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每到乡试之时,京官就会举行考试,考中者被任命为各省乡试主考。
几乎所有京官都对做乡试主考梦寐以求,盖因它既有面子又有里子。成为主考,衔命抡才,是一种荣誉。
除了面子上的光荣,里子的实惠更大。首先,主考官是举人们的“座师”,可以收许多门生,成为官场上潜在的人脉。其次,乡试结束时,主考官会获得数笔收入:一是地方官场要公送给主考官员的“程仪”。这笔钱多由一省的督抚或学政来转交。二是除了公送之外,地方官员和房官们还会以私人名义致送礼金,加在一起为数也甚巨。三是中举者会交上贽金。这几笔收入加在一起,会使一个穷困的翰林一夜“暴富”。所以翰林们对这个机会都是全力争取。
曾国藩对考差非常热衷。正如他后来在家书中说的那样,他的主要动机是解决经济危机:考而得之,不过多得钱耳。
为了准备这次考差,他甚至预先服起了补药。也许是曾国藩的虔诚感动了上天,他鸿运当头,从大批京官中脱颖而出,获得了四川乡试正考官的派遣。曾国藩当然大喜过望,开始准备出差所用行李物品。在购买东西的清单上,还注明要买“小戥子”,这自然是用于称量路上地方官员所送银子的重量。
七月初九,曾国藩出京西行,一路心情愉快之至,吟诗作赋不绝。
那么,曾国藩收获多少呢?
作为一省的正考官,这次任务所获收入曾国藩记有账目,部分内容如下:
入银数:
四川省城
公项二千四百两。
制台百两。(宝)
藩台百两。(潘)
道台吴(珩)百两。
道台张百两。
领盘费四百两。
内帘十二人共五百一十三两。
首县轿银四十两。
……
诸项共计四千七百五十一两。这仅仅是四川一地所收,西安、保定等地官员也不可能一无所馈。加上节省的途费,曾国藩此行收入当在六千两左右。
除了银子,还有实物。曾国藩账中下一部分内容就是“入财料数”:
宝中堂江绸袍褂料两套,朱红川绸、川绸料四匹,隆昌夏布料四卷,湖绉四匹。
袁小城滇缎袍料二件,隆昌夏布八匹。
……
除了衣料,曾国藩收受的其他四川特产比如藏香、黄连、厚朴、茶叶、砖茶、火腿、海参、浣花笺、桂花米、香珠等。回来后,他将这些特产酌量分送了四十二位师友。比如送了穆彰阿一套巴缎袍褂料,杭纬四匣,燕菜二匣,名山茶二合……
从四川回来后,曾国藩的经济状况显然大为改善。
四川乡试发的这笔财应该说不违反曾氏“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主考所得的这笔收入用今天的财政标准衡量是灰色的,按朝廷明文要求也是不合法的。乾隆三年曾有旨:“主考等亦不得于此数(国家规定路费---张注)之外更有所受,将此永著为例。”但事实上这笔收入在当时却是公开的、合法的,是清代官场的惯例,连嘉庆皇帝都认为“尚属地主之谊”。
事实上,在混乱的统治财政中,各层级的科举考试过程中都有一些没有载于国家明文的“合法支出”。比如晚清时期各省的学政每次监考,可以得到数额不等的“棚规”,其来源是考生所凑的用来贿赂考官的“份子”。这种“棚规”后来演变成定例,得到了国家的承认。清政府为了防止考官肆意榨取,甚至在嘉庆四年时还具体规定了学规的最上限额:
贵州学政向无棚规,取进童生历有红案银两。嘉庆四年二月有人条奏,……上谕曰:“各省学政棚规系陋习相沿,非私卖秀才可比。若将棚规红案银两概予裁革,则学政办公竭蹶,岂转令其营私纳贿耶?”……其时有酌定每名四金之例。
虽然成为著名的理学家,虽然终生“与流俗战”,但曾国藩并不以这种半合法化的制度为对手。这是他和海瑞那种清刻到骨的清官的最大区别之处。
张宏杰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