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国企采购项目评审工作质量

  • 来源:中国招标
  • 关键字:采购,项目,质量
  • 发布时间:2024-06-15 12:08

  文/程建宁 李颖

  近年来,随着招标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国家对招标采购领域规范性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国企不断强化采购合规管理,招标采购活动日趋规范,领域内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数量随之下降,违规问题的程度也逐渐轻微。然而,通过对国企招标采购检查结果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在合规问题总体数量大幅降低的同时,发生在采购活动评审环节中的问题却呈现出高发、频发的态势。

  如何提高采购项目评审质量成为国企采购合规管理的当务之急,应引起各方关注。评审阶段突出问题主要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评审、资格审查不严格出现应否未否情况。二是未能有效识别供应商弄虚作假行为。三是采购项目评审报告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不严谨。以上这些问题,不仅损害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加大了社会交易成本,同时存在廉洁从业的隐患,亟须遏制和改善。

  影响评审质量的原因

  采购文件质量不高,评审办法不严谨

  个别国企采购经理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的业务能力不过关,采购文件编制水平较差。例如,文件编制不贴合项目实际,技术标准或参数要求不合理;在文件中设置违反法律法规或限制供应商的评审条件;评审办法不够细化、操作性不强;采购文件内容逻辑混乱、前后不一致、打分区间存在断档等现象。以上种种情形常常令评标委员会无所适从,严重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现场组织不力,随意压缩评审时间

  国家取消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整体业务水平有下滑趋势,从业人员流动过于频繁、稳定性差。一些采购代理机构骨干人员流失严重,而新入职的员工仓促上岗,缺乏评审组织经验,业务水平差,评审组织工作不认真、不充分,对评审专家评审工作支撑和服务能力较弱,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评审工作质量下降。此外,招标代理机构往往从控制成本角度出发,随意压缩评审时长的情形屡见不鲜。在业务水平有限、组织准备不足、评审时间不充分的多重因素影响下,采购项目的评审质量也很难得到保证。

  评审专家业务水平不高,评审所需知识欠缺

  从国家行政部门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内抽取专家,国企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的能力和水平基本能够得到保证。但是,由于专家库专业类别设置不合理、专家申报专业不对口,仍然会出现“专家不专”的现象。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不对口,评审工作质量自然无法得到保障。

  对于非招标项目,评审专家由国企在自行组建的采购评审专家库中进行抽取。部分评审专家缺少必要的招标采购相关法规知识基础,评审工作中经常出现误判、错判,评审质量更是难以保证。此外,部分专家评审不认真、打分不严谨、计分不准确,导致评审出现差错,从而影响采购项目评审结果的现象屡有发生。

  简单重复性评审工作量大、耗时长、易出错

  为客观公正地选择有实力的供应商,供应商类似业绩指标在国企采购项目的评审办法中被广泛使用。通常情况下,采购文件一般会要求供应商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关键页、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等资料。这些业绩资料在评审时,评审专家需对每个供应商业绩逐份进行仔细核对,逐一确认其是否有效,并认定业绩金额。当采购项目应答供应商数量较多、单个供应商业绩数量较大时,评审专家在评审类似业绩指标上就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大量简单枯燥的重复性劳动,使评审专家在评审时极易出现厌倦和懈怠情绪,工作专注力下降导致评审差错率增高。

  评审结果现场复核机制不健全

  一些国企尚未建立常态化的评审结果现场复核机制。专家完成评审后,未对打分结果进行验算和复核,不能及时发现评审中出现的差错。这种情况下,如果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疏于审核,将导致采购结果出现偏差,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在工作实践中,评审中的各种问题和差错常常在国企后期审计、检查阶段才会暴露出来,此时发现问题,已经无力回天,给国企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已经无法挽回。

  虚假投标认定难度大、成本高

  随着国家法治建设不断深入,供应商虚假投标等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但在采购实践中仍时有发生。为防止虚假投标,国企一般都会要求评审专家对供应商投标资料真伪进行验证和认定。而这些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合同业绩等的真伪验证难度大,而且耗费了评审专家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即便如此,虚假投标现象也依然很难完全杜绝。

  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的对策

  提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

  严把采购文件,尤其是评审办法质量关。国企要在推动采购代理机构建立采购文件审核机制的同时,加强自身对采购文件的审查,与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协同,确保采购文件要求清晰无误、无歧义,评审办法各项因素可量化、可操作。在完善评审办法时,可以借助标准化的工作思路,按照采购对象的品类不同,对评审办法中涉及的评审指标以及指标的计算方法进行标准化、结构化和模块化设计,使用时直接调动预先设计好的评审指标模块,以此增强评审办法的可操作性,从根本上消除不同项目、不同专家对评审办法存在的个体认知差异,确保评审工作优质高效。

