《望东方周刊》,经他带队清查,包括门前商业广场出租、墙面广告招商、茶园和门面收入,华宇广场小区业主共用部分收益每年保守计算在150万元以上。
很快,陈龙给业委会订制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把华宇广场创建成全国优秀文明小区。
然而,陈龙的工作尚未完全推开,物管公司找上门来了。陈龙曾多次当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面对《望东方周刊》讲述这样一个细节,物管公司老总多次约他到茶楼谈判,提出小区收益由物管和业委会五五开,“我坚持九一开,业主得九。”
陈龙坦承,他甚至做好了打算,“等把钱要回来,下一步,物管要和业委会签订新的物管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就换别的公司。”
然而,物管公司至今不能苟同陈龙意见。公司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公共收益一开始确由物管代收代管,而五五开或者四六开是重庆正常的行情,之间到底怎么划分本来就要双方协商,但陈龙上台后从装修办公室就被业主阻挡,业主担心钱被乱花,也不主张把钱交到陈龙手里,“业委会内部闹了这么多年,可以说是我们物管保证了这个小区稳定运行。”
显然,此时陈龙强硬施政和物管之间形成正面冲突,而这种冲突后来再次以大字报形式摆在了小区业主面前。据《望东方周刊》掌握的资料,在冲突白热化的2009年5月间,大字报一度以一天一更新的频率在小区比赛对攻。
法学教授依然败阵
就在业委会和物管公司斗得难分难解时,陈龙突然后院起火,而这一回斜刺里杀出来的,正是一个对物管各种条例、法规及小区规约滚瓜烂熟,又对法律极其较真的老人。
胡义林,69岁,因儿子买房遂成为华宇广场住户,他本人退休前是中学电子技术教育方面的高级教师,还是四川省电子学会职教专委会副主任。这个行事风风火火的老人,平时待人接物都显谦和,而一旦跟人谈到法律问题便寸土不让,包括出自他手的材料,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写上“依据第几条第几款之规定”。
胡义林针对陈龙和这一届业委会提出的一系列质疑,全部来自于他对本届业委会启动后权力及财务运行的监督。据胡义林查账,他反映陈龙上任后,“不到半年时间以业委会名义对外签署4个合同(2个场租、1个常年法律顾问等合同),涉及金额已达数十万元,流失金额为20%~50%。”
另一方面,胡还指业委会耗资14万元对业委会办公室进行豪华装修,实属铺张,又同时指责陈龙任内大吃二喝,已严重违反小区《经费管理规定》。
胡的这一番曝光,曾引起政府方面重视。2009年6月15日,在街办、房管局、居委会介入下,陈龙及业委会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对话,直面经费使用问题,这被胡称为“六·一五对话”。
“六·一五对话”后约半个月,业委会公告2009年1月至6月份半年财务,其中收入合计近70万元,支出合计近30万元。公告之后,巨额支出更引胡和部分小区业主对于款项支出程序的各种质疑。8月3日,陈龙被罢职离任,随即补选委员龙某(应采访者要求不具名)为业委会主任。
龙某退休前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系教授,尽管有人指她在罢免陈龙过程中,曾参与策划推翻陈龙的报告,并亲笔修改报告,但龙本人对《望东方周刊》讲,她当初看见业主闹哄哄,陈龙本人又骑虎难下,就主动劝过陈龙离任,因此并不存在幕后策划推翻的问题。
龙表示,自己上任后,一方面继续追收陈龙任上没有追回的业主公共收益,一方面完善了主任与委员会经费支出签字范围,同时经和物管谈判,争取到小区公共收益由物管和业委会三七开的比例。与此同时,龙还联系商圈办公室,商量进一步开发小区广场和外墙广告,以期给业主扩大创收。
而执着的胡和部分业主,此时抱希望龙能对前任经济问题进行彻底清查,“该退的要退,造成损失的该赔就得赔。”然而,龙一任业委会在查账审计方式上,又与胡等人产生冲突,最后裹杂各种矛盾因素,胡和龙主政的业委会隔阂日深。于是,双方又一次采用“大字报”的形式互相公开揭短,如此你来我往数月,也闹得沸沸扬扬。
