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大建设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内在机理、现实挑战与实践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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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高质量发展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25-05-03 21:32
周昊天 段小梅
(重庆工商大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院,重庆,400067;重庆开放大学旅游学院,重庆,401520)
内容摘要:数字人大建设通过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主体全方位覆盖、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环节全链条运转、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场域全时空延展,不仅为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持,而且为实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提供了多样化互动平台。当前,数字人大建设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仍面临技术隔阂与数字鸿沟扩大、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意识不足、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管理体制与决策机制相对滞后等方面的现实挑战。为此,应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数字鸿沟;强化数据防护动态监督,提升防护能力;推进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释放发展潜能;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提高治理效能,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数字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引言
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新兴技术正广泛渗透至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形态,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1][2]。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着坚持人民至上的“民本逻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充分彰显人民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七个聚焦”之一并作出战略部署,这为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数字人大建设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突破口,能够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全方位赋能,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数字人大建设通过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人大履职的机制、方式、流程、工具进行全方位覆盖[4][5],旨在提升人大工作的系统性、精准性和高效性。数字人大建设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智能化、集成化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向纵深发展。通过数字化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人大能够更有效地收集和分析社情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加强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拓宽了公民参与民主实践的渠道,也增强了民众对政治体系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筑牢政府的民意基础、社会基础,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数字人大建设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机理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贸易碳泄漏的福利损失与责任分担重构”(23BGJ04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周昊天,重庆工商大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重庆开放大学讲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国际经济;段小梅,重庆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工商大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国际经济、区域经济、工商管理。
数字人大建设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有着深刻的内在机理,数字人大建设通过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主体全方位覆盖、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环节全链条运转以及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场域全时空延展,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注入新的动力。数字人大建设不仅极大地提升民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还通过优化民主治理绩效,促进“政府—社会—技术”良性互动,形成了敏捷治理和协同治理的新模式。这一过程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人民性特征,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生动体现。
(一)数字人大建设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主体全方位覆盖
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6],旨在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各个环节紧密联系、有机结合。而数字人大建设,正是利用数字技术提升人大履职效能,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主体全方位覆盖的关键途径。数字人大建设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能够实现精细化管理,减少重复劳动、烦琐操作,提高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例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社情民意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为人大决策提供更加科学、精准的信息支持。数字人大建设还促进了人大履职方式的根本性变革。通过数字化改革,人大工作不再局限于线下流程的简单线上化,而是实现了体制机制、方式流程、组织架构、手段工具的根本性重塑[7]。这不仅提升了人大工作效率和质量,更拓宽了社会公众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使人民民主的发展更加充分、更加广泛。数字人大建设还注重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建立功能强大的代表工作子系统、立法监督子系统、公众参与子系统等,数字人大平台实现了代表履职及服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全天候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的网上“民意直通车”,推动了人大工作的线上化和智能化,使人大代表能够“全天候”履职,随时随地听取民意、建言献策,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可知、可感、可触、可及。
(二)数字人大建设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环节全链条运转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大环节的有机贯通和协同运作[8],而数字人大建设正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推动这些环节实现全链条顺畅运转的关键手段。数字人大建设通过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了对人大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管理。在民主选举环节,数字技术可以优化选民信息登记、候选人信息推送等流程,提高选举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同时,数字技术还能在选民、候选人之间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识,激发公民的参与热情。在民主协商环节,依托数字技术,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在线课程资源,帮助人民群众提升民主素养。此外,运用数字技术,还能搭建各种形式的参与平台,如在线民意调查、网络论坛等,让人民群众能够跨地域、低成本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民主决策环节,通过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技术方法,数字人大建设可以将人民群众的意见、观点数据化、场景化、可视化,提高民主决策的民主化、高效化、科学化水平。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环节,运用数字技术,可以搭建各种形式网络公共参与平台、渠道,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民主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同时,通过数据共享机制、数据回溯体系以及数字化监督平台,可以强化对公共权力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督,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统性、规范性。
(三)数字人大建设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场域全时空延展
