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为何难以走出“象牙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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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5-30 11:40
文/倪秀碧
供需两旺下,转化成制约
科技成果供需呈现两旺
从供应端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以专利表现的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全省高校形成的专利增量和存量巨大。2016 年以来,全省高校年度专利申请量保持在1 万件以上,截至2023 年有效发明专利近7 万件,积累了大量成果有待转化应用。从应用端看,四川不仅是西部唯一覆盖联合国产业分类全部41 个工业大类的省份,更形成了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等六大优势产业,5 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强劲,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加速发展,科技成果应用市场广阔。同时在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进程加快,中小微企业更加注重发展韧性,为科技成果极大地拓展了应用场景。
科技成果转化优化空间仍大
一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量偏少,2015—2023 年,全省高校专利转让及许可数合计仅0.39 万件,与庞大的专利存量以及增量形成鲜明对比,专利转让及许可数占全国高校专利转让及许可数的比重除2016 年、2019 年两年外均不到5%,专利转让及许可收入合计12.6 亿元,仅为陕西的2/9、江苏的1/5,仅占全国高校专利转让及许可收入的2.3%; 二是高校的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转让或许可给本地企业的专利数占转让或许可给企业专利总数的比重) 持续下降,从2015 年的63.1% 跌至2023 年的34.2%,其中,发明专利本地转化率自2015年(64.7%) 持续下降,于2018 年、2023 年分别跌破50%、40%。
“落地”不尽人意,根源何在?
面向需求的高质量成果供给不足
实践证明,面向需求的高质量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前景更突出、转化不确定性较低,加大这类成果供给是实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同时发力的切入点。全省高校院所科研成果仍存在与产业发展、本地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学术产出“重论文、轻转化”“求新不求用”,企业市场“接不住、用不了”等现象,2015—2023 年,全省转化价值较大、易被市场认可的高质量发明专利[2] 仅0.27万件,年均仅约300 件。
成果转化专业服务体系存在短板
高校大量科技成果处于技术生命周期早期阶段,其应用价值、市场前景不确定性高,成果有效转化亟需专业服务连接以及中试熟化。从高校内设技术转移机构看,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全程介入科技成果“研发—转化”链条,约30% 的高校科技成果在还没有获得专利授权时就被成功地许可给企业商业化。四川高校虽然加强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部门化、专职化建设,但不少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辅助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和成果评审验收等事务性工作,主要人员是行政人员而非专业的技术经理人,成果转化全流程专业服务能力不足。从中试验证平台建设看,全省中试平台数量虽然增加明显,但重点产业链中试平台仍有缺位,且完全开放的行业中试平台偏少。在重点支持组建的首批11 家省级中试研发平台中仅2 家先期启动,且主要服务相对后期阶段的成果转化,缺少针对早期阶段成果转化的服务,对提升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成功率作用有限。
支撑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资源较少
从发达国家的科技创新模式看,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最后一公里”需以资本为支撑。受政策导向、产业效应、创业生态等因素影响,京、沪、粤、苏、浙等沿海省市依旧是国内股权投融资的集中地,四川投融资资源不多,尤其是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机构不多,缺乏有效支撑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生态。创业投资规模不大,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本规模在全国占比仅1.8%,为江苏的7.4%、浙江的17.6%,少于陕西、重庆、湖南、安徽等中西部省份;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基金仅为广东的4.1%、江苏的5.6%。截至2024 年末,四川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走低至363 家, 管理基金规模2802.04 亿元,占全国比例均在1% 左右。此外,政府投入引导不足,政府基金未形成符合科创基金运行规律的考核机制和容错机制,不敢投早、投小,投资决策自主权不够,流程多、决策周期长;6 只省级科创类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于2023 年全部进入退出期或清算期。
吸纳创新成果的新兴产业规模较小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创新驱动发展势能强劲,是专利成果转化的主阵地。但从四川情况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仍较小,“大生产、无研发”的代工企业较多,缺乏产业链创新引领者,全省上榜2024年欧盟研发投入记分牌TOP2000 的企业增加3 家至10家,但也仅为广东的1/10,不到浙江的1/5、江苏的1/3,约为安徽的1/2。本地产业和企业创新需求相对不足是全省高校不少科技成果流向外地的重要原因。
成果转化以一次性产权售卖为主
我国成果转化主要以一次性产权售卖(转让) 为主,不利于发明人、高校院所和企业利益共享,提高了成果转化的难度,同时科技成果供给方也无法对专利进行多次转化,往往造成技术的沉默和流失。美国高校科技成果较常采取一个专利签订多个合同许可给不同企业的方式,这也是其成果转化率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斯坦福大学的科技成果以创业方式以及技术许可方式为主实施转化,其中,衍生出来的创业企业的收入占硅谷地区总收入近一半,成为硅谷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根据incoPat专利数据库,2015—2023 年,以全省高校为第一申请人的发明专利授权均采取了转让方式,其中仅3项专利在转让前累计产生了4 次许可。
打通供需两端,需要哪几招?
