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中金融科技应用的挑战与对策

  • 来源:广东经济
  • 关键字:普惠金融,金融科技,可持续发展
  • 发布时间:2025-06-07 17:10

  白雪

  (三亚学院 海南三亚 572022)

  【内容摘要】文章聚焦金融科技在普惠金融实践中的双向作用,系统揭示技术赋能背后的结构性矛盾。研究发现,当前普惠金融领域存在技术风险外溢、数字排斥深化、监管适应性不足、机构服务能力薄弱及商业可持续性失衡五重挑战,其中数据安全漏洞与算法歧视加剧了弱势群体的金融排斥,而监管框架滞后与机构数字化转型乏力则制约了服务效能释放。针对上述问题,研究提出“技术-制度-能力”协同治理框架并证实,金融科技的应用效能提升不仅依赖技术创新,更需制度重构与能力建设的多向协同,这一发现为破解普惠金融“效率-公平”悖论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对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具有政策参考价值。

  【关键词】普惠金融;金融科技;可持续发展

  引言

  全球范围内,普惠金融作为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政策工具,已成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核心议题。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科技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突破地理限制等特性,为普惠金融注入新的实践动能。然而,技术创新与普惠目标的深度融合并非线性演进过程,技术赋能的异化效应逐渐显现:数据安全漏洞引发的信任危机、数字鸿沟导致的普惠排斥、监管滞后加剧的系统性风险等问题,正在消解金融科技的理论优势。当前研究多聚焦于技术应用的效率提升,对技术风险与社会价值的冲突机制、制度重构与生态协同的适配路径等深层问题缺乏系统性探讨。

  一、普惠金融中金融科技应用的主要挑战

  (一)技术风险与数据安全问题

  第一,金融科技底层技术的稳定性不足直接影响普惠金融服务的可靠性。当前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仍存在节点故障、算法漏洞等隐患,例如智能合约执行错误可能导致资金流转异常,而普惠金融服务的对象多为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群体,此类技术缺陷可能引发连锁性信任危机。第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尚未形成有效闭环,用户隐私泄露风险持续加剧[1]。普惠金融需采集大量低收入人群的生物特征、交易行为等敏感信息,但部分机构在数据存储、传输环节存在加密等级不足、权限管理混乱等问题,甚至出现为降低运营成本而违规共享数据的现象,使得弱势群体面临身份盗用、欺诈交易等衍生风险。

  (二)数字鸿沟加剧普惠排斥

  第一,弱势群体数字素养不足形成认知屏障。老年群体、低教育水平人群对移动支付、在线身份认证等基础功能的操作存在显著困难,部分普惠金融产品过度依赖人脸识别、动态验证码等复杂流程,导致目标用户因技术恐惧或操作失误而主动放弃服务[2]。第二,数字基础设施的区域失衡加剧服务获取不平等。偏远地区网络覆盖率低、智能终端普及率不足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金融科技应用所需的硬件支持与网络环境存在明显断层,例如云计算支持的信贷风控模型在农村地区常因数据采集设备缺失而失效,使得技术赋能效果呈现“城市强化、农村弱化”的逆向分化。

  (三)监管滞后与制度缺位

  第一,现有监管框架与技术创新节奏严重脱节,导致风险防控存在盲区。传统金融监管规则基于线下业务模式设计,难以适应区块链信贷、智能投顾等新兴业态的运作逻辑,例如对分布式账本技术的穿透式监管缺乏法律依据,对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新型违规行为的界定标准模糊,致使部分机构利用监管真空开展高风险业务[3]。第二,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加剧监管碎片化问题。普惠金融涉及金融、科技、民生等多领域交叉,但监管部门间权责划分不清、数据共享壁垒森严,例如央行与工信部门在移动支付终端安全管理上存在职能重叠,而地方金融局与银保监会在农村数字普惠业务监管中又出现责任推诿,这种“九龙治水”格局削弱风险处置效能。

  (四)金融机构能力建设不足

  第一,机构内部数字化转型内生动力不足,导致技术应用流于表面。部分银行将金融科技简单等同于线上渠道建设,未能从战略层面重构普惠业务模式,例如仅将线下贷款申请表电子化,却未利用大数据优化风控模型,这种“新瓶装旧酒”的改造难以真正降低服务成本[4]。第二,复合型人才储备匮乏形成创新瓶颈。普惠金融科技化要求从业者兼具金融业务理解力与技术开发能力,但现有教育体系培养的人才往往偏重单一领域,基层机构尤其缺乏能统筹技术部署与普惠场景适配的专业团队,导致智能客服误读方言需求、助农信贷模型忽视季节性生产规律等问题频发。第三,技术应用与普惠场景的适配性不足削弱服务实效。金融机构盲目追求技术先进性而忽视用户真实需求,例如在贫困地区推广需高清摄像头支持的生物识别支付系统,却未考虑当地智能手机普及率低的现实条件,此类“技术过剩”现象造成资源浪费与服务排斥并存。

  (五)可持续发展矛盾凸显

  第一,技术投入成本与普惠服务收益严重失衡,动摇商业可持续根基。金融机构部署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需持续投入巨额研发资金,但普惠客群单笔交易金额小、利润空间有限,例如某农商行搭建智能风控系统的年维护费用超过其普惠贷款业务总利润的30%,这种成本倒挂现象迫使部分机构收缩服务范围[5]。第二,商业逐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目标产生结构性冲突。资本市场对金融科技企业的估值逻辑强调用户规模与盈利增速,导致平台更倾向服务城市中高收入群体,例如某数字银行将80%的营销资源投向信用卡代偿业务,而对助农信贷产品的算法优化投入不足,这种价值取向偏离普惠金融的本质要求。