  制定标准化评审作业流程规范

  国企通常会选用多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服务,不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作业流程规范和资料归集移交制度都不尽相同,彼此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国企应组织编制统一的、标准化的评审作业流程规范,制定完善的评审准备工作细则以及评审组织工作步骤,规范评审组织工作。同时,按照采购对象品类,编制标准化的评审表格、评审组织工作步骤自查表等作业文档,推行评审组织的标准化作业。统一后的流程、程序、步骤和文档可按照先优化、再固化、最后信息化的思路,在国企信息化系统上承载,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评审现场操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增强评审作业流程的标准化程度,降低评审差错出现的概率。

  建立体系化的多级复核机制

  在制定和应用标准化评审作业流程规范的基础上,建立评审结果多级复核机制。第一级,由现场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复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否决投标文件是否依据充分、评委客观分数是否一致、主观得分是否异常一致、评审打分是否超过指标总分、评委打分表是否计算错误等。第二级,由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经理复核,按照评审办法,对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后的评审结果进行再次审核。第三级,根据需要,国企组织相关人员对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复核。为切实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中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要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问题或异常时,依照法定程序和国企内部规定对评审结果进行纠正。通过以上体系化、多级审查复核,最大程度避免评审质量问题的发生。

  推广应用供应商信息核查创新模式

  为解决供应商数量众多、大型项目业绩评审时间过长、易出错的问题,国家电网、中国移动等大型央企在一些项目的招标采购中使用了供应商信息核查的创新工作模式。即在周期性招标采购项目启动前,组织收集、核查和认定潜在供应商财务状况、类似业绩、服务能力等主要评审指标数据。在这些采购项目招投标时,供应商可将其供应商信息核查数据附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相应材料,评标委员会直接对供应商信息核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在评审中直接使用。这种创新性的评审模式在大型项目应用中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极大地提升了评审效率,减少了简单重复性评审工作的工作量,降低了评审工作强度,使评审专家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技术方案等主观性评审指标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

  强化采购代理机构日常管理

  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项目评审工作质量影响至关重要。国企可通过开展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上岗资格认证,定期举办案例复盘、业务技能交流会等多种活动,不断增强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提高评审质量奠定基础。同时,要树立国企采购经理是采购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加强对代理机构履职的全过程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及时指出和纠正采购代理机构不正确的履职行为。对履职不力的代理机构,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追究,对于履职规范、服务质量高的代理机构进行调高业务份额等方面的奖励,从而激发采购代理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主动性,推动采购代理机构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采购项目,保障评审工作质量。

  增强专家评审业务能力

  评审专家的工作能力是评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基础。国企可采取以下措施增强内部评审专家的业务能力。一是严把专家入库审核关,不符合专家条件、申报专业与其技术专长不符以及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考核不合格的专家,一律不得入库。二是认真落实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评审工作结束后,相关人员要及时、客观地评价专家在评审工作中的履职表现。三是组织形式多样的专家培训活动,普及专家应知应会的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复盘典型评审案例,深入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不断增强专家的评审实战能力。四是定期开展专家库清理活动,对长期不参与评审的“沉默专家”、履职评价不合格的专家进行清退,保障国企评审专家库的专业水平。

  利用新技术赋能评审工作

  近年来,新兴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大数据、OCR(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图文识别)、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NLP(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自然语言处理)、RPA(Robotic Process Automation,流程机器人)等技术已广泛应用到日常招标采购活动当中,Chat GPT(Chat 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OpenAI研发的一款聊天机器人程序)等通用大模型对招标采购的影响也已逐步显现。国企可在采购业务全流程标准化、结构化管理的基础上,开发和使用辅助评审工具,将大量枯燥、简单重复性工作,以及甄别串标、虚假应答文件等任务交由信息化系统来完成,便于集中精力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对主观评审指标进行深入评审,充分发挥评审专家的专业价值。此外,还可以探索开发使用全自动AI评审平台,利用AI、机器深度学习等技术,将主观评审指标训练形成评审AI模型,更好地辅助评审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进一步降低评审工作强度,提高评审质量。

  结语

  国企招标采购活动涉及众多参与者,包括国企采购经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以及监管部门等,提高项目评审质量需要各个相关参与方共同协作与努力。在采购实践中,应加强内外部协同,提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制定和应用标准化的评审作业流程规范,建立评审结果多级复核机制,通过定向培训和定期复盘等形式,增强采购经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业务实战能力。同时,应推广应用供应商信息核查创新模式,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发和应用辅助评审工具,多措并举提高评审质量,推动国企招标采购活动规范、高质、高效进行,有力支撑国企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程建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李颖,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责编:辛美玉;编辑:张曼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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