争端持续到2010年1月28日,在房管局、街道、社区再次介入下,华宇广场小区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本刊记者直击了整个会议过程,其间用上了扩音喇叭对骂、吵嚷,甚至一度发展到肢体冲突,后经辖区民警出面才控制了事态扩大。
此次会上,龙提出辞职。当日中午,一部分业主再次冲到业委会办公室,用木板将门钉上---这也是时隔两年后,业委会门二度遭封。
一半业主,也许不知道小区里正发生什么
华宇广场业委会办公室门再次启封,已经到了2010年4月中旬左右。开门后不久,龙正式与业委会绝决,她一方面辞去主任职务,同时也辞掉了业委会委员资格。再以后,业委会递补进新的业委会委员,又先后安排了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无记名投票选举。5月,以54岁的廖长远为新一任主任的业委会终于投入运转。
廖长远告诉本刊记者,他任上继续争取公共收益,同时将推动《小区议事规则》等上届规章文件的修改和完善,不过,他采用的方式和方法都保持温和,“尽量不和人发生正面冲突”。寥还表示,业委会正委托陈万霜等人草拟物管合同,他希望任内能推动物管合同签订。
然而,胡义林的投诉和检举仍在执着地推进当中。廖长远从陈龙主政开始就历任业委会副主任,胡义林所反映的陈龙任上一系列经济问题,本来就包括对廖长远等几位现任业委会成员的检举。因此,廖长远当选业委会主任后,无疑激起胡义林等人更大意见,他们反复上书街道、房管局请求查处陈龙、廖长远等人经济问题。
胡还指新一任业委会对两位副主任的选举程序违法。他检举,业委会选举副主任时票数未过半,且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公示,因此选举无效,应予撤销。
应胡等其他业主请求,也就有了本文开头所述的2010年9月28日各方联席会议。尽管这次会议吵闹不断,但街办最终在会上做出了两项决定:对于所反映的经济问题,要求业委会立即调查处理;撤销两位副主任任职资格,由业委重新选举。
目前,业委会已开始公告重新选举副主任事宜。但对于街办的头一项决议,胡义林又列举了数款《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认为街办不应责成业委会自己查处,而应该是街办亲自出面调查。
对此,街办和房管局也显得一肚子委屈,他们都表示,条例中没有哪一条规定他们有权介入对业委会成员的调查和处理,“他们是自治组织,行政不能介入过深。”
“业委会成员并非由业委会主任任命,而是业主根据自身利益选举出来的代理人,他们在业委会内相互制衡。让业委会就业委会成员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这本身就是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存在‘自己查自己’。”街道办常年法律顾问、律师麻剑解释。
街办及房管局也对《望东方周刊》诉苦,这些年,政府除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协调处理华宇广场小区的问题,其中一个主要工作思路,也是努力引导业主走上正规有序的民主自治道路,但部分反映问题的业主认定老百姓的事情就该政府出面,坚持要街办、房管局进行行政处理,甚至多次找到纪委效能办公室,告干部不履职。
然而,胡义林更有 “苦衷”。《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20%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罢免要求。华宇广场小区现在2778户,至少556户联名副署的提案,才具法定效力,而胡义林等人也曾试图走动员广大业主的路子,但几经努力下来,只争取了300多户业主支持和联名,“许多业主忙自己的事,什么小区公共利益,他根本顾不上。”
事实上,胡义林遭遇的尴尬几乎是必然的,据片区居委会主任给《望东方周刊》提供的数据:华宇广场约有50%业主将房子对外出租。这就意味着,华宇广场小区有一半的业主,平日里也许不知道小区里正在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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