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并非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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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11-21 16:53
平等不是等同,至少不是品格、责任的等同、分配的平均。明白了这一点,大概可以严一些律己、多一些奉献,少一些懈怠和索取
俗语云:夫妻是冤家。年轻时,吾不信这个说法。自由恋爱,两情相悦。待成为夫妻,自然夫唱妻随,相敬如宾,同甘共苦。夫妻恩爱,爱都爱不够,怎么会成冤家呢?简直不可想象!等到成了家,几十个寒来暑往之后,方知此话不假,吾与老妻也未能逃脱“冤家”的宿命。
当然,这里所言之冤家,并非仇人对头,而是那种既爱得“心痛”又恨得“牙痒”、既依依不舍又烦恼不断的人。吾与妻在特殊年月的艰难困苦中相识相爱、结为伴侣,衔泥筑窝,白手创业,生儿育女,敬老扶幼,风风雨雨不离不弃,为邻里、同事所称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小窝里常年战火不断,有时,彼此气得眼冒金星,恨得差点儿没气儿。一次,妻兄见状,对吾道:“溪子,你要谦让些才好!”妻兄是吾十分敬重的人,坦诚正直、温文尔雅、见识不凡、饱学博闻。“吾也想让,可事到临头还是要争个平等。”吾曰。“溪子,你比她年长,读的书比她多,职位比她高,修养理应比她好,水平理应比她高。事事与她争斤夺两,只能说明你把自己降低到与她一样的水平。”妻兄停了停,又正色道:夫妻间是平等的,但须知“平等并非等同!”
这次谈话对吾触动甚大。尤其是“平等并非等同”一说,让吾想了好久、好多。新社会,男女本来就是平等的。婚姻自主,婚后当然不能改变这种平等关系。那么,平等意味着什么?是这次你说了算,下次就得我说了算?你说一句气人话,我就得还一句?你踢我一脚,我就还你一脚?你花十元钱,我也得花十元……这些,看似平等,却又以乎不是平等的真义。
据说,平等一词乃佛教用语。佛教认为宇宙本质皆同一体,一切法、一切众生本无差别,故称平等。大概是说,人的先天本质、本性,无圣凡、贤愚之分,人人都具有相同的“如来藏”。是本有的佛心、佛性无差别,并非一切无差别。后来,平等一说被引入社会。吾以为,社会中若无“等”,哪来“平等”与“不平等”?有“等级”方有“平等”之说。故窃以为,“平等”的本质,乃等级无差别之谓矣。若如此,平等应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相等待遇。广而用之,应指互不依附,地位一样。如是说来,夫妻之间的平等,除指在社会、政治、法律诸方面享有相等待遇外,主要指人身的独立,在家中的地位没有高低、贵贱、上下之分。显然,这并非指完全的等同,完全等同即是同一无异;更不是意味着事无巨细、无论是非都必须半斤五两。男女之间,在生理上就不相等相同,更不用说性格、习惯、经历、爱好、文化素养等方面的差异了。如果无视甚至否定这些客观存在的差异,无论什么都要强求相等、相同,那家中势必无和睦、和谐可言,因为这种做法主观不符合客观。由是观之,夫妻之间,平等是必须的;但若将平等视为等同无异,那就大谬不然了。
吾又突发奇想:夫妻间是如此,其他人与人之间又如何呢?平等,是人们普遍的诉求,平等是新中国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准则。今天,平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争取平等的广泛实现,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细细想来,吾以为这并不等于说,不存在将平等与等同混为一谈的误解。
有一位干部,十分计较自己的利害得失,有一分利益以十分之力争之,寸步不让;有半分责任以二十分之力推之,半点过错不担。群众给他提意见,他道:干群平等嘛,“我凭啥该吃亏!”另有一位干部,满嘴粗话、脏话,动不动就吹胡子瞪眼睛训人。群众给他提意见,他曰:上下平等嘛,就兴你们骂娘,“我就不能说几句粗话、重话!” 干部、群众当然应该是平等的。不自视高人一等,以普通一兵的身份出现在群众之中,与群众同甘共苦,这是干群平等的应有之义。对于与群众平等相待的干部,群众亲切地称之为“平民干部”。但是,在利益、责任面前,在品格、作风问题上,一个干部将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那还能叫干群平等吗?非也!因为平等并非等同。干部与群众在政治、法律、人格等方面的平等,不等于说党和人民对干部没有更高的要求。“先天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当是干部对自己的要求。故吾以为,干群平等,不能成为干部将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的借口。干部若事事处处跟群众一样,那还成其为干部吗?干部与群众,平等而非等同矣。
