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困境及对策研究

  • 来源:知识文库
  • 关键字:乡村教师,家庭教育,指导
  • 发布时间:2024-03-08 21:34

  何卓豪 谢兆康 李欣怡 潘雨桐 张 锐

  家庭教育质量对学生成长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家庭教育指导是乡村教育在家校合作中不可忽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深入分析了当前惠州市B县乡村学校家庭教育的指导现状,在分析乡村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困境的基础上,从政府、学校、教师等多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包括完善政府保障机制;健全乡村学校家庭教育管理体系;促进教师的自身发展;协同建立高校与地方小学合作模式等,对乡村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经济的飞速发展,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在学校、社会教育的不断改善中,家庭教育作为连接学校与社会教育的中间地带越发受到重视。但现如今,父母家庭教育知识的欠缺以及许多传统落后的教育理念、方法使得家庭教育发展受到阻碍,如何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已成为当下备受关注的焦点。2015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家庭教育是学校的法定职责,且要将家庭教育相关内容作为学校工作计划,并划为教师培训和考核内容。目前我国家庭教育环节比较缺失,乡村学校的家庭尤为显著。并且高校对于师范生关于家庭教育指导方面能力的培养尚未重视,存在教育缺失、研究不深等问题,而乡村定向师范生作为国家乡村扶贫计划的重要部分,面对乡村学生家庭情况的不确定性与多样性,在家校沟通及家庭教育指导方面必将肩负着更为艰难的重任。

  1 乡村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现状分析

  为了让良好的家庭教育在乡村家庭土壤中生根发芽,让乡村定向师范生拥有更扎实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了解惠州市B县乡村家庭类型情况、父母家庭教育认知态度和方式,以及教师所掌握的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和能力现状。并结合区域实地调查B地区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探究学校层面所达到的发展水平及家长层面的落实效果。从而揭示出指导服务体系中的运作规律和特征,为解决现阶段乡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落实当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供有效提高乡村教师家庭指导能力的借鉴参考。

  1.1 家庭教育指导认知态度情况

  在家长层面,乡村家庭的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的认知态度情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的认知情况总体良好。尤其是家庭教育对孩子影响的重要性上,极大部分家长认为家庭教育指导对孩子的成长“非常重要”,而在调查结果中仅有几位家长对此未能引起重视。第二,大部分家长认为获取家庭教育相关知识非常有用,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处于较高水平。由此说明,随着教育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家长开始重视家庭教育领域对孩子和自身带来的收益,逐渐认识到教育不仅仅是老师的事情,而是学校和家庭共同承担的责任。同时也说明大多数家长都愿意配合学校和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避免了工作进程中来自家长方面主观认识上的障碍。

  在教师层面,调查的所有教师都认为学生家长需要家庭教育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与家长的需求状况相一致,说明教师和家长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达成共识,共同希望该项工作能准确落实。然而当调查教师对当前家庭教育指导情况的满意度时,仍有65人认为“一般”或“不满意”,占 24.81%,其中大多来自地区比较落后的村小,反映出学校及教师所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与学生家长需求的不对等。在对待学校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态度上,大部分教师能够主动配合学校工作,并表示“积极参与”。而在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胜任能力感知上,有将近八成教师认为能够胜任,反映出大多数教师对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保持着较高的信心,但当前的工作中仍存在着许多困境与不足,需要进一步地改善。

  1.2 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形式

  第一,集体指导形式上,家长会在义务教育阶段仍然长期保持着家校沟通最主要的地位。这种传统的模式能将家长集中起来,不仅能够高效地传达孩子们的学习情况,同时班内的家长也能够互相分享成功的“育娃经验”,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和宣传效果,是一种被绝大部分家长接受和认可的集体指导形式。但随着家庭教育的影响不断扩大,许多学校越来越重视该领域的发展,逐渐开设更具专业化的家长课堂或专家讲座,然而各地区学校响应情况却不尽相同。乡村学校开设的专题讲座常常得不到家长的积极响应,所以有些学校自然而然地降低讲座的频次甚至取消开设,导致乡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依旧落后;但乡镇小学对该项工作的开展取得进步性的成就,有的学校还达到供不应求的局面。

