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招标投标最新政策解读及电子交易平台发展对策建议

  • 来源:广东经济
  • 关键字:招标投标,数字化智能化,协同高效监督
  • 发布时间:2024-12-31 15:13

  殷静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510180)

  【内容摘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文件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发布以来,最具系统性、最具创新意义的政策文件,为解决当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整体性解决思路和指导方案。本文尝试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解读,并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落实文件关于加快推广数智技术应用、提升招标采购专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智慧监管等要求提出具体思路举措。

  【关键词】招标投标;数字化智能化;协同高效监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聚焦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改革创新招标投标制度设计,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坚持全国一盘棋,坚决打破条块分割、行业壁垒,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一、《意见》出台背景及意义

  (一)招标投标市场改革迫在眉睫

  招标投标市场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仍然易发高发,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评标专家不公不专,导致评审结果质量不佳,制约了招标投标制度竞争择优功能的发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意见》进一步落实政府工作任务部署,提出7方面的政策举措,全面解决制度规则滞后、主体责任不落实、交易壁垒难破除、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顽瘴痼疾,形成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在需求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健康竞争、活力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本身就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题中之义。加快招标投标市场改革,通过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优良的竞争环境,构建高效规范、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实现资源精准对接和优化配置,促进建设循环畅通的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

  招标投标市场的改革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以及市场环境的优化。《意见》基于对现有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的深入分析和对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的预判,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改革措施,通过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四)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此次出台的《意见》是党的二十大以来,招标投标市场建设领域最高规格规范性文件,对于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司法部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招标投标法赫然在列,因此《意见》的先行落地,必将为招标投标法律修订提供更多的实践支撑,争取达成更为广泛的共识。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亮点纷呈

  (一)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

  《意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框架下,对有关规定进一步补充细化,在继承现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核心成果的基础上,在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进行了适当创新。

  1.继承性。《意见》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基础上,对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代理机构管理、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评标专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作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2.创新性。一是创新提出探索编制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指数,科学客观反映市场竞争状况。二是《意见》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为重点,要求全面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优化国内招标采购方式,进一步提升招标采购效率和与国际通行规则实现接轨。三是《意见》以破解当前评标专家权责不对等、不公正履职的痛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作出了制度层面的创新规定,首次提出加强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以及实行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制。四是《意见》强化招标投标的政策功能。首次提出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机制,支持产品技术创新。其次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创新发展和社会稳定。五是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

  (二)整体性与协同性的统一

  《意见》完整涵盖招标投标市场建设的各个主要方面,与现行的招标投标法规有效衔接、协调一致。

  1.整体性。一是从结构来看,《意见》各部分内容紧密关联,形成有机整体。在宏观层面上突出了“整体性治理”的理念;在微观层面上突出“全流程管理”。围绕招标投标活动主线,从招标活动组织、招标投标主体行为规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行政监督管理以及交易市场治理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二是从内容来看,将“优化制度规则设计”作为首要任务,把“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作为落脚点,实现政策理念的和合贯通和政策体系的配套协同。

  2.协同性。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协同,明确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具体要求,即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与交易壁垒投诉、处理、回应机制以及政策清理的有效衔接,形成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闭环运行。二是在压实监管部门责任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空白盲点,推动监管责任有效贯通,形成强有力的协同监管合力。

  (三)前瞻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意见》既立足当下,又面向未来。一方面以前瞻视野引领招标投标市场发展未来走向,另一方面聚焦痛点堵点问题回应招标投标发展当下需求。

  1.前瞻性。《意见》立足于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长远目标,将先进理念渗透于条文之中,为招标投标市场未来发展指明引领方向。数字化智能化是招标投标行业提升行业效率、透明度和竞争力的关键路径,《意见》以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为目标,提出了技术层面的创新要求,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招标投标的融合发展,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规范市场信用秩序、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提供数据支撑服务。在推进智慧监管方面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建立数字化执法规则标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提高行政监督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协同性。此外,以服务市场主体为导向,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原则建设运营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升交易系统供给能力,满足市场主体个性化需求,提高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覆盖面。

  2.现实性。针对当前招标代理服务不规范现象,《意见》积极回应、有效规制,提出制定招标代理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规定对严重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并实行行业禁入。《意见》对社会反响强烈的低价竞标问题作出规定,将完善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赋予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的权利。《意见》充分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兼顾效率与规范,支持企业集中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探索形成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和供应链管理需要的招标采购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招标采购活动,将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

  三、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落实《意见》的措施建议

  (一)加快数智技术应用,促进招标投标智能化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实现招标计划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下载、在线答疑和异议、投标文件提交、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全流程在线操作,提高交易活动透明度和效率。二是挖掘招投标数智技术应用场景,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应用,重点提升交易见证、场所管理、档案管理等业务场景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AI技术辅助评标,通过自然语言处理和机器学习算法,自动判别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减少评审工作量,提高评审效率和质量。三是建设形成开放合作的行业生态,促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与软件开发商、造价和数字认证等专业服务提供商及行业协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共同推动行业数智化进程。

  (二)加强招采人才培养,提升平台专业化水平

  一是提高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采用内部搭建培训体系或者邀请外部机构培训等形式,构建从基础理论到高级实践的全方位培训课程,包括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采购项目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风险管理、招标采购实务、数字化素养等核心知识模块,通过常态化系统深入地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知识技能。二是加强业务人员项目管理能力,以项目交易流程管理为依托,充当好服务供应链衔接者和组织者的角色,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工具等,进一步提升业务拓展延伸的能力。三是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狠抓业务人员廉洁警示教育,持续强化风险防范和合规管理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做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打造廉洁从业队伍。

  (三)深化协同监管监察,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

  一是凝聚监管监察合力,推动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监管平台与电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畅通行业监督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监督监管通道,实现招标投标项目全领域、全周期、全链条监管。二是协助行业监督部门开展智慧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自动监测异常交易行为,如招标文件合规性审查、投标抱团行为等,准确识别交易活动中量身定制、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对市场行为的精准监控与智慧管理,提高监管精准度和效率。三是提升数智化交易平台价值,加强招标投标历史交易数据分析应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政府调整产业投资结构、预测规划和布局宏观经济政策、规范市场法治和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数据支撑。

  (编辑/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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