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月底有发小聚会,于是买衣服做头发上面膜,全副武装。有人问,一定是有你喜欢的人要来吧?答:不,是有我讨厌的人要来。
是的,战胜一个讨厌的人或者讨厌自己的人,永远比讨好一个喜欢的人或者喜欢自己的人,更有成就感,更迫在眉睫。
在《黑衣人3》庞大的价值观输出体系中,像是外星人其实生活在地球上很久了,像是平行世界、时间旅行是个悖论,像是能看到宇宙各种可能性的外星nerd所说,每个行为都会改变历史,但中间又必然有些结局是无法避免的。Anyway,在诸如此类积极向上温馨亲切的信息量中,我认为最陆琪体的角色,其实是那个反派大Boss。尽管他银样镴枪头,不堪一击,但他的失败再次证明了,人生最大的bug,就是花了太多时间在你讨厌的人身上,并乐此不疲。
这样说可能不太合适,不过如果大Boss在逃出监狱后,不是选择了向讨厌的人复仇,想必定会重新开辟打家劫舍的新天地吧。或许我们换个角度,找个正常一点的例子,可能大家情感上比较容易接受。一整部《基督山伯爵》,以及《呼啸山庄》讲的都是一个人如何消耗了一生,只不过是为自己讨厌的——或者说恨的人活着的故事,这件事最大的问题在于,它必然要占用大量在乎和重视自己喜欢的以及喜欢自己的人的份额。
卫斯理小说里有个理论,人的每个行为总额是限定的,比如一生中一共会眨多少次眼,打多少个哈欠,比如倒霉多少天,走运多少次,比如会爱多少个人,在乎多少件事。如果你开始的时候用得多,后半段的配额就会减少;如果你在一个项目上使用过多,那么其他项目的配额必然要减少,这世界因此才会达到平衡。简单说,这就是所谓的人生成本。而有些人的“支出”一栏里,满满写的都是,“4月16日,又被隔壁班女生嘲笑了体重,很难过”,“7月9日,买了LV的包,其实我不喜欢,但如果我不买,邻桌的讨厌鬼就会买了”,“9月30日,势利毒舌表姐要来我家,必须让老公穿上西装把寒酸眼镜扔掉”。老实说,我们讨厌的人和不喜欢自己的人在“支出”里出现的频率越高,这账本就毁了。
有幅很红的漫画叫做《花瓶女》,该女天生残疾,从小被父母遗弃,沦落风尘,又被一个男人骗财骗色投入深井,简直比杜十娘还惨啊,但是,之后她否极泰来,身体健全了,还遇到一个好男人,夜夜笙歌,仿佛一切苦难都从来没有发生过。不过她忘了观众可没有忘,他们忍不住要追问:嘿,这故事没ending啊?那些欺负过花瓶女的人呢?仇什么时候报?花瓶女于是宣布,“我现在过得这么好,谁他妈还惦记那些破事啊。”
然而很多人甚至还处在一种比报复更糟糕、更苦逼的情况里,那就是讨好不喜欢的人。大多数人在心智不全,安全感还只是一个受精卵的小时候,都做过完美主义者的梦——希望所有人都喜欢自己。哪怕是偶尔来送一次快递的大叔,哪怕是挤公车时无意碰到胳膊的陌生乘客,哪怕是每天在你作业本上泼墨水书包里放狗屎的无赖同桌——尽管他讨厌我,但我还是想尽可能地表现得令他满意。我就认识一个女生V,办公室里有个爱背后搞鬼又势利的万人嫌同事,某次因为公事与V发生了争执还去上司面前摆了V一道,之后,同时也是V闺蜜的另一女同事每次见那人都充满敌意、不时冷嘲热讽,但V反而并没和闺蜜同仇敌忾,而照常客气地跟对方见面寒暄,帮忙代班。闺蜜觉得自己的忠诚遭到了背叛,但V的解释是,虽然对方是个坏人,她也不想让对方讨厌自己。
WHY?一个你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第二次的人,一个与你的快乐毫不相干的人,一个不喜欢你而你也不喜欢他的人,你却愿意宁可勉强自己,全副武装,也要迎合对方的心情,让对方觉得爽。为此,你甚至花了比和家人相处更多的时间,比讨好情人更用心的忍耐,有时不惜牺牲闺蜜的利益,这是怎样强大的不自信——需要用讨厌的人的认同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以及又是怎样执着的自虐——从一种殉道式的自我牺牲里获得高尚的快感?
普遍认为,人老了就会变得更随和更友善。才怪!小时候你不喜欢的人,你现在一样不喜欢,只不过你掌握了更多掩饰厌恶的技巧。换句话说,大家彼此的演技都更好了。
撰文_周二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