  第二,个别指导形式上,教师大多数还保持着家访、电访等传统的交流方式,无疑这依旧是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最有效的工作方式。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同时也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教师进行家访的频率受到限制,利用微信进行指导工作越来越受到家长和教师的欢迎,有学校也为此购买了家庭教育相关的线上课程,图文知识的传播与传统模式相比更高效。

  1.3 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情况

  大部分教师都参与过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培训,分别以“专家指导”和“教师交流会”的形式进行,还有极少数教师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培训。但研究者在走访时发现,大部分村小教师以自主学习为主,多以“网络和书刊”的形式获得相关知识。有受访的乡村教师提及到,“学校不能很好地向我们提供专业的系统化学习渠道,就算有也仅仅只是不定期与镇小教师的交流会,所以村小教师整体接受专业化的培训程度不高”。而城镇上有些小学对家庭教育指导的师资建设上已走在前列,许多教师已经开始进行专业化和系统化的培训,并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学校组成讲师团队。

  1.4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困境

  家庭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教师的主观意识是主导因素,这与教师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息息相关,但同时一些客观的条件也将制约着工作开展的进程。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当前教师指导工作还面临着“与家长沟通困难”“时间精力不足”“特殊家庭指导策略缺乏”等困境。

  教师与家长协调沟通的能力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重要的要素之一。结果显示,教师与家长沟通问题的产生有近五成以上的教师选择了“偶尔”,还有14.89%的教师选择了“经常”。调查还发现,沟通上存在阻碍的原因大多数是教师与家长的教育观念不合,如,乡村家庭家长受限于自身文化水平,对教师的指导理解不透彻,执行程度低;乡镇家庭家长或坚持自己认为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忽视教师的指导;同时学生家庭内部父母双方的教育观念的不统一,也是导致教师与学生父母难以沟通的主要原因之一。

  教师的时间精力不足是导致家庭教育工作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调查发现,学校教师教育工作的重心是学生的学习,班主任还肩负着管理的职责,让部分教师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产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是职责之外的事情”的错误观念。

  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复杂性更体现在学生家庭的特殊性,乡村家庭往往还表现出留守儿童问题的特征。这要求教师不仅仅需要掌握普通家庭的指导能力,还要掌握特殊儿童心理辅导能力和特殊家庭情况的指导策略等。经调查,仍有七成左右的教师在该方面捉襟见肘,需要进行专业的指导,也从侧面反映出留守儿童和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有待深入研究。

  2 乡村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本次调研中,惠州市B县乡村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总体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虽然学校、教师和家长均认同家庭教育指导的意义及其重要性,但通过问卷数据的整理和访谈的分析,结合团队在调查过程中的亲历体会,无一不反映出乡村教师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仍存在着许多不足,且在基础教育阶段具有一定的共性。

  2.1 教师缺乏专业系统培训

  乡村教师家庭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程度较低,主要体现在缺乏专业系统培训上。问卷调查中显示,大部分教师接受培训的形式以“专家指导”和“教师交流会”为主,但培训频率并不高。而在培训内容上,不少教师抱怨道:“有些家庭教育培训其实并不适用于我们乡村地区,很多都是按城里的那套照搬过来,所以感觉这些培训用处不大。”综合反映出乡村教师的培训形式单一并且次数较少,培训内容缺乏整体性和特殊性,最终导致乡村教师无法有效地获取家庭教育指导相关知识与技能。其中导致乡村教师未能有效接受系统培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教师的培训成本较高。调查显示只有个别学校组织教师到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并获得资格证书,但这不是每个学校所能承担起的。一方面,培训机构以营利为主,教师个人必须通过“网上报名—课程学习—资格考试—专业认证”这一捆绑式流程并交纳培训费用才能完成培训;另一方面,政府部门所提供的经费有限,学校或教师个人则需要自行承担高昂的业务培训费用。由此可见,乡村小学教师若要接受指导培训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即。

  第二,学校缺少专门的组织机构。目前B县大部分乡村学校并未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进行统筹与管理,因此难以对相关培训进行统一的调度安排。当教师培训缺乏顶层设计时,将造成培训内容针对性、系统性、整体性和连贯性的缺失,最终导致现存的几类培训收效甚微。

