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建的“黄金十年”为何夭折

  规划中的公园与林荫道占据全城面积的14.4%,市民平均可享有近9平方米的公园——超过当时的伦敦、巴黎和柏林

  虎踞龙蟠的南京古城虽曾是六朝古都,但近代以来连年遭遇战乱,民国初年的南京城仅剩下城南一片旧民居,面积仅为原有城市的1/3,几乎没有任何现代公共设施。

  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首都建设成为迫切任务,不仅要安置大量的中央行政机构及人员,还要以此为契机建造一座中国现代都市作为“全国城市之模范,并足比伦欧美名城”的首善之区。

  城市设计被置于一种异乎寻常的突出地位。1928年1月发布的“南京特别市政公报”中明确表示,“只有把首都建成中国最好、世界上最好的城市,中国才能谈得上是第一等的国家。”

  1928年国民政府成立“首都建设委员会”(后称“首建会”),罕见地以国家的力量来执掌南京城市的规划建设,由孙中山之子孙科担任主席。孙科早年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和芝加哥大学研习市政、规划、政治与经济等课程,并在担任广州市长期间有过城市建设的经验,是国民党党内著名的市政专家。首建会聘请美国专家墨菲和古力治担任技术顾问,前者擅长结合中西方建筑文化,后者则是美国1910年前后城市规划运动的先驱者之一。

  城市建设的黄金十年

  这部由国人自主进行的《首都计划》,其调研、讨论、编制工作耗时一年,于1929年完成,被视为中国现代城市规划的开端。整套方案采用当时国际最先进的功能分区和邻里单位等理念,并主张对“不符中国国情,不能直接用于南京发展的欧美原则进行调整后再予运用”,建筑建造强调中国传统的美学风格,成为中国近代城市规划实践的先河。

  南京城也因此迎来了“城市建设的黄金十年”(1927~1937),由此开启了古城南京自明朝以降500年间最大规模的城市形态变迁。

  随着中山大道的完成,南京城市的中心逐渐从城南向新街口一带北移。代表现代风貌的城市空间大量兴建;城市电力、卫生、供水、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人口结构中政府雇员、教授、记者、工商业者的增多催生了新的住宅区、商店、银行、公园、旅馆、酒吧、电影剧院、舞厅等休闲场所在南京的聚集。

  当时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对南京如此描述:“从一个破败、被巨大的城墙所环绕的农村地区,一跃而成为中国发展最猛的都市,使人们不得不对新时代下过着新生活的中国人印象深刻。”

  首都规划的新气象带动了国内的城市建设热情,上海、天津、青岛先后开始制定自己的现代规划方案,其核心理念、建筑风格乃至执事人员都受到《首都计划》的深刻影响。

  在1914年之前,《首都计划》的支持者墨菲还只是耶鲁大学毕业的一名普通建筑师,在中国营造的一系列“融合式建筑”不仅使他逐渐成名,还使他成为海归华人建筑师圈子的社交中心,其中包括参与清华设计的庄俊、参与金陵女大设计的吕彦直、参与国军阵亡将士公墓设计的董大酉等,这个圈子逐渐演变为中国第一个建筑师行业社团组织:中国建筑师学会。

  据曾撰文研究南京《首都计划》的新华社记者王军介绍,1928年到1937年,“西方大萧条,建筑师没有活儿,都跑到中国来”,在中国大规模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得以营造自己的作品。中国建筑师学会的董大酉后来参与主持了大上海计划的制定和建设,吕彦直制定了南京明故宫中央行政区的布局方案。

  十年建设奠定了近现代城市生长的肌理,作家叶兆言认为,这份80多年前的城市规划书,改变了当时南京破烂不堪的外貌,“不仅立刻让南京受惠,而且吃足了老本。”

