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教学的现实困境与理性选择

  • 来源:中国经济评论
  • 关键字:教学,现实困境,理性选择
  • 发布时间:2023-07-23 19:46

  胡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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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高等院校也逐步开始了扩招。越来越多的学子可以接受到高等教育,但这同样也伴随着高等院校教学质量的持续下滑。经济法学作为教育部确定的高等院校法学学科核心课程之一,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却存在许多问题。只有真正解决经济法学教学的现实困境,才能为其之后的发展提供正确的道路,从而促进经济法学专业课程的不断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学;教学;现实困境;理性选择;

  引言

  经济法学基本的法律理论体系至今尚未真正构建形成,导致各校在整个本科阶段经济法学专业教学方面出现各种理论问题。由于中国各高校法学院在各个本科阶段设置的基本经济法学理论课教学有很多不同,给高年级学生今后的法律学习发展带来很大一些问题,严重阻碍着经济法学课程的未来学科发展。在国内大学的普通本科教学进程中,经济法基础教学实施的其大体过程都是基于依据一些现有关于经济法学领域争论中存在的几个基本原则开展教学,所以在实践教学开展过程中,各所高校首先必须自己探索制定出至少一条能够适合本校经济法学课程教学特点的具体实施方法。

  1.经济法学教学的现实困境

  1.1 教学目标存在争议

  经济法学课虽然已是成为我国本科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可是因为其国内还没有形成一种相对较稳定的经济法学科体系,这就会使得其教学目标存在一定争议。某种特定程度上来讲,经济法学课程的理论教学基本目标就应该和我国法学理论教育主要目标相似,并且通过搞好经济法学基础理论教学可以更好促进整个法学专业发展的有序顺利进行。然而在实际的教学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不同的呼声。首先因为各大高校法学专业所选用的经济法学大纲存在差别。其次,不同年级的课程大纲在对要求高年级学生必须掌握哪些内容知识的能力目标和设定难度上往往也要有所明显出入。这一目标的差别就会造成各大高校在这一教学目标设定方面存在差别,最终形成分歧且深入到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所占比重的问题之上。

  1.2 教学目标不统一

  近年来,教育界对于经济法学的争议之一就是它的归属问题,经济法学究竟是职业教育还是精英教育亦或是通识教育这一争议尚未获得定论。这一争议的出现是源于高校对经济法学的教学目标的定位不同,虽然经济法学是法学的重点课程,要求经济法学的教学目标应与法学教学目标相统一,但是各高校都有自己的经济法学教学要求,难以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与法学教学目标相统一。对比各大高校的教学大纲不难发现:虽然各高校的教学大纲不同,但都要求学生能掌握经济法学基本内容,但是由于各高校的大纲内容存在差异,所以导致了各高校的教学目标不完全相同。而除了基本内容之外的知识,各高校就会显示出较大的差异了。例如一些高校会要求学生能够分析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另一部分高校则要求学生能够掌握一些经济案件的分析方法等。由此可知各大高校中,在本科阶段经济法学教学目标存在一定差异,对职业技能方面的看法也各有不同叫。

  1.3 教学内容陈旧

  经济法属于新兴部门法,在中国尚未构成完整健全的理论体系。因经济法和民法存在学科划分问题,致使其处在异常尴尬的境地。由于受到我国教育界及经济社会的影响,国内对经济法的组成依旧存有极大争议。从教育角度来讲,经济法的确定对学校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具有直接影响,然而因经济学争议不断,严重限制了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内容设置,从而上升到学校教育问题。因经济法学课程体系尚未确立,使得各大院校课程教学内容安排存在极大不同,因此,要想掌握不同院校教育内容,只能依靠学校教学大纲。