  2.2 教师自身内部动力不足

  我国家庭教育服务尚未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培养体系,这也意味着教师需要主动寻求渠道提升自身的指导能力,培养指导意识。调研中Y小学的一位老师曾分享:“虽然学校也有组织过有关的讲座、培训,但一线教师很难长期稳定地接受培训并成功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大部分教师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成效持肯定态度,但是对于是否能胜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认知存在较多偏差,甚至对有关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缺乏关心,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存在主动性缺乏和积极性不高等内部动力不足的问题。

  其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教师工作负担较大。乡村地区师资配置不足、生源结构复杂,导致乡村教师的工作总量多,工作难度大。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功能不同,涉及学科更广、更深,复杂性甚至要高于学校教育,这无疑将增重教师的负担,可能导致部分教师身心俱疲、自主能动性降低等后果。

  第二,教师缺乏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意识。问卷调查显示,有部分教师是“被动参与”到指导工作中,对这类工作的参与度和积极性相对较低。部分教师的自我定位是学校工作者,对家庭教育问题不关心、不干预,在主观因素上不作为,更偏向于将时间精力安排在自己的教师专业化发展上,对耗时长、任务重的指导工作“避而远之”。

  第三,教师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缺乏信心。部分教师虽然能通过观察认识到班级中某些家庭的教育存在问题,但却因为自身认知水平不高、指导策略缺乏等因素,主观上认为自身的指导难以改变当前局面,对指导工作持悲观态度,导致自我效能感偏低。

  2.3 家长主体责任意识缺失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育者,更是家庭教育的管理者与实施者。因此,家长的认可与支持是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要根基,其配合程度对指导效果起着决定性作用。调研结果显示乡村家长仍存在对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缺失的现象,无法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

  第一,受限于自身认知水平。乡村家庭受限于自身受教育水平和认知视野,教育观念相对陈旧、滞后,对于家庭教育的意义和价值认识不足,因此他们不清楚自身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性,同时认为孩子的教育问题是教师和学校的责任。在这种观念主导下,家长容易出现推脱责任和裹挟教师的不良现象。

  第二,受制于生活经济压力。随着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更多乡村人口以提高自身生活水平为由,前往城市或乡镇进行务工。问卷结果显示,大部分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家长外出务工。由此可见,乡村家长承受着较大的经济压力,以至于他们缺乏时间与精力顾及子女的家庭教育,导致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缺失。

  2.4 家长实际配合度比较低

  虽然调查数据中显示家长对家庭教育配合程度较高,但实际仍存在较多家长不愿意配合或者表面配合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即使教师拥有系统的相关知识,如果无法顺利和家长进行交流,也就无法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在采访Z小学时,校长指出,“学校一般指导的是愿意配合工作的家庭”,而结果表明这部分家庭在总人数中占比不多,究其原因有以下两点。

  第一,家长缺乏发声渠道。虽然家校之间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意识越来越强,但学校和教师仍然占据家校沟通的主导地位,家长缺少说话的机会,出现了沟通中一方的“沉默”现象,这是低效沟通或假沟通的一种典型表现。也就是说,即使是家长在有能力促进家校共育的情况下,出于某些原因,也选择沉默。导致学校忽视家长的真正需求,打压了其参与家校共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处于“表面”阶段,无法深入实施。

  第二,教育理念存在偏差。部分家长固执地认为自己孩子健康、无问题,不愿意听从教师的建议,甚至和教师的教育理念产生了偏差,导致家校合作的协调度不高,无法形成统一的合作战线,形成了不良的家校关系。在这种关系下,教师难以发挥家庭指导的作用,使得家长无法有效获取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

  3 乡村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困境解决策略

  3.1 完善政府保障机制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第六、第七条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并要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必须贯彻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为家庭教育提供更切实有效的保障机制。第一,政府要倡导良好的家庭教育风气。培育良好的家教家风,宣传工作必须大力推进。在具体宣传工作中,各级政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正确舆论引导,通过家庭教育先进典型案例弘扬优秀家风,传播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倡导家庭教育者广泛学习。