强化面向需求的科技创新,从根源上多产“金蛋”
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的科技供给。须强化面向需求的科技创新,从根源上多产“金蛋”。一是进一步健全需求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挖掘技术等聚焦全省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针对产业关键技术瓶颈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传统产业提能升级加大科技立项,增加创新型企业在财政科技投入项目的立项、评审、评优的比例,引导科研人员多从产业需求中凝练研究任务,加大“有组织的科研”。二是加快建立市场化的专利管理体系。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取消对专利授权的补贴和奖励政策,转向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推动高校实施成果披露和专利申请前筛选制度,通过市场方式提高专利申请门槛。优化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专利融资、高新企业认定、税收减免等相关优惠配套政策,让企业专注于使用好专利成果。三是探索实施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将依托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知识产权满一定年限且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纳入“先用后转”实施清单,优先向省内中小微企业免费开放。
强化政产学研紧密“联姻”,协同激发转化势能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供给与产业需求对接的过程,本质上是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需强化市场向导、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政产学研紧密“联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一是科技领军企业主导。推广实施“包干制”,赋予领军企业资金分配权、路线决定权、团队组织权,牵头组织开展面向产业需求的科研任务攻坚,推进研发、转化活动一体化进行,真正从源头上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推动科技供给与创新需求“双向奔赴”。二是政府牵线搭桥助力。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围绕重点产业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评价、发布和推介机制,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清单。发挥政府采购作用,适度“扩容”首台(套)、首批次和首版次产品认定范围和补贴力度,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品首购首用、国产替代。
强化“中间桥梁”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是实现科技成果从“1”到“N”转化的关键桥梁,其提供的专业服务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基本保障。需加快推进全省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服务机构系统化布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一是完善中试平台建设管理规范,建设培育专业化中试平台。健全完善中试平台和中试项目的环评、安评、能评、用地等要素供给、管理审批标准和流程,并从法制层面加强对中试平台建设的规范和保障。完善“1+N”中试研发体系,支持科技型领军企业围绕全省六大优势产业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健全概念验证、测试检验、中试熟化、规模化试生产等创新转化链条。二是支持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专业化运营,提供“全周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改变单一管理功能的现状,介入高价值专利培育、保护、经营、转化全过程,建立市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跟踪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作用,支持建设一批集研发、转化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
强化制度、资本与人才供给,增强成果转化底气
面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科技、财政、审计、产权、评估等多个方面,必须营建“敢转”“想转”“好转”的成果转移转化法治托底、政策引导、资金支撑、风险分担、人才保障生态环境。一是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体系。多层次构建与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重要原则和制度转化为精细化、能落地的具体措施,消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产权相关的政策盲点和模糊地带。持续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走深走实,推广落实按比例赋权、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先用后转”等成果转化新模式,细化与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改革相对应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则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健全专利转让许可、技术入股等成果转化实施办法,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确保科研人员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二是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渠道。开展科技成果路演行动,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与企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风投创投等高效对接。研究设立省级成果转化类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加强科创类股权投资基金、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中试项目扶持基金等专项基金培育引导。支持关注长期价值投资的早期资本,探索税收优惠与投资期限相挂钩,鼓励长期投资,率先将国资和政府投资基金培育为耐心资本。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先用后转履约保证保险,鼓励更多高校院所采用“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进一步推广科技成果转化贷、“中试险+研发贷”等科技贷款产品,适当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类贷款门槛,满足更多科技型企业成果转化融资需求。三是强化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技术转移专业,加快培养壮大技术经理人、中试人才等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完善校企、院企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双聘”制度。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激励机制,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单列、拓宽职称评定通道。
(作者单位:四川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