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到党内民主、反腐倡廉等具体举措,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都是未来的一个重点
2009年的最后几个月,“党建”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热词。
9月15日,十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号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全会之后,各地掀起学习全会精神大潮。中央党校资深党建专家叶笃初告诉本刊记者:“地方的创新很多,势头比我想象的厉害多了。但很多事情在2009年来不及展开,‘好戏’还在2010年上半年。2010年是个很重要的转折时期。”
而在整个党建部署当中,如何推进党内民主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民主+集中
2009年6月29日,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前夕,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两个半月后,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同时,《决定》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明确了主要方向,即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等。
在地方,对党内民主的具体实践层出不穷。一方面,早前开始的试点在2009年进一步巩固,如广东积极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南京在社区党委书记选举中扩大试行“公推直选”;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在尝试迈出新的步子,如北京市崇文区社区党组织实行党内+党外“全面公推”,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动党内民主的同时,中央明确提出加强集中。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建专家孙应帅观察到,与以前不同,十七届四中全会在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同时,增加了“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的表述。
全会公报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表述为: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从这点可以看出,中央要加强党在公共政治生活中的核心作用和思想领导作用。”孙应帅对本刊记者说。
在如何将民主和集中相结合上,地方的创新实验也有了深入尝试。2009年5月,河南省决定将邓州市试点的“4+2”工作法在全省推广。“4+2”工作法,即“四议”“两公开”,是指所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决策项目,都必须通过党支部会提议、党支部和村委会“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些程序,旨在推动农村基层决策民主化。
十七届四中全会后,多位中央领导人分别对“4+2”工作法作出批示,表示肯定。
曾到河南对此进行考察的孙应帅对本刊记者说,“4+2”工作法最微妙的地方在于党支部会提议一环。作为决策程序的启动环节,党支部会对提议的掌握保证了党在公共事务中的主导作用。
巩固党在基层的作用
此次全会强调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是应对现实之举。
孙应帅说,在过去扩大基层民主(比如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党在一些地区被边缘化了,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基层(主要是农村和社区)及“两新组织”中(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
这些地方,正是四中全会公报所称的“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现在中央已经在进一步巩固党在基层的作用,这应该也是未来一年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孙应帅说。
孙应帅指出,加强思想建设是中央推进党内民主的另一个趋势。“现在在基层,招商引资、经济发展这些实务是地方干部关注的重点和考核的硬指标,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些基层干部的关注程度不高。”
《决定》对思想建设面临的问题同样直言不讳: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因此,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
在这方面,地方也已开始积极探索。如天津探索出“2+X+Y”自主选学模式,其中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党性教育两项必修内容,辅以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所需的不同选修内容,加强对干部的理论培训。
而眼下中央正在进行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第三批活动,则是着眼于推动基层和“两新组织”等党建薄弱处的思想理论建设。
“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到党内民主、反腐倡廉等具体举措,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都是未来的一个重点。”中央党校学者辛鸣说。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