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何被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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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4-20 11:28
今天,援助与被援助---这样的国际救灾活动在人们眼中是合情合理、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如果将史书翻回30年前,却并非如此。在1949年以来的历史上,我们曾以“既无内债、又无外债”而自豪,我们曾以“勒紧裤腰带,不靠外援,自力更生”而骄傲。当世界发生了变化,我们也发生了变化时,这一切已成为历史,渐渐离我们远去,许多年轻人甚至不太清楚曾经有过那么一段往事??
唐山故事
1976,唐山,这座上百万人的重工业城市,瞬间被夷为平地。在表示震惊和遗憾的同时,世界各国纷纷主动表示了援助中国的意愿。地震过去了好几天,中国却还没有向任何国家提出求援。敏锐的国际舆论似乎已经预料到了中国的反应:
7月30日,美国《新闻日报》发表社论指出:中国通讯社报道人民的生命财产有很大损失。这使人几乎不容怀疑,一定需要做出巨大的救灾努力。中国决心自己解决它的问题。《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社论也指出:中国人希望尽可能地自力更生,这是他们的民族风格??
果不其然,在上述两篇社论发表的同时,中国政府明确表示谢绝外援。
30日,中国外交部正式谢绝日本政府愿意提供援助的表示,并告知日本驻华大使:中国不接受外国包括日本在内的任何援助。日本共同社引述中国外交部的话说,中国人民正在毛泽东主席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抗震救灾工作??中国人民决心以自力更生的精神克服困难。
《人民日报》的一篇社论明确表达了中国政府拒绝国际救灾援助的原因:“自力更生的救灾努力说明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考验的人民是不可战胜的,说明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散发了这篇社论,这意味着中国委婉地谢绝了瓦尔德海姆提出的由联合国提供援助的建议。
据前国防部长、时任北京军区副政委、北京军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成员的迟浩田将军回忆,有位中央领导人率领中央慰问团到灾区,说:“外国人想来中国,想给援助,我们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不着别人插手,用不着别人支援我们!”
这在今天看来是如此不可思议,在当时却似乎显得豪情万丈。在当时社会和政治思潮之下,接受国际救灾援助无异于放弃自力更生的原则,乃至否认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向西方示弱。
1981年,中国“隐晦地张口”了
1980年,中国遭遇“南涝北旱”灾害,面临严峻挑战。外事部门首先意识到争取国际救灾援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0月,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民政部和外交部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接受联合国救灾署援助的请示》,提出“我们欢迎国际社会向我灾区提供人道性质的援助”。
国务院批准这一请示,并确定了如下方针:对联合国救灾署的援助可适当地争取,可及时提供灾情(包括组织报道),情况严重的亦可提出援助的要求。此项工作对外由外经贸部归口,内部事宜由民政部归口。
11月,中国政府告知联合国,河北和湖北正分别遭遇严重的旱灾和水灾,数百万民众正处于饥荒之中。这一消息在当时的国内报道并不占有显著位置,甚至被许多人所忽略。但外电敏锐地捕捉到这个信息,并迅速做出评论。
《泰晤士报》一语点破这一外交举措的重大历史意义:这是30多年来中国政府首次要求国际援助!还有国外舆论指出,“中国终于抓住援助之手来应付灾害”,不再像以往那样片面强调自力更生,不再认为接受援助就是承认自己无力承担整个救灾工作。
不过,这些评论略有偏差。向联合国救灾署反映灾情确实隐晦地表达了中国要求援助的意思,但中国还没有主动、公开要求国际社会提供救灾援助。
1981年3月,联合国救灾署考察团到湖北和河北进行调查。考察团官员发现,实际灾情比中国政府的通报更为严重。他们估计河北和湖北至少需要价值七亿美元的食品和其他援助物资。于是,联合国救灾署于3月23日呼吁世界各国为中国的灾区提供七亿美元的援助。
在联合国救灾署的呼吁下,20多个国际组织和国家向河北、湖北两省捐赠了价值2000多万美元的救灾物资,其中包括欧洲经济共同体提供的价值620万美元的食品、奶粉和食用油。
