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外地僱员法》於去年10月获立法会正式通过,並定於今年4月26 日实施,而经过近半年的准备,当局於四月中旬始出台配套性行政法规,订定外僱法的施行细则;但对於劳工界提出多年“设定外僱输入总量、比例及设立具公信力监察机制”的要求卻毫无着墨,只表明会就此“短期内制订独立行政法规”。为此,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於四月下旬先后拜会行政长官崔世安及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要求政府出台措施,确保本地人就业权益不受损害。
对此,劳工界立法议员关翠杏表示,输入外地僱员政策实行超过20 年,由於法律不全、监管乏力,致使本地僱员合理权益受损的情況不断发生,劳资矛盾亦日趋激化。几经争取当局才於去年落实《聘用外地僱员法》的制订,但对於劳工界提出多年的“设定外僱输入总量、比例及设立具公信力的监察机制”等建议卻並未纳入法律;虽然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於立法会上表示考虑将这些原则透过行政法规作出补充,可惜半年过后,外僱法配套性行政法规出台时,有关“保障本地人就业权益”的法规卻依然继续採取拖字诀,只表明会就此“短期内制订独立行政法规”,卻连基本的时间表都欠奉,实在令人质疑当局由始至终只是把“保障本地人就业权益”的法定责任沦为宣讲口号。
近期,经过劳工界再次力争,政府终承诺短期内制订行政法规,规范外僱与本地僱员的比例、外僱退场机制,並在劳资官三方组成的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内,设立外地僱员监察小组,关翠杏对此表示欢迎,“虽然法规姗姗来迟,但总比没有好。”但她认为,政府只是接纳了劳工界部分诉求,要切实保障本地僱员的就业权利,政府还必须根据本地的就业状況厘定输入外地僱员的总量限额;必须订明优先聘用本地工人的可操作方法,当出现损害本地工人利益的情況时,依法取消其输入许可;必须明确有输入外地僱员的企业,应禁止以单方无理解约的方法裁减本地工人,严防出现以外地僱员替代本地工人的行为;设定聘用外地僱员的基本工资,防止以廉价劳动力与本地工人不正常竞争;为提高特区政府的公信力,增加政策的透明度,输入外地僱员的有关资料应定期公佈。
而因应外僱法的实施,僱主今后无须为外地僱员在社会保障基金登录及供款,但相关配套法规亦规定,政府豁免聘请外地家佣的僱主缴付聘用费,即日后外地家佣之僱主可免缴聘用费、不用登录社保供款。关翠杏担心此举会增加对外地僱员的管理难度,“有关外僱是否真正从事家佣工作?由聘用到双方结束工作关係期间当局如何监管?”她指,最近揭发多宗家佣输入不规则个案,均因与社保供款资料不吻合而被揭发,故日后连上述的基本手续都豁免的话,会增加不规则行为调查、核对的难度,她质疑政府有关立法取向令人费解。
另外,她提醒,未来或有不少公司要增聘本地工人或者削减外僱以符合僱员比例,担心若政府未能做好监督及执行工作,“黑工”将更猖獗,建议政府除加强巡查,还应出台针对打击聘用“黑工”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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