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贪官不高调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贪官
  • 发布时间:2014-11-15 08:05

  近读史书,读到了关于唐朝宰相李义琰的资料,发现李义琰是一个非常低调的官员。他升任宰相后,他的弟弟给他买了一些木材,让他重新修建一所大房子,但他并没有为自己盖大房子,而是仍旧住在原来的小房子里,他弟弟给的那些木材,因为长时间派不上用场,后来都烂了。他对弟弟说:“我的官已经做得很大了,位置很高了,现在又建个大房子住,难免会有灾殃的!”无独有偶,清代重臣曾国藩也是一个特别低调的官员,有一回,他的家人准备在老家重新修建一所房子,他的弟弟请人设计好了图纸后,派人将图纸送到曾国藩手中,曾国藩看过以后,感觉房子盖得有些大了,便将图纸进行了修改,将原设计中的“大房子”改成了“小房子”,要弟弟照此图纸建房,并在信中解释道:“弟领悟盈虚消长的道理一直很有心得,这件事也应该三思而后行,这是极重要的嘱咐。”正因为行事低调,所以李义琰和曾国藩都得以善终。可悲的是,并不是所有官员都能像李义琰和曾国藩这样懂得“低调”,很多人在得势之后,往往忘乎所以,得志便猖狂,结果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清代甘肃布政使王廷赞就因为过于高调而遭到查处,最后被处以绞刑。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陕甘总督勒尔谨上奏乾隆,以甘肃“地瘠民贫”为由,奏请皇上允许甘肃重开“捐监”。所谓“捐监”,就是允许富家大户子弟通过向政府捐献粮食来换取监生资格,政府所收的捐粮,可在灾荒年月用来救济灾民。乾隆批准了这一奏折,甘肃得以重开捐监。但在“捐监”过程中,陕甘总督勒尔谨和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亶望通过巧妙运作,将“捐粮”改成了“捐银”,而所捐的这些银两,大部分进了勒尔谨、王亶望等人的个人腰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王亶望升任浙江巡抚。由王廷赞接任甘肃布政使一职。王廷赞到任后,“前腐后继”,通过同样的手段,很快捞了个盆满钵溢。这一集体贪赃枉法行为,朝廷并没有察觉,但王廷赞的一个举动却引起了乾隆的怀疑,最终导致这一惊天大案浮出水面。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河州爆发了苏四十三领导的回民起义,朝廷派大部队进剿,军费开销耗资巨大。这时,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上奏乾隆,说鉴于朝廷军费紧张,自己愿意献出四万两银子,“以资兵饷”。按理说,在朝廷危难之际,主动献出自己的银子来作军费,是一件值得表扬的事。但问题是,你一个布政使,哪来的这么多钱?一出手就四万两,你自己到底有多少钱?正是王廷赞这一慷慨举动,引起了乾隆的高度警觉,乾隆意识到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便责成大学士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勒尔谨当时已因军务不力被免职)暗中查办。经过一段时间的明察暗访,勒尔谨、王亶望、王廷赞等人的集体贪赃行为得以真相大白。最终,勒尔谨被赐死,王亶望被处斩,王廷赞被处以绞刑,余者涉案官员,或斩首,或流放,皆受到严惩。

  试想一下,如果王廷赞不高调,而是像李义琰那样为人低调,他的贪腐行为还能够败露吗?而这种因贪官本身高调而受到查处的事件,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如果把反腐行动都寄托在这种小概率事件上,则贪官受查处就只能归结于偶然因素,受查处的几率就要小得多,显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行为。由此可见,反腐机关建立长效反腐机制,从多个角度对官员进行监督,才是反腐行动的正确出路。

  【原载2014年9月24日《通辽日报·传奇故事》】

  唐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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