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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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5-02 21:39
文/武巧榛 图片来源/网络
“酒则有郢州之富水,乌程之若下,荥阳之土窟春,富平之石冻春,剑南之烧春,河东之乾和葡萄,岭南之灵溪、博罗,宜城之九酝,浔阳之湓水,京城之西市腔、虾蟆陵、郎官清、阿婆清,又有三勒浆酒,法出波斯。”隋唐时期是中国酒文化发展的高峰阶段,酒的品种丰富多样,既有本土传统酿造技术的延续,也有通过丝绸之路传入的外来酒类。
隋唐时期的粮食酒,即谷物发酵酒多为米酒和黄酒。多用出酒率高的黍米和糯米。按酿造模式分为浊酒和清酒。浊酒的酿造时间短,成熟期快,酒度偏低,甜度偏高,是未经过滤的酒,酒液浑浊,唐代诗人杜甫有“浊醪谁造汝,一酌散千忧”之句;清酒的酿造时间较长,酒度偏高,甜度稍低,是经压榨、沉淀后的较清澈酒,如《新唐书》提到的“清酤”。
隋唐的果酒以葡萄酒为主。汉代张骞引入葡萄,但酿造技术直到唐代时才成熟。唐代丝路贸易繁荣,粟特商人将西域酿酒技艺带入中原,饮用葡萄酒逐渐多起来。王翰《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等诗句,以及《唐会要》记载太宗时期从高昌(今新疆吐鲁番)引入马乳葡萄种和酿酒法,表明葡萄酒文化已融入社会上层生活。河东地区,三晋汾水之间,葡萄种植多,产酒亦多。河西走廊的凉州也形成规模可观的葡萄酒产地。
隋唐的配制酒是一种在基础酒液中加入药材、香料、花果等辅料调配而成的酒类,兼具饮用、养生和礼仪功能。这类酒在宫廷、文人阶层及民间广泛流行,反映了当时医学、饮食文化与中外交流的深度融合。
药酒是常见配制酒之一,以养生疗疾为核心,品种很多,孙思邈《千金要方》中收录药酒方80 余种。屠苏酒,元旦饮用以驱邪避疫,白居易诗云“岁盏后推蓝尾酒,辛盘先劝胶牙饧”。还有备受喜爱的松醪酒,唐人认为,松树是常青植物,其枝节树脂都含养生功能,松醪酒使用松脂、松节、松花、松叶为原料,配酿于酒中。酒色微青,带有松香,被认为可延年益寿,以湖南所产为佳品,也常单独使用某一松料酿酒,如松花酒、松叶酒、松节酒、松膏酒等。再如菖蒲酒,端午节饮用,用于辟邪祛湿,《唐六典》将其列为宫廷节令酒。
另一种配制酒是花果香酒,以风味调配为特色。以茱萸果实为原料的茱萸酒是重阳节专属酒,茱萸辛香驱寒,契合秋日养生需求;将郁金香草(非现代花卉,为姜科植物)根茎捣汁入酒,是为郁金香酒,李白《客中行》中的“兰陵美酒郁金香”,描述兰陵酒以郁金增香,酒色金黄;石榴花酒是将石榴花阴干后与酒同酿,或直接浸鲜花于酒中,自西域传入后流行于长安,酒色绯红,象征富贵。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波斯传入的果酒,名为三勒浆,是用庵摩勒(余甘子)、毗梨勒、诃梨勒三种果实酿造,酸甜适口,唐代列为贡品,《唐国史补》载“三勒浆类酒,法出波斯”。中唐后,长安已有仿制,成为文人宴饮佳品。
饮酒风气的风靡,热闹了唐代的酒业市场。
唐代的坊市制度是中国古代城市管理与商业活动的重要制度之一,城市被划分为若干方形或长方形的“坊”,四周筑有围墙,如长安城的108 坊。居住区的“坊”和商业区的“市”彼此分离,各项交易多被限制在“市”内,如长安城的东市、西市,为唯一合法商业场所,东市邻近贵族宅邸,多奢侈品; 西市因胡商云集,成为国际商贸中心。
和其他店肆一样,长安城内的酒肆也多分布在“市”内。由于唐代前期坊市制度实行得较为严格,坊中出现酒肆只是极个别的现象。唐代中后期,随着坊市制度的逐渐衰落,坊中的酒肆才逐渐多起来。