某君在一个中央单位工作,牢骚很盛。一次,他又在朋友面前大发怨气。友甲很不理解,问道:“你我同等级别,干一样的工作,可你房子住得比我大,工资比我挣得多,何怨之有?”“不能那样比,你和我不在一个单位。”某君答曰,“在我们单位,头比我的工资高多了,房子大多了。不是说干部群众平等吗,待遇为什么不一样?”吾在一旁听了,笑曰:“诸君不是常说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吗?真理是按劳取酬的原则,而不是票子或房子。”某君仍不服气,可也没再说什么。
吾不止一次听到过类似某君提出的问题。吾心中也曾想:“要是一切都平均分配,平等的问题岂不简单多了!”可又想:平均就是平等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按资本分配当然不可能平均,因为个人占有的资本多寡不同;按劳动分配也不可能平均,除非大家付出的劳完完全全一样。按需分配又如何呢?当年批判“资产阶级法权”,许多说法都淡忘了,有一个例子却印象很深。给所有的人都分6尺布、每月吃20斤粮食,平均了,但是平等吗?6尺布,小孩可做一套衣服,小个子成人可做一件衣服,大个子只能做一条短裤;20斤粮食,小孩儿吃不完,一般成人可吃八分饱,大个子恐怕只能半饱半饥了。如是,平等从何谈起?故平等必须是不平均的。人与人之间,无论是丈夫与妻子,还是群众与干部,平等并非相等矣!
如是说来,平等不是等同,至少不是品格、责任的等同、分配的平均。明白了这一点,大概可以严一些律己、多一些奉献,少一些懈怠和索取。当然,这只是吾一管之见,也许与平等的真谛相差十万八千里。这也难怪,平等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又极为复杂的问题。说它简单,因为似乎没有人认为自己不明白;说它复杂,因为几百年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知还要讨论多少年,更不知还要为平等的实现奋斗多少年哩!
平等,是人们普遍的诉求,平等是新中国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准则。今天,平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争取平等的广泛实现,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细细想来,吾以为这并不等于说,不存在将平等与等同混为一谈的误解。
文|云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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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云:夫妻是冤家。年轻时,吾不信这个说法。自由恋爱,两情相悦。待成为夫妻,自然夫唱妻随,相敬如宾,同甘共苦。夫妻恩爱,爱都爱不够,怎么会成冤家呢?简直不可想象!等到成了家,几十个寒来暑往之后,方知此话不假,吾与老妻也未能逃脱“冤家”的宿命。
当然,这里所言之冤家,并非仇人对头,而是那种既爱得“心痛”又恨得“牙痒”、既依依不舍又烦恼不断的人。吾与妻在特殊年月的艰难困苦中相识相爱、结为伴侣,衔泥筑窝,白手创业,生儿育女,敬老扶幼,风风雨雨不离不弃,为邻里、同事所称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小窝里常年战火不断,有时,彼此气得眼冒金星,恨得差点儿没气儿。一次,妻兄见状,对吾道:“溪子,你要谦让些才好!”妻兄是吾十分敬重的人,坦诚正直、温文尔雅、见识不凡、饱学博闻。“吾也想让,可事到临头还是要争个平等。”吾曰。“溪子,你比她年长,读的书比她多,职位比她高,修养理应比她好,水平理应比她高。事事与她争斤夺两,只能说明你把自己降低到与她一样的水平。”妻兄停了停,又正色道:夫妻间是平等的,但须知“平等并非等同!”
