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资产不该商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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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1-06 14:25
庙宇道观等宗教场所上市,历来是敏感争议的话题。
宗教商业化,信仰产业化。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一时间,“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戏码在各地纷纷上演,从大兴土木到谋求上市,原本清净的宗教圣地,逐一被卷入了资本“圈钱”大潮,河南少林寺、陕西法门寺、浙江普陀山等无一幸免。
遗憾的是,在地方建设的引导下,掺进了复杂元素的宗教文化遗产,不但没有妥善处理好宗教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伤害了信教民众的情感,部分“开发性保护”甚至侵害了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宗教资产的归属问题
“法门寺的事情,上级也想找个解决方案,结果发现不可能有方案。”一位接近陕西法门寺景区文化产业集团的知情人士对《投资者报》记者说,“几十亿的投资,谁来还,是个问题;还上后,资产归谁,又是个大问题。”
按道理应该归寺庙,作为宗教资产,但逻辑又讲不过去,曲江或者财政白出几十亿,最后变成了宗教资产。文化景区既然不是宗教场所,但为何问题在法门寺引爆?
在整理资料和采访过程中,我们发现,景区和寺院没有切割,成为了法门寺难解之谜。法门寺文化景区规划总面积9平方公里,一期项目占地1300亩,而法门寺寺院仅有94.5亩,不及景区面积1/10,且位于景区的东北一角,使得一般游客很难识别景区与寺院的区别。
而对于舍利之争,将举世敬仰的佛指舍利移放到了景区新建的合十舍利塔内,在早期一些媒体的报道中,法门寺监院智超法师也认为法门寺景区的做法严重损害了法门寺的声誉和僧人的形象,也损害了社会道德建设,佛指舍利应该回归法门寺依法供养才是正理。
在本报记者的采访中,有金融人士表示,舍利安放景区,仅是择地供奉文物,但是,岳路平对此的看法不一样。
“舍利作为佛教圣物,是最高级别的文物,即便是保管,也应该由国家出钱来建一个文化事业的博物馆,而非公司盈利性运作,舍利应属于僧团、僧众,而非敛财工具。”知名当代艺术家、策展人、文化创意产业研究者岳路平说。
10部门严禁借教敛财
2012年,就在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下称“曲江文旅”)借壳“ST长信”上市之时,其旗下的一处“财神庙”资产因要注入上市公司而备受瞩目。
财神庙冲击A股,难道财神也缺钱吗?曲江文旅的成功运作无疑给国内利用寺庙道观搞旅游开发,甚至计划将寺庙道观捆绑上市的做法注入了一剂兴奋剂。
只是好景不长,2012年10月2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证监会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使问题进一步明朗化。
意见指出,坚决制止乱建寺观和各种借教敛财行为。寺观应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下,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佛、道教界按民主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其内部宗教事务。
意见还强调,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对参与、支持此类活动的党政干部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10部门联合发文,其实是会诊。最低限度是不能借教敛财。经济要为传统文化的复兴服务,但部分地区的发展本末倒置,忽视宗教文化,甚至以伤害宗教来赚钱,导致僧人流失。”岳路平对《投资者报》记者说。■
《投资者报》记者 占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