唐代酒肆在经营时间上是有限制的。唐代实行的坊市管理制度,坊门定时启闭,市场每日中午击鼓开市,日落前击钲闭市,禁止店肆夜间营业。夜间卖酒被视为非法。唐代中后期,随着坊市制度开始崩溃,商业经营在打破空间限制的同时,也打破了时间限制,夜市逐渐发展起来了。酒肆业成为唐代夜市的中心和主干,围绕着它而开展着其他商品的夜市交易。晚唐诗歌对酒肆的夜间经营也多有反映,如张籍的《寄元员外》云:“月明台上唯僧到,夜静坊中有酒沽。”王建的《寄汴州令狐相公》称:“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唐代后期,酒肆虽然已经突破了夜禁的限制,出现了夜间经营的情况,但这种现象还是不太普遍。
唐代酒肆数目之多,居饮食各行业之首。人们对酒肆的偏爱,使这种以售酒为标志的行业延伸到大唐疆土的每一个角落。大城市鳞次栉比,乡间远邑也到处可寻。长安城外的灞陵、虾蟆陵、新丰、渭城、冯翊、扶风等地也有众多酒肆。其中,长安西郊的渭城,是通往西域和巴蜀的必经之地。唐人西送故人,多在渭城酒肆中进行,留下了许多渭城酒肆饯别的名句,如王维的《渭城曲》云:“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杨柳春。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胡姬酒肆是唐时中外文化交流的独特产物,也是盛唐开放气象的缩影。这些由西域胡人经营、以胡姬歌舞为特色的酒肆,不仅丰富了唐代的市井文化,更成为丝绸之路贸易繁荣的见证。
自西汉张骞通西域后,随着中外交流的发展,胡人开始大量涌入中原内地,唐代通过陆上丝绸之路与中亚、波斯、粟特等地密切往来, 大量胡商定居长安、洛阳、扬州等都市,形成“蕃坊”。不少胡人以经营酒肆为生,当时人称他们为“酒家胡”。长安的东西两市和城东面的青绮门(简称“青门”)是酒家胡的集中之地。在胡人酒肆中,当垆售酒的多是胡族女子,她们被称为“胡姬”。
胡姬们不仅容貌美丽,而且招待周到,常常以歌舞表演招徕顾客,富有异国情调和浪漫色彩。此外,胡姬酒肆还经营着许多西域特色的菜肴和美食,如胡饼、饆饠等,为顾客提供了丰富的饮食选择。这些特色使得胡姬酒肆在当时的长安城中独树一帜,深受人们的欢迎和喜爱。胡姬酒肆打破了“男女有别”的传统礼教束缚,女性公开参与商业活动,也反映了唐代社会的包容性。
唐代许多诗人写下了到胡人酒肆饮酒的诗句,如李白《少年行》二首之二云:“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为了招揽客人,长安酒肆采用了多种广告宣传方式,酒旗招牌的炫耀,美丽少女的当垆,音乐歌舞的助兴,美貌酒妓的佐饮等。其中最常见的是酒旗广告,这些酒旗往往用鲜艳的布料制成,上面绣有酒店的名称和标志,高高挂在店门口或街道两旁,十分引人注目。此外,还有一些酒肆会请艺人在门口表演歌舞或杂技等节目,以吸引过往行人的注意。
以年轻貌美的女子当垆是唐代酒肆通用的促销手段,如白居易《东南行一百韵》云:“软美仇家酒,幽闲葛氏姝。十千方得斗,二八正当垆。”音乐歌舞的助兴也是唐代酒肆惯用的促销手段,唐代酒肆中的音乐气氛相当浓烈,客人饮酒之际,酒肆雇用的专业乐师临场献技,美妙的乐曲歌声将酒客带入了亦醉亦仙的境界。酒妓佐饮则是唐代酒肆新出现的促销手段,酒妓与普通的当垆女子不同,要陪顾客饮酒,这是以美貌女性服务来吸引顾客的手段之一。
除了现钱交易为主外,唐代的酒肆还接受以物换酒,以物品抵押质酒,凭信用赊酒等。以物质酒与以物换酒不同。以物换酒是以货易货,而以物质酒只是以物作抵押,日后还可赎回。据《杜阳编》所记,公主的步辇夫曾把宫中锦衣质在了广化坊的一个酒肆中。凭信用赊酒,古亦有之,唐诗中诗人们也屡屡吟咏,如王绩《过酒家五首》之五云:“来时长道贳,惭愧酒家胡”。
唐代酒市是市井活力与制度博弈的产物,其从封闭坊市中的“合规空间”逐渐演变为突破时空限制的“自由市场”,映射出社会经济的深刻变迁。它们不仅是美酒佳肴的消费场所,更是诗歌、音乐、商业与异域文化的熔炉,为后世中国城市商业文化提供了范本。尽管受限于时代技术与管理,唐代酒市已展现出惊人的包容性与创造力,成为盛唐气象不可或缺的一抹亮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