数字人大作为信息技术与民主政治深度融合的产物,正以其独特的优势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跨越时空界限,实现更广泛、更深入、更高效的民主实践。数字人大建设通过构建全天候、无界限的在线服务平台,使得民主参与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人民群众无论何时何地,都能通过数字平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参与立法、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国家政治生活。这种全时空的延展,极大地拓宽了民主参与渠道,提高了民主实践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在时间上,数字人大建设通过搭建“全天候”履职网络平台,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参与民主实践。无论是立法建议的征集、预算监督的实施,还是代表履职的管理、民意表达的汇聚,都能够在数字人大平台上实现即时互动和反馈。这种“全天候”的在线参与,打破了传统民主实践在时间上的局限性,使得民主活动不再受特定时间段的限制,而是能够持续、稳定地进行。在空间上,数字人大建设通过构建跨地域的网络互通平台,实现了民主实践的远程参与和协同运作。人民群众可以跨越地域界限,通过网络平台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等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也可以通过数字人大平台,实现跨地域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民主实践的效率和质量。数字人大通过全时空的延展,使得民主不再受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限制,而是成为一种随时可得、随处可见的公共生活,为构建更加公正、民主、和谐的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三、数字人大建设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技术隔阂与数字鸿沟扩大
数字人大建设作为新时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正逐渐展现出其在拓宽民主渠道、提升民主协商效能方面的巨大潜力。然而,这一进程并非一帆风顺,技术隔阂与数字鸿沟的扩大是其必须面对的现实挑战。技术隔阂,简而言之,是指不同社会群体在掌握数字技术和获取信息能力上的差异。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人大建设为提升人大工作的透明度、便捷性和实效性提供了可能。然而,技术的快速迭代和创新并未迅速转化为社会公众的普遍应用。一些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偏远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仍然较为薄弱,网络覆盖范围不够,信息化服务供给不足,导致公众难以获得使用数字工具的机会,影响了民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部分人大代表与民众对数字技术的认知与应用能力有限,难以有效运用数字人大平台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从而影响了民主实践的广泛性和深入性。与此同时,数字鸿沟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在数字化时代,处于“数字鸿沟”的劣势端群体可能陷入新的“信息贫困”,引发更深层次的经济不平等和社会不平等,进而加剧社会分化[9]。数字鸿沟不仅体现在硬件设施建设上,更体现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数字素养差异上。特别是对于老年人、低收入者等数字时代弱势群体,他们可能由于缺乏必要的数字技能和资源,而无法充分参与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中来,从而失去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机会,阻碍了其民主权利的实现。
(二)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意识不足
数字人大建设作为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正逐步成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10]。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创新与应用,人大工作逐渐迈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阶段。这虽然极大地方便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交流,但同时也带来了隐私泄露和数据安全的风险。数字人大平台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支撑,承载着大量的敏感数据和重要信息,包括代表信息、议案建议、审议表决结果等。这些数据不仅是人大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也直接关系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数据一旦遭到泄露、篡改或者非法利用,将可能对个人权益、政府公信力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当前,数据安全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一方面,外部人员可能通过恶意软件、网络钓鱼、网络入侵等方式,窃取敏感数据或破坏网络正常运行,从而给个人与国家安全带来严峻的威胁和挑战。另一方面,内部管理不善、监控不严、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也可能导致数据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因此,如何确保数字人大平台的数据安全,防止数据被非法篡改或泄露,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
尽管数字技术在提高人大工作效率、促进民主参与等方面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当前数字人大建设仍面临着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的现实挑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字人大功能的充分发挥。一方面,技术与业务之间的融合度不足,导致业务部门对数字化改革的参与度低。许多业务部门仍固守传统工作方式,对新技术的接受度较低,认为数字化改革仅是信息技术部门的事,导致技术与实际业务需求之间存在脱节。例如,一些关键业务环节如议案审议、监督执行等,尚未实现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仍依赖于传统的人工操作和纸质文件。一些地方人大虽然已经建立了信息化平台,但这些平台往往与核心业务相脱节,无法有效支持立法、监督等核心职能的履行。这种“技术—业务”的分离现象,使得数字人大平台在功能设计、数据共享、流程优化等方面难以充分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影响了平台的整体效能。另一方面,数据壁垒和数据孤岛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不同层级和部门之间的业务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导致数据共享困难,尚未形成有效的数据流动和共享模式。例如,一些地方人大在推进数字化建设时,忽视了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数据接口对接,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难以获取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这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削弱了数字人大在促进治理现代化中的潜力,也难以满足全过程人民民主对高效、透明、便捷、公正的需求。
(四)管理体制与决策机制相对滞后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大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然而,现有的管理体制与决策机制却往往滞后于技术变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字人大建设的顺利推进。首先,数字人大建设对管理体制提出了新要求。传统的管理体制往往依赖于线下的会议和讨论,而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要求人大工作具备更强的在线化、智能化和协同化能力。然而,当前许多地方人大的管理体制尚未充分适应这一变化。一方面,数字平台上的民意表达和意见征集需要得到更加及时和有效的回应,这就要求人大机关具备更强适应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应用也要求人大机关在决策过程中更加注重数据分析和科学决策,避免主观臆断和盲目决策,而当前许多地方人大在这方面的准备尚不充分。其次,决策机制滞后也是数字人大建设面临的一大难题。在数字人大建设中,需要快速响应、灵活调整的管理体制来支撑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然而,现行的决策机制往往过于复杂和烦琐,决策过程耗时普遍较长,难以适应数字时代即时快速、高效协同的发展要求。在数字人大建设过程中,常常出现决策滞后、资源浪费等问题,影响了数字人大建设的进度和效果。最后,法律法规的滞后与空白。随着数字人大建设的深入发展,对政府治理方式和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往往滞后于数字人大建设的实际需求,存在诸多空白和模糊地带,难以为数字人大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进而影响数字人大建设的创新发展。
四、数字人大建设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进路
(一)基建筑基: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数字鸿沟
在数字时代的大潮中,数字人大建设作为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力量,正逐渐展现出巨大的潜力和价值。要充分发挥数字人大的作用,必须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并努力缩小数字鸿沟,确保每一位公民都能平等地参与到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来。
首先,持续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政府应出台更多支持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时间表,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落后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要加快推动农村地区5G和光纤网络建设,提高农村网络覆盖率和传输速度,满足农民对高速通信服务的需求,确保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数字人大建设带来的便利和红利。
其次,要加强对人大代表和公众的数字化技能培训。对于人大代表而言,数字化技能培训应聚焦于提升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信息筛选、分析和预测的能力,以便更高效地收集民意、提出议案,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于公众而言,数字人大建设应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和差异,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数字化培训课程。在平台设计和功能开发上,应注重用户友好性、易用性和可访问性,确保各类用户都能够便捷地使用数字人大平台,从而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来。