  1.4 教材选择不当

  经济法学逐渐兴起,相关教材亦比比皆是,正因如此使得教师在选择具有权威性和完整性经济法学教材上面临极大难度。由于教材出版规章缺少完善性,高等院校多数教师由于自身职称评定等多种原因相继出版各种图书,使得市场经济法学教材参差不齐。部分学校为了快速选择教材与响应教育组织号召,会选择部分国家级与省级优秀教材,这样选择教材具有一定好处,但同样也存在诸多不足,单纯运用这部分教材,无法对不同学生展开“因材施教”。而且,国家级与省级优秀教材的内容与大学生理论接受程度不匹配。特别是法学,其具备极强的连贯性,要求学生死记硬背各种理论知识和术语,但若是过于注重教材的理论性,则无法使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内容,长此以往,定然会影响学生学习法学知识的热情和兴趣,不利于法学专业学生日后更好成长。

  2.未来经济法学教学发展过程中的理性选择与改进对策

  2.1 建设明确的经济法学教学目标

  高校建设明确的经济法学教学目标,是实现高校经济法学良好发展的重要前提。高校在教学中不仅要坚持素质教育原则,也要注重实践教育,有效将两者进行结合,发挥两者的实际作用和价值,因此高校经济法学的目标就要以培养教育者良好的法律思维,提升学生法律条文的学习能力,让学生更好的理解和掌握经济法学的概念和内容,让学生形成正确的经济法学思维。高校要通过提升学生对法律概念和自身的理解和认识,来提升学生经济法学知识的能力,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好的利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2 教材的选择

  第一,教材编写人员在编写教材的时候要认识到所编写的教材并不是以理论精深来判断编写得好坏的。而是应该言简意赅的将基础知识编写出来,这样才能使得教材的内容更加便于学生接受和吸收。但是有一些人认为教材内容复杂并不影响教学,因为在实际授课的事后教室会根据上课需要对内容进行合理的删减讲解。同时这一部分人却并没有注意到教材本身内容如果过多的话将会极大地阻碍学生对教材内容和知识的接受能力。第二,在编写教材的时候可以广泛征求一线教师和学生的意见,使得教师还有学生也有提出建议和权利。同时为了更好的便于学生对教材进行选择,可以先挑选出几本教材由教师提供给学生,然后告诉学生每种教材的优势,让学生在此基础之上,对几种教材进行比较,最后决定选用哪种教材比较好。这样做既可以使得学生在分别教材的时候就可以初步接触到经济法学的知识,又可以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更加认真。在这一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为了防止有些学生完全不关心教材选择的问题,教师可以把这项内容加入到每个学生的平时考核成绩中,以此来防止学生产生的“搭便车”的行为。

  2.3 强化法学教师媒介素养

  所谓媒介素养,即指人们获取、分析与评价各类媒介信息的综合能力。针对法学专业教育工作人员而言,媒介素养主要囊括两方面:首先,加强对媒介的了解和认识,树立正确积极的媒介导向,以批判的态度接纳媒介信息。其次,提高媒介应用能力,科学合理运用媒介载体,使其为经济法学教育课堂教学工作所用。现如今,随着网络环境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媒介信息堆积情况严重,且信息质量参差不齐,真假难辨,不仅会影响法学专业学生搜索学习资料,还会影响专业教师的正确判断。加之,师生对媒介属性、本质与使用方法缺少正确了解,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法学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强化教师媒介素养、提高教师媒介应用能力迫在眉睫。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经济法学尚未形成完整的学科体系,在教学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面临着高校的教学目标不一致,在教学内容设计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同时在选择教材上也有一定的困扰。所以高校在进行经济法学教学时,应该合格法学教学目标,制定相应的经济法学教学目标,在教材选择和教材内容设计上注意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注意区分经济法学的教学与学术界限,提高经济法学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周浩良.融媒体时代下经济法学教学的现实困境与理性选择研究[J]. 法制博览,2022(08):166-168.

  [2]许彦粉,李芳,石光.经济法学教学的现实困境与理性选择[J].现代经济信息,2019(05):454.

  [3]郑刚.经济法学教学的困境与破解思路解析[J].法制博览,2016(18): 3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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