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转播权”放开需部委联动

  • 来源:足球报
  • 关键字:赛事转播权
  • 发布时间:2014-10-23 13:57

  国务院新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对体育产业的未来发展有明确的政策支持,中国足球圈也认为这将很利于足球市场的开发和运营,不过,也不能不看到,现在足球产业的发展受到国情和其它方面的制约,正如足协方面人士表示的:“体育产业不仅仅是体育界的事儿。”它牵扯到的行业和各方面都太多,而从中央要求社会联动推动体育产业来看,深化体育改革进程已经走到体制改革这一步了。

  在《意见》中,放宽转播权限制等内容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这些条文涉及到的改革很多,但在现行的国情中,像电视台等都是垄断性较强的行业,改变起来都非常难,这是体育产业中各界反应较为强烈的环节。例如在电视转播权上,在国内举办很多大型赛事都期望能够有电视转播,现状却是绝大多数赛事不仅拿不到版权出售的转播费,甚至还要缴纳费用才能转播。各省市举办的地方赛事中,都是靠支付转播费才能得到播出的机会,几乎无一例外,想出售转播权获益很难。

  对此,云传媒董事长李璐瑒表示:“放宽电视转播权是好事,但目前阻碍赛事电视转播权益收入增长的最大障碍还是电视播出平台的限制。”据了解,云传媒虽然握有中超联赛的卫视转播权,但目前在甘肃卫视运营的中超直播节目,仍需要向电视台方面支付超过千万的费用。

  最早在国内足球赛事中能够拿到央视转播费的是中超联赛,据介绍,当时央视内部为了支付中超转播费也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有一种意见是国际上购买赛事播出版权是国际惯例,要与世界接轨,这个观念要转变,但是这部分意见是少数的;另一种意见是央视是国内最大的电视台,播出中超就已经是支持了,“还要付费太掉价”,这个意见还占了大多数。最后央视是“我们顶着压力来付了一部分转播费”。央视开拓性的理念和思维虽然影响到了部分电视台,但是电视转播现状没有根本性改变,赛事付费转播还是主流。如果要做到文件中的“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这就不仅仅是总局或是足协的“势力范围”了。

  另外在赛事审批权上并不是那么随意的,特别是在足球项目上,受限于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的各项规定,取消足球项目审批权是不可能的事情。在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章程中都有明文规定,例如举办的比赛由在国际足联和各国家足协注册的俱乐部和裁判员参与时,必须经过各国协会审批,否则不予举办。在中国,除非撇开中国足球协会的俱乐部、裁判员和场地等自行举办比赛,一旦涉及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人员和球队,则必须要经过审批。

  同时在体育赛事中,安保费用是赛事开支中的一个很大的部分,每场中超联赛中,安保费用都是一个非常大的开支,在足球领域中,无论是商业赛还是中超联赛,这几乎占了单场赛事成本的五分之一。现在各地的安保工作主要由当地公安部门指派安保公司承担,在租借安全门、现场人员等等几个方面都有明确的费用开支标准,这部分开支如果单纯从体育部门都无法回避,只能更高部门来协调。

  另外,各地举办国际赛事的国际转汇的税费极高,达到了赛事支出的15%,而且是国家税务局硬性规定的条款。税费、电视转播、赛事审批和安保费用是体育产业绕不开的支出,虽然这份文件中有对体育产业支持的政策,但是真正落实,必须要求各部委在改革中联动,这是落实、深化体育产业改革的必要步骤。

  记者 贾蕾仕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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