  城市规划是对社会利益的再分配

  考虑到因行政机构大增和首都的聚集效应带来的人口激增问题,为了确保土地空间充足和城市交通顺畅,《首都计划》提出要引导现有城市内外的平衡发展,拟定在紫金山南麓设中央政治区、在明故宫一带设商业区,就可以中山大道为发展轴,与城南旧区(南唐故城)、鼓楼、五台山一带的文化教育区和计划中的市行政区相连,形成一个多中心的带状结构,以有效避免出现单中心城市结构必定引发的严重拥堵。

  南京的道路系统规划亦采用方格网,有利于最大效率地贯通城市腹地,交通组织灵活。而道路系统则分为干道、次要道路、环城大道、林荫大道四种。《首都计划》首次在国内城市建设中提出“林荫大道”概念,拟沿秦淮河、明城墙建两条林荫大道,公园与林荫道占据全城面积的14.4%,平均每个市民可享有近9平方米的公园——超过当时的伦敦、巴黎和柏林。

  除了行政、工商区域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份规划还包括很多“平衡城市权利”的市政制度主张。如在城市建设和城市空间权益的分配上,该计划强调“应供一般人民之享用,不能为有汽车者所独占”。

  对可以预见的“汽车城市”的增长,《首都计划》前瞻性地规划了南京城区内的汽车使用之原则。汽车在商业区或其他繁华区域施行“限时停车”,“停留时间以不过一小时为限”。

  为了应对居住困难的都市问题,《首都计划》提出应借鉴欧美各国发展公营住宅的经验,对居住困难者予以救济。其中,“以中央出资、市府营建为普遍,此种住宅,或收回低微之租金,或更免费借住,视其种种情形之如何而定”。虽然上述方案最后因政府的财政困难而搁浅,但以“廉租房”平衡城市居住权利的理念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城市建设渐渐失信于民

  1929年,随着下野蒋介石的再次上台,刚刚完成的《首都计划》引发了“首都中央行政区”选址之争。表面上紫金山南麓“中国国会山”与明故宫“中正之地”的技术争论,实际上则是国民政府内部的党派权力斗争。

  最终,首都计划脱离原有的技术轨道,沦为各种政治势力斗争的牺牲品,推翻前案,以明故宫旧址为政治和城市空间中心,公共交通、商业布局都需大幅调整,具体方案迟迟未能出台。

  数年后,王军在回顾首都计划时扼腕叹曰:“如果中央政治区真的能按照规划建造起来,南京的城市发展肯定会在几十年前就会向东、向南推进,而不必经历先开发浦口、再经营河西,最后再发展江宁的尴尬辗转,且南京古城风貌也会尽可能多地保留下来。”

  旧城新建的困境其实在当时就已凸现。明故宫被国民政府定为中央行政区后,直至1935年,长达5年间,政府既不准市民自由买卖或建筑,又不对其予以征收,导致该地区居民既不能自由使用土地,又不能得到卖出土地的地价,只能求助政府救济,增加了巨大的财政负担。

  原本就入不敷出的南京市政府不但没有从城市土地经营上得到收入,新方案中大量道路和市政实施须经老城区营建,更使其大伤元气。力求“革命”的建设者奉行“大马路主义”,道路拓宽工程所到之处必将大量拆毁沿街商户民房,引发来自商会和市民的反抗。初期,市民呈请江苏省政府、国民政府和总司令部,请求“保全城市元气,体恤市民生计”。市政府却态度坚决,并批评市民“为自身小利,不顾全大局”。

  1929年6月,江苏省政府常务委员钮永健、叶楚伧在呈国民政府的公函中批评“市府在未付地价的情况下限期拆除民居,规定未免不合人情、太过急促,建议国民政府进行干预”。民众则痛斥“政府独裁,民众无权参与”,“倒行逆施,坐视人民生死于不顾,为少数人利欲”。官民征地拆迁冲突一再升级,城市建设渐渐失信于民。

  单独以政治力量来推动的城市营造,使城市建设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动力薄弱的先天不足。在中国的城市现代化进程中,《首都计划》的兴与衰是强权造城的一个典型。

  (本研究得到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中国城市遗产保护领域公共商议的媒介化特征与影响”的资助。)

  文/陶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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