最后,要注重数字内容的开发与推广。数字内容的制作应考虑不同群体的认知水平、兴趣点和学习能力,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和直观生动的方式,如短视频、直播、图文结合等,使公众能够更加便捷、高效地了解数字人大的功能和操作方法。同时,还应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与互动,整合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应用、社交媒体等新兴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数字人大工作的进展和成果,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二)安全筑底:强化数据防护动态监督,提升防护能力
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对数字人大建设至关重要,它们是保障公众信任、维护公正和民主的关键。只有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护,才能赢得公众对数字平台的信赖,促进其积极参与民主进程。因此,在推进数字人大建设时,必须重视并加强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以充分发挥其在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关键作用。
首先,强化法规制度建设,构建严密的隐私保护体系。为应对数字时代下的隐私保护挑战,应强化法规制度建设,确立数据主权,明确数字人大建设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边界。应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数据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共享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保护要求,确保所有操作均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应建立健全隐私保护制度,对数据分类分级、访问控制、加密传输等环节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形成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方位保护体系。应设立专门的隐私保护监管机构,负责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儆效尤。
其次,加强数据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数据安全保护意识。针对民众数据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应加大对人大工作人员与公众的数据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应定期组织数据安全知识讲座、研讨会和实操演练,邀请行业专家讲解数据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实践案例,提升公众的数据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同时,利用网络平台、社区宣传栏、自助手册等多种渠道,开展数据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升公众数据保护意识。通过持续的教育培训,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数据安全的良好氛围。
最后,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为增强数字人大建设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应积极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例如,采用加密技术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11];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实时监测和防御外部攻击和内部威胁;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异常数据访问行为进行识别和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置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漏洞,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通过这些技术手段的应用,为数字人大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技术支撑:推进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释放发展潜能
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不仅能够提升人大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和再造,还能增强人大代表与民众的联系和互动,促进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监督的有效性。
首先,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跨部门协同合作。要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数字人大建设的发展目标、整体框架和任务举措,确保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战略方向。各级人大应加强与政府、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交换协议,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和流通。同时,应建立常态化的跨部门协同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数字人大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此外,还可以探索建立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为各部门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入、数据开发、数据分析等服务,提高数据的使用效率和价值。
其次,强化数字技术支撑,推动业务流程再造。一方面,可以引入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数字人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实现对社情民意的精准指导、智能服务,为人大民主决策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根据业务需求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和再造,消除烦琐、低效的环节,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例如,可以开发人大代表履职APP,实现代表建议的在线提交、办理和反馈,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同时,还可以探索建立智能会议系统、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等,为人大工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最后,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提升数字素养。应加大对现有工作人员的数字化培训力度,提高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数字化素养。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帮助工作人员掌握数字人大建设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应大力引进具有信息技术背景的专业人才,为数字人大建设提供人才支持。积极探索建立数字化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数字人大建设,为人大工作数字化转型贡献智慧和力量。此外,还可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培养数字化时代所需的专业人才,为数字人大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储备。
(四)制度保障: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提高治理效能
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是数字人大建设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基石。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能够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促进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首先,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灵活高效的组织架构。数字人大建设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作为支撑。应推动人大机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提高管理效率。加强与政府、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协调配合,统筹资源、优势互补,形成推动数字人大建设的工作合力,高效推进数字人大工作落实。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数字人大建设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数字人大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其次,创新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智能化的决策支持系统,为人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应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民众诉求,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证紧急事项的及时汇报和处理,确保决策能够迅速应对社会变化。
最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数据权利保护边界。针对数字人大建设中的新问题、新挑战,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字人大平台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数据保护、隐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合规使用。同时,应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权益边界及保护范围,依法将个人信息分级分类,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此外,还应加强数据安全立法的可操作性,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条例和办法、指南,明确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等方面的条件、标准和程序[12],确保数字人大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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