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媒体开始定义此前闹市中的摔童举动为“随机的暴怒”时,我不知道,接踵发生的河南林州民警摔婴案又将领受怎样的谴责。8月17日晚,记者从林州市委宣传部获悉,近日媒体报道的林州市摔婴民警郭增喜,已于当晚十时许被林州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拘。今年7月,这位从警近三十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七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酿成重伤。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只遭到禁闭十五天的警务纪律处罚。
一位从警近三十年的民警竟然在酒后暴摔女婴,此刻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与信任。一个残暴的警察,只会让围观者产生一系列“坏的联想”。缘于日常的冷血,人们会反问,他办案能文明执法不刑讯逼供吗?明显的故意伤害,惩处却是轻飘飘的禁闭,人们会反问,这是否涉嫌部门包庇?
尽管当事警察现在已被依法刑拘,被摔伤女童也已出院赴京检查,但这依旧是一起远未结束的公共事件。对于该起被当地“隐瞒”长达一个月,最终因为当地人大的重要领导给媒体爆料而大白于天下的新闻,正如《人民日报》所质问的--1、当事人为何只被禁闭十五天?2、案件发生在7月18日,距事发已过三十一天,为何当地今日才“迅速”成立调查组?3、本报多次致电林州宣传部,为何始终既说不清楚事发原因,也不能提供孩子的具体伤情?4、调查组成立是为追踪事实、承担责任,还是只是舆论应对?和警察的摔孩子举动比起来,林州当地从警方到上层不约而同的沉默,一样催人愤怒。
是怎样的黑手试图淡化林州摔婴案的社会影响?是谁在将故意伤害事件“简化”为纪律处分?“当事民警郭增喜称当时只是摸了摸婴儿的脸和手,确定是布娃娃后才举起摔了”,如此怪异的话语又是被何种心态驱使而出?林州方面的表现,更像是在进行一种消除负面影响的危机公关,不仅要求群众在公共场所禁谈此事,记者采访时,当地官员甚至都讳莫如深地躲开。一切并不是为了让真相最终水落石出,只是为了让其负面影响最小化,这恐怕只能是过度维护地方形象的官方行为。
自媒体时代,公众拥有了更多的消息源与表达渠道,社会正义在法定的处理程序中,更在所有人的心里。因为对于社会伦理的强烈破坏,指向女婴的重摔事件,往往最容易激发公众的愤懑感,它格外需要及时、公开与透明的调查过程,需要及时回应公众对此的种种疑问。否则,就只能衍生出公众对此的不信任情绪,以及由此附生的大事化小、地方形象比真相更重要乃至权钱交易的认定。显然,这是林州方面所试图去做却远未思量清楚的。
尊重自媒体时代的常识,才能挽回地方形象。如果说林州官方此前因为过度想挽回地方形象,而忽略了案件中一些最基本的事实与真相,那么接下去是它迅速“补课”的时间了。“补课”是为了还原警察摔婴事件的真相,也是要去证明,在众声喧哗中,这依旧是一个能够提供真相的年代。
【原载2013年8月19日《燕赵都市报·燕赵观点》】
○王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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