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人人长寿两百岁的前景

  八年以前,媒体的朋友告诉我,英国剑桥大学遗传学专家格雷(Aubrey de Grey)博士,声称随着干细胞医学研究的进展,人类的个体不久以后有望最长活上一千年。他说可用于人类的延寿药物将于今后十年内面世,帮助许多人活到一两百岁。此消息在我国也一时成为报纸的花絮和百姓的谈资。这位媒体的朋友问我对这则消息有什么评论。

  我说,如果这样的“科技进步”真的在不远的某一天达到了,我最感兴趣的,不是具体来说谁创造了活了多少岁的“最高纪录”,而是那时候的社会将是怎么个样子?如果大家轻易就非常长寿,人们在人际关系、伦理道德、资源分配、环境保护等等方面就要面临许多新的问题,随之而来的,就是人们的日常行为、经济考虑和社会规范也一定会发生非常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固然有许多是很积极的,但是也一定会出现许多不那么美妙的图景。我们需要认真想一想,人人长寿一二百岁,究竟是福音,还是恶梦,更不必说人人长寿七八百岁了。

  假如人们普遍长命百岁的话,首先生存意义的“四世同堂”、“五世同堂”,将非常普遍。呀呀学语的稚子,在学会叫妈妈爸爸以后,马上需要学会把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叫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要学会把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叫做曾祖父曾祖母外曾祖父外曾祖母等等。真是好累。

  其实我在写上面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也有点战战兢兢,因为祖父母的父母是否叫做曾祖父母和外曾祖父母,我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历史上,我一定是清楚过的,但是“不用则荒”,所以现在我变得没有把握了。当然,我也可以打开辞书把它弄个清楚,但是犯不着,因为描述我怎样想象学语稚子的心理活动,直截了当把我的思考“原生态”地写下来,虽然纷乱一点,却因为未加梳理,反而更加传神。

  所谓“生存意义的四世同堂”,准确地说应该叫做“四世同在”,因为小家庭的规模越来越小,小家庭的“辈份链”越来越短,是世界文明的主流发展,我们也不会例外。这里,小家庭这个概念的基本要求,就是其成员住在一起。如果四世都在或者五世都在,但是并不住在一起,那还不是字面意义的“同堂”,而只是“同在”。假如人们普遍长命百岁,不要说四世同在,就是五世同在、六世同在,也将比比皆是,从而“子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曾曾祖父母”这样的“辈份链”,将拖得很长。

  辈份链联系着“供养链”。为人父母,我们自然要抚养子女;老人健在,我们有责任让他们能够颐养天年。“子女—父母—祖父母”这种三节两段的供养链,是最理想的供养链。如果这条供养链长了,变成四节三段甚至五节四段,那么即使不是承受不起,也一定不那么和谐。在家庭关系里面,供养是一个层次,和谐是更高的层次。倘若人们普遍长命百岁,学语稚子累一些也就算了,家庭结构之不堪重负,将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个大部分居民都是自己后代的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曾曾祖父母的世界,并不有趣。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

  现在,人们庆贺长寿,百岁老人还被称为“人瑞”。但是要注意,正是因为人们普遍不太长寿,才造就了百岁老人的这种“风光”。至于人们是否都追求长寿,套用一个说法,叫做“情况正在起变化”。早在“万寿无疆”与“永远健康”忽然成为对比的时候,人们就已经明白,对生活质量的追求,远比单纯的长寿更有意义。我们未必愿意成为什么人的曾祖父或者曾祖母,更不要说曾曾祖父母了。

  所以,我并不欣赏人们都能够活到一二百岁的前景,更不用说什么活到几百岁的前景了。好在这些活到一二百岁甚至几百岁的说法,只是哗众取宠的骗人广告而已。记得在五十多年前,罗马俱乐部曾经在籍以著名的《增长的极限》一书中预言,世界的石油资源这么消费下去,将在三四十年里面消耗殆尽。现在,五十多年已经过去了,情况却远没有罗马俱乐部展望的那么可怕。

  一些科学家不甘寂寞,喜欢夸大其词。“人们将普遍能够活到一二百岁”,就是新的例子。

  王则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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