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剿灭盗版是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一个未经授权的电子文件被拿下来,原地又会冒出另外两个改头换面过的。于是,有些人开始面对现实,认为网络作品的创作者应该利用盗版的广泛传播性,而不是试图阻止和打击盗版,他们转而寻求通过技术来利用网络盗版现象,让内容即便出现在未经授权的网站,原创者依然有办法通过广告赚钱。比如一些公司正通过更多地授予第三方共享许可来达到这一目的,还有一些公司通过技术追踪原创内容被剽窃到哪里,并绑定发布广告。
Attributor是一家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网络文字和视频识别服务的公司。通过把客户提供的内容分解成许多小块之后为每一块设定数字指纹,Attributor公司的系统会追踪到与这些指纹相匹配的网络内容,并向客户告知结果。同时,Attributor公司会联手在线广告网络,将与原创者分享通过允许在支持广告的网站上发布盗版作品而得来的利润。Attributor还正在进行一种代码测试,有了这种代码,不论文章出现在何处,都能将广告与文章绑定,只要绑定广告的代码依然存在,另一个网站就能获取使用原文的许可。
专为游戏开发商提供服务的网络广告商MochiMedia将这一理念进一步扩展。无论盗版内容出现在何处,该公司的软件会自动提供广告,所以没有必要进行内容共享协议的谈判和条款的商定。MochiMedia为客户提供一种跟踪Flash游戏的代码,以了解这些游戏被放在哪个网站上、在哪一个国家以及其他详细信息。然后,它利用这些数据决定提供何种广告服务。虽然从技术上可以将代码剥离出游戏,并对游戏进行无广告打包,但MochiMedia的工程副总裁博伊德认为,“总体而言,只要盗版者能使用并且分享该游戏,他们依然会保持游戏代码的原状。”
两年前,Attributor公司的大多数客户都是为了让侵权人停止侵权而使用该公司的技术,但现在,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为了收集信息,以便知晓他们的作品出现在何处,盗版在过去是个致命的惩罚,但现在它成了额外的奖赏——它意味着更广泛的发行。不过这些公司也承认,还需要进行更多的试验,才能得到内容共享的最佳途径并依然从中获利,但它们一致认为,这些试图利用盗版的方式会远远好过以往那些抵制内容共享的方法。(本文文字由麻省理工《科技商评》提供,经本刊编辑。)
作者:埃里卡.诺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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