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税制不改 减税有限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刘尚希,税制,减税,有限
  • 发布时间:2011-05-03 12:46
  自2008年底开始实施结构性减税以来,减税的步伐迈得并不是很大。现在个税调整终于浮出水面,中国的结构性减税会否由此加速?本报为此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

  《投资者报》:随着个税即将调整,人们对进一步减税的期盼骤然加深。从税收改革的方向上看,是否会进入减税时代?总体上宏观税负(税收/GDP)会否由不断走高转向下降?

  刘尚希: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早就明确了,那就是四个字:简、宽、低、严。四个字对应四句话:减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近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受到社会上种种情绪化、理想化舆论的影响,税制改革大有偏离上述改革方向的趋势,越来越集中于一个“低”字,似乎只要低税,就万事大吉。例如个税改革就很典型,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几年来都是谈论那个“起征点”。我们也测算过,如果费用减除标准提高到3000元,纳税人数占工薪收入人数的比例从28%将到12%;如果提到5000元,则这个比例进一步降低到3%,若是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比例将会降低到百分之零点几。那样,个税就变成了一个针对少数人的“调节税”,而不是普遍征收的国民税。直接税的税基由此进一步变窄。

  由所谓“馒头税”引发的讨论,不少观点认为应当大幅度降低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的比重,若是这样,直接税的比重就应提高。显然,这是互相矛盾的诉求。对于进入“公共服务时代”的我国来说,大幅度地减税是不现实的,只能是做结构性调整,使现有宏观税负水平下的税负分布变得更加合理。

  《投资者报》:2008年底我们开始施行结构性减税,按官方的说法是2009年减少了企业及居民5000亿元税收,现在有人评判,结构性减税是方向正确力度不够。您怎么看待?

  刘尚希:实行结构性减税,实质上就是对税负实行结构性调整,减轻一些人的税收负担,而同时增加一些人的税收负担,或使一些人的税收负担不变。要改变税收负担的分布,必须通过改革的办法才能实现,在税制结构不变的情况下,仅仅降低税率,或实行减免等优惠措施,结构性减税的力度是十分有限的。

  最近公布的个税调整方案就是结构性减税措施,同样,针对企业的结构性减税,也需要通过税制改革的办法,例如之前采用过增值税转型,当前正在讨论的增值税扩大范围,缩小营业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的征收面,提高其税负水平;开征环境税,促进外部成本内部化,如此等等,都需要税制改革。

  《投资者报》:今年以来,我们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不理想。实施减税,对于惠民生、扩内需(主要指消费)方面,功效究竟如何?

  刘尚希:减税的功效首先直接表现在企业、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但可支配收入增加,并不意味着就有利于民生和扩大内需。企业利润增加,如果主要是在大型企业,则对就业影响小,对改善民生并无多大作用。如果是高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收入增加,则对扩大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的作用微乎其微。所以不要简单化,以为只要减税就会产生惠及民生、扩大内需的效果。

  《投资者报》:“十二五”规划中保障民生是很重的一块,在此方面的投入应该会越来越大;同时,政府又要实施结构性减税。财政收支如何平衡呢?

  刘尚希:民生是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很自然,改善和保障民生也离不开政府的投入,尤其是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消费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在人类社会进入风险社会的阶段,公共服务消费或者说公共消费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且从总的趋势来看,在社会总消费中,公共消费的比重将呈现上升的趋势。这将面临着政府的钱够不够的问题。

  从世界视角来看,不少国家,一方面选择了减税,另一方面选择了扩大债务,例如美国,减税不少,但同时赤字和债务都创历史新高。税、债都是政府的筹资手段,但其风险是不一样的,需要谨慎权衡。一旦选择不当,将造成严重后果。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