  二、普惠金融中金融科技应用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技术治理与安全保障

  第一,应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机制,通过分级分类管理提升防护精准度。对普惠金融涉及的生物识别、信用轨迹等核心数据实施动态脱敏处理,在数据采集环节推行“最小必要原则”,限制非授权人员的接触权限;在传输存储环节采用国密算法加密与分布式存储技术,同步建立数据异常流动监测系统,对跨境、跨机构数据调用实行白名单管理。第二,需完善技术风险评估与应急响应框架,形成风险防控闭环。由央行牵头制定金融科技风险评级标准,要求机构定期开展系统健壮性压力测试,重点检测区块链智能合约执行容错率、人工智能算法决策偏差率等关键指标;建立中央与地方联动的风险预警平台,对普惠金融服务中断、大规模数据泄露等突发事件预设三级响应预案,明确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与技术供应商的协同处置责任。

  (二)弥合数字鸿沟的协同策略

  第一,应实施阶梯式数字素养提升计划,增强弱势群体的技术适应能力。教育部门将基础金融科技操作技能纳入成人教育课程体系,针对老年群体开发大字版、语音导航版普惠金融APP教学模块;民政部门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数字辅导员”岗位,为残障人士、低文化群体提供一对一设备操作指导。第二,需优化数字基础设施的均衡布局,夯实普惠金融服务的技术底座。工信部门制定偏远地区网络覆盖专项规划,通过税收优惠引导电信企业在行政村部署5G微基站,对高原、海岛等特殊地形采用低轨卫星通信技术补足信号盲区;财政设立智能终端普及补贴基金,为农村合作社、扶贫车间等集体单位批量采购适配普惠金融服务的定制化终端设备。

  (三)完善监管与制度保障体系

  第一,应创新“监管沙盒”与动态规制模式,平衡风险防控与创新激励。由央行划定普惠金融科技试验专区,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在可控范围内测试智能信贷、数字保险等新产品,同步建立试错容错机制,对因技术不成熟造成的非恶意违规实行分级豁免;动态调整监管规则库,每季度组织金融科技专家委员会评估算法歧视、数据垄断等新型风险形态,及时更新负面清单与合规指引。第二,需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监管平台,打破治理碎片化格局。依托国家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打通金融监管部门与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接口,建立普惠金融科技风险联防联控系统,实现异常交易监测、涉众型风险预警等功能的跨域联动;在省级层面设立金融科技监管协调办公室,统筹银保监、网信、公安等部门的现场检查计划,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联合执法模式。

  (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

  第一,应建立政企协同的数字化转型激励机制,激活机构内生动力。财政部门对普惠金融科技研发投入实行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央行通过定向降准释放流动性支持数字化改造专项贷款;组建省级金融科技转型辅导团,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从战略规划到技术落地的全流程咨询服务,重点帮扶农信社、村镇银行完成核心系统云端迁移。第二,需构建复合型人才梯队培养体系,破解专业能力瓶颈。教育部增设“金融科技与普惠金融”交叉学科,推行“理论导师+行业导师”双轨制培养模式;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共建人才交流基地,实施“科技骨干金融轮岗”计划,要求算法工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30天的基层普惠业务调研。

  (五)构建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第一,应探索成本共担与收益共享的商业模式,缓解投入产出失衡压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普惠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由财政资金承担农村支付终端布设的初期成本,金融机构通过后续服务收费分期偿还;建立普惠金融科技知识产权共享池,允许中小银行以免许可费方式使用国有大行研发的助农信贷风控模型,降低技术复用成本。第二,需建立社会价值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校正发展目标偏差。由银保监会制定《普惠金融科技服务社会效益评估指引》,将脱贫巩固率、小微客户复贷率等指标纳入机构考核权重;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对普惠金融科技项目开展影响力投资认证,引导ESG基金优先注资社会效益显著的技术应用项目。第三,应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效能跟踪机制,确保技术赋能实质化。开发普惠金融科技服务监测系统,在客户授权下自动采集信贷资金流向、数字工具使用频率等行为数据,定期生成县域维度的影响评估报告;建立“技术应用-效果反馈-迭代优化”的闭环管理流程,对连续两年活跃度低于阈值的普惠产品强制启动改造或退出程序。

  三、结论

  研究表明,金融科技与普惠金融的融合既创造服务下沉的历史机遇,也衍生出技术异化、制度滞后、生态失衡等多重现实挑战。技术风险传导机制揭示出数据安全防护与核心技术自主化的紧迫性,数字鸿沟的多维表现印证基础设施均衡布局与文化适配的必要性,监管框架与创新节奏的脱节凸显动态治理工具创新的重要性。研究通过构建“风险防控—制度重构—能力重塑—价值平衡”的协同治理体系,证实技术治理需嵌入社会价值导向,监管创新应遵循包容审慎原则,可持续发展必须破解商业逻辑与社会效益的结构性矛盾。未来研究需进一步关注技术伦理与普惠目标的动态调适机制,特别是在算法可解释性、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弱势群体数字权利保障等领域深化探索。

  参考文献:

  [1]江雪颖,朱武祥.金融科技公司助力传统银行贷款规模提升——来自网商银行县域普惠金融业务的证据[J].金融监管研究,2025,(01):59-79.

  [2]胡玲,陈昭,吴甜甜.金融科技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绩效——协同发展还是资源错配?[J].晋阳学刊,2025,(01):76-90.

  [3]张旻.深化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J].现代商业银行,2025,(01):74-76.

  [4]贺唯唯,张亚斌.金融科技发展与城乡共同富裕[J].经济评论,2024,(06):19-35.

  [5]宋博,韩卓洋.金融科技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影响研究[J].当代农村财经,2024,(11):2-7.

  (编辑/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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