  第二,加大家庭教育指导保障力度。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乡村家庭教育指导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经费投入,减轻学校层面经济负担,为乡村学校家庭教育提供更多的指导途径与机会。为家校合作工作给予资金、技术等多方面支持,将其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体系中,让家校合作在政策的保障下走向制度化。

  3.2 健全工作管理体系

  在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体系中,学校充当着管理者和组织者的角色,只有管理得当,组织有序,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才能准确落实,迅速发展。

  第一,学校要明确教师指导的主体责任。在家庭教育中,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其指导服务功能,给教师树立“家庭教育,教师有责”的意识,促进教师责任感的培养。另外,学校可以制订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范围和管理制度规范,明确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具体目标和任务,并设立相应鼓励机制,对教师突出的指导成绩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教师业务培训采用“先富带动后富”模式。

  面对学校无力承担高昂的教师培训费用的问题,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集中整合资源,定时派遣若干名教师进行家庭教育专业化培训。培训的教师在校还可通过传授经验、带头引领的形式,不断拓展其他教师对家庭教育指导的认知,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义,持续提高乡村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整体的能力。

  第三,构建家校共育平台。学校可以利用家委会等方式,积极构建家校沟通桥梁。在保证家长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的前提下,调动家长参与沟通的积极性,为教师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信息反馈渠道。并制订《家长委员会活动章程》,规定家委会的权利、责任以及运行机制等具体内容,使家委会的活动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委会的中枢作用,促进和谐家校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家校共育。

  3.3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不仅需要将时间精力投入到学生的日常教学工作中,还需要积极投入到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家庭教育只有在教师不断学习、持续努力下,才能得到更加快速的发展。

  第一,教师自身需要贯彻终身学习理念。针对学生家庭教育中日益突显的问题,教师可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培训,学习家庭教育相关的知识,提升家庭教育理念的理解;通过接受家庭教育培训,掌握家庭教育指导各方面的技能,以此较大程度地减轻处理家庭矛盾以及家庭教育问题的困难度,最大化教师对家庭教育指导的收益与时间精力付出比。

  第二,教师应当积极反思提高自身内动力。教师应在实践中以实际经验为核心,分析现实教育的问题出处以及解决措施,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践经验总结。通过不断地积极反思与自我改善,提高自身指导家庭教育的专业能力,增强对家庭教育专业指导的自信心,从中获得满足感与自豪感,从而提高实施高效的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动力。

  3.4 构建校地协作模式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中,高校(师范院校)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校作为教师人才培养与输送的园地,又因其自身专业性、学术性等显著特征,更应充分发挥其在课程研发方面的优势,开发家庭教育课程资源。高校与地方小学协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合作模式,不仅可以发挥高校科研优势,帮助在职教师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专业水平,还能促进高校针对家庭教育指导的校本研究,培养具有家庭教育专业素养的职前教师。

  第一,对职前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学科建设。高校可以广泛开展家庭教育选修课程,鼓励学生进行学习;对于有意愿从事该领域研究工作的,可以拓宽研究方向,培养研究家庭教育的学生。学生在职前通过学习,能够掌握丰富的家庭教育指导专业知识、指导方法等内容,有利于教师的职业生涯规划,起未雨绸缪之效。

  第二,促进教师“理论+实践”双向交流。高校可以与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地区小学协同建立合作模式,校与校之间以专业理论知识的输出、实践交流经验的输入等方式,实现专业引导实践、实践助推科学。通过多主体的校地协同模式构建,可以突破单一主体驱动的视域狭窄、服务“悬浮”的弊端,最终实现高校职前教师与地方在职教师的发展同向、发展共享、发展进步。

  本文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乡村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现状及对策研究——基于惠州学院小教专业定向师范生的视角”(202210577024)、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质量发展阶段‘双师双能型’小学教师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粤教高函〔2023〕4号-903)、惠州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新时代‘双师双能型’小学教师‘12345’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惠院发〔2022〕163 号)的研究成果。

  指导教师:谢桂新、陈国钦

  (作者单位:惠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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