这次谈话对吾触动甚大。尤其是“平等并非等同”一说,让吾想了好久、好多。新社会,男女本来就是平等的。婚姻自主,婚后当然不能改变这种平等关系。那么,平等意味着什么?是这次你说了算,下次就得我说了算?你说一句气人话,我就得还一句?你踢我一脚,我就还你一脚?你花十元钱,我也得花十元……这些,看似平等,却又以乎不是平等的真义。
据说,平等一词乃佛教用语。佛教认为宇宙本质皆同一体,一切法、一切众生本无差别,故称平等。大概是说,人的先天本质、本性,无圣凡、贤愚之分,人人都具有相同的“如来藏”。是本有的佛心、佛性无差别,并非一切无差别。后来,平等一说被引入社会。吾以为,社会中若无“等”,哪来“平等”与“不平等”?有“等级”方有“平等”之说。故窃以为,“平等”的本质,乃等级无差别之谓矣。若如此,平等应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相等待遇。广而用之,应指互不依附,地位一样。如是说来,夫妻之间的平等,除指在社会、政治、法律诸方面享有相等待遇外,主要指人身的独立,在家中的地位没有高低、贵贱、上下之分。显然,这并非指完全的等同,完全等同即是同一无异;更不是意味着事无巨细、无论是非都必须半斤五两。男女之间,在生理上就不相等相同,更不用说性格、习惯、经历、爱好、文化素养等方面的差异了。如果无视甚至否定这些客观存在的差异,无论什么都要强求相等、相同,那家中势必无和睦、和谐可言,因为这种做法主观不符合客观。由是观之,夫妻之间,平等是必须的;但若将平等视为等同无异,那就大谬不然了。
吾又突发奇想:夫妻间是如此,其他人与人之间又如何呢?平等,是人们普遍的诉求,平等是新中国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准则。今天,平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争取平等的广泛实现,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细细想来,吾以为这并不等于说,不存在将平等与等同混为一谈的误解。
有一位干部,十分计较自己的利害得失,有一分利益以十分之力争之,寸步不让;有半分责任以二十分之力推之,半点过错不担。群众给他提意见,他道:干群平等嘛,“我凭啥该吃亏!”另有一位干部,满嘴粗话、脏话,动不动就吹胡子瞪眼睛训人。群众给他提意见,他曰:上下平等嘛,就兴你们骂娘,“我就不能说几句粗话、重话!” 干部、群众当然应该是平等的。不自视高人一等,以普通一兵的身份出现在群众之中,与群众同甘共苦,这是干群平等的应有之义。对于与群众平等相待的干部,群众亲切地称之为“平民干部”。但是,在利益、责任面前,在品格、作风问题上,一个干部将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那还能叫干群平等吗?非也!因为平等并非等同。干部与群众在政治、法律、人格等方面的平等,不等于说党和人民对干部没有更高的要求。“先天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当是干部对自己的要求。故吾以为,干群平等,不能成为干部将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的借口。干部若事事处处跟群众一样,那还成其为干部吗?干部与群众,平等而非等同矣。
某君在一个中央单位工作,牢骚很盛。一次,他又在朋友面前大发怨气。友甲很不理解,问道:“你我同等级别,干一样的工作,可你房子住得比我大,工资比我挣得多,何怨之有?”“不能那样比,你和我不在一个单位。”某君答曰,“在我们单位,头比我的工资高多了,房子大多了。不是说干部群众平等吗,待遇为什么不一样?”吾在一旁听了,笑曰:“诸君不是常说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吗?真理是按劳取酬的原则,而不是票子或房子。”某君仍不服气,可也没再说什么。
吾不止一次听到过类似某君提出的问题。吾心中也曾想:“要是一切都平均分配,平等的问题岂不简单多了!”可又想:平均就是平等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按资本分配当然不可能平均,因为个人占有的资本多寡不同;按劳动分配也不可能平均,除非大家付出的劳完完全全一样。按需分配又如何呢?当年批判“资产阶级法权”,许多说法都淡忘了,有一个例子却印象很深。给所有的人都分6尺布、每月吃20斤粮食,平均了,但是平等吗?6尺布,小孩可做一套衣服,小个子成人可做一件衣服,大个子只能做一条短裤;20斤粮食,小孩儿吃不完,一般成人可吃八分饱,大个子恐怕只能半饱半饥了。如是,平等从何谈起?故平等必须是不平均的。人与人之间,无论是丈夫与妻子,还是群众与干部,平等并非相等矣!
如是说来,平等不是等同,至少不是品格、责任的等同、分配的平均。明白了这一点,大概可以严一些律己、多一些奉献,少一些懈怠和索取。当然,这只是吾一管之见,也许与平等的真谛相差十万八千里。这也难怪,平等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又极为复杂的问题。说它简单,因为似乎没有人认为自己不明白;说它复杂,因为几百年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知还要讨论多少年,更不知还要为平等的实现奋斗多少年哩!
平等,是人们普遍的诉求,平等是新中国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准则。今天,平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争取平等的广泛实现,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细细想来,吾以为这并不等于说,不存在将平等与等同混为一谈的误解。
文|云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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