同时,国外舆论指出,中国对待国际救灾援助的态度依然显得保守。中国似乎仍在强调自力更生的基本原则,并有意压低受灾程度和国际援助的重要性,而且限制了求援范围,只希望联合国救灾署向灾难最为严重的湖北和河北提供援助。
事实上,遭遇旱灾影响的至少还有6个省区。此外,中国求援的渠道也十分单一,各国和国际组织给中国的救灾物资都必须通过联合国救灾署。
同样是在1981年,1月24日四川省道孚县甘孜藏族自治州发生6.9级地震,高寒地区的灾民急需援助。据中国红十字会联络部部长王小华回忆:“当时的国际红十字联合会主动电传中国,问是否需要援助,需要什么援助。因为是第一次,我们只提出要十几顶帐篷,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受自然灾害方面的援助,还是别人主动问起来,我们才接受。”
不过,相比唐山大地震后坚决拒绝援助的态度而言,中国对国际救灾援助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现在看,这一步尽管幅度不大,而且此后还出现过犹豫反复,但它毕竟奠定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对国际救灾援助政策的大方向。
大兴安岭火灾烧出的国际援助
1981年秋,长江上游发生大水灾,四川138个县受灾。此时中国又紧缩了接收国际救灾援助的口径,将接受救灾外援的方针改变为:不主动提出和要求援助,对方主动提供援助又不附加先决条件,可以接受;灾情由新华社适当报道,所提供资料以新华社公开报道为准。
相比早些时候接受联合国救灾署和国际红十字会的救灾援助,这一政策减少了中国接受国际救灾援助的可能性和规模。因此,从1981年底到1987年夏,中国接受救灾外援的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本已开放的受援之门,似乎又出现了关闭的趋向。
直到1987年,震惊中外的大兴安岭火灾使接受国际救灾援助的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北麓漠河境内林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是建国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特大灾难。
在大兴安岭火灾中,中国政府不仅改变了以往对国际救灾援助的态度,而且拓宽了接受国际救灾援助的渠道,从过去单一接受联合国救灾署和国际红十字会的援助,到接受来自国家、国际组织乃至个人的救灾援助。
借此机会,外经贸部、民政部和外交部于1987年5月13日向国务院提交《关于调整国际救灾援助方针问题的请示》,建议调整接受国际救灾外援的方针。1987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该请示。
为了进一步规范接受国际救灾援助的政策,1988年8月3日,民政部、外经贸部和外交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在接受国际救灾援助中分情况表明态度的请示》,建议面对不同程度的灾情时,对国际救灾援助采取不同的态度。
1988年 9月8日,国务院批准这一请示,明确规定了中国政府会根据受灾程度采取以下三种对救灾外援的态度:第一,省范围内一次性灾害倒房5万间以上,或农作物失收面积500万亩以上,或发生6级以上地震,应及时通报灾情,有主动援助者可接受。
第二,省范围内一次性灾害倒房10万间以上,或农作物失收面积1000万亩以上,或发生7级以上强烈地震,及时通报灾情并表示准备接受外援的意愿,列出急需救灾物资的种类,但不提出呼吁。
第三,省范围内一次性灾害倒房30万间以上、或农作物失收面积1500万亩以上、或发生7.5级以上强烈地震,及时通报灾情并公开呼吁请求国际援助,有机会的话还可向联合国有关组织提出抗灾救灾的项目,申请专项援助。
1991年,中国又一个多灾多难的年份。上半年,特别是五六月份开始,中国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水灾,五个省、自治区发生严重旱灾。
各国驻华使馆从中国的媒体上看到了水灾情况,纷纷打电话到外交部询问是否需要帮助。于是,外交部将及时呼吁国际援助的建议转到民政部。7月5日,民政部综合了外交部的意见,将“以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名义向国际社会发出紧急呼吁”的报告送到国务院。
7月11日,“救灾紧急呼吁”新闻发布会在北京首都大酒店会议厅召开,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陈虹在新闻发布会上向中外记者介绍灾情,并代表中国政府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救灾援助。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直接呼吁国际社会援助中国抗灾。
回想1976年唐山地震时对待国际救灾援助的态度,今天中国发生的变化之大,已经无需用任何语言来形容了。1991 年华东水灾之后,中国每逢巨灾大难,向国际社会寻求援助便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