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印发《2014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 来源:中国扶贫
  • 关键字:扶贫,国务院,方案
  • 发布时间:2014-09-24 13:12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国函〔2014〕97号)明确: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工作由扶贫办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为做好第一个扶贫日的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扶贫办日前印发了《2014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方案》首先阐明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指导思想。

  国家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将发挥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产生深刻长远的影响。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方案》主要介绍了扶贫日计划开展的活动。

  今年是第一个扶贫日,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考虑到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按照先行启动、逐步完善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思路,计划主要组织以下活动:

  将扶贫日启动仪式与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合并召开。10月17日上午,以国务院名义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我国社会扶贫的基本经验,表彰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个人,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扶贫工作,启动第一个扶贫日活动,并请有关国家领导人出席。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计划召开社会扶贫座谈会,邀请基层干部群众代表、获奖者代表和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座谈参与扶贫事业的体会,探讨深化社会扶贫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举办“10·17”论坛。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共同发起,10月16日在北京举办“10·17”论坛。深入研讨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广泛宣传中国减贫成就和经验,加强减贫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今年的主题为“扶贫开发与小康社会”。

  相关活动将组织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带头参与,组织动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大中小学生、广大青少年、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作、旅游扶贫工作、贫困村电子商务工作、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制发扶贫公益信息,协调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在扶贫日活动期间,向全国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短信,扩大公众对扶贫日的知晓度;开通扶贫监督举报电话,设立12317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举报。

  《方案》同时对扶贫日活动的宣传工作进行了计划。

  宣传的总体思路是: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扶贫日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各界对贫困问题和扶贫工作的认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具体包括八个方面:一是宣传我国扶贫开发成就。二是宣传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在这次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中选择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典型进行重点报道;组织中央主要媒体到贫困地区基层采访。三是对扶贫日期间的重要活动进行集中报道,如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扶贫日启动仪式,以及“10·17”论坛等。四是围绕扶贫日设立和扶贫工作,中央电视台制作播出专题节目。五是中央主流媒体围绕扶贫日的设立发表评论员文章。六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中央媒体在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同步开展相关系列报道和活动,吸引网民参与互动,努力扩大扶贫日社会影响。七是做好扶贫日外宣工作,通过中央主要外宣媒体,向国际社会介绍扶贫日设立的背景和意义,介绍我国扶贫工作的政策、进展、成就等,特别是对国际减贫事业的巨大贡献,进一步展示我国政府始终关注并致力于改善民生、维护公民生存权、发展权这一良好形象。八是征集扶贫日标识和扶贫公益广告。国务院扶贫办面向社会征集扶贫日标识和扶贫公益广告。

  《方案》还就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召开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等工作进行了安排。

  组织协调机制方面,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设立全国扶贫日活动办公室,负责拟定活动方案,协调联系相关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日常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承担,办公室主任由扶贫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定点扶贫牵头组织部门和中央宣传部等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十一个片区牵头联系单位等部门司局负责同志。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关于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设立扶贫日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活动和组织方式等,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促进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从源头上保证扶贫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二是扶贫日公募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募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公开公告、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等方面做出规定,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等第三方的作用,确保募集资金用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最急需的项目上,确保资金管理渠道畅通、运行安全、使用便捷,经得起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扶贫日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围绕国家设立扶贫日,介绍扶贫日设立的背景、意义、活动安排以及社会扶贫工作情况等。

  《方案》最后提出,今年扶贫日活动主要在中央和省级层面开展,市县级原则上不要求安排专门活动,待积累经验后从明年开始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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