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拍戏的签证问题

  • 来源:综艺报
  • 关键字:拍戏,签证,好莱坞
  • 发布时间:2015-02-13 09:14

  近几年去美国取景的国产片越来越多,《北京遇上西雅图》《老男孩之猛龙过江》《一生一世》《鬼吹灯》《横冲直撞好莱坞》《北京纽约》等都在纽约或洛杉矶取景。

  由于只是取景,并非英文片,因此大多国内剧组的做法是雇佣少量美国当地工作人员或华人制作公司在美国进行协助拍摄。而大部分剧组成员都是从中国带过去,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和演员基本是旅游或商务签证入境。其实这样的做法是有风险的。如果被查出来剧组人员用旅游签证入境拍摄影视剧,会有被遣送出境、剧组被勒令停拍和罚款的风险。

  近期笔者接到一些中国电影电视剧项目的咨询电话,他们希望在美国拍摄的时间能够比较长,甚至有个电视剧剧组考虑带30-50人拍摄4个月。因此在近半年时间内,笔者就签证问题咨询了一些资深的美国移民律师,得到一些答案。

  严格来讲,即使所拍摄的内容不在美国境内播放,即使演员和剧组人员的工资在美国境外支付,但是只要在美国境内搭建剧组进行了拍摄,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规定,剧组人员就需要申请一个叫O类型的签证。通常艺术类、体育类的人士会申请到这个类型的签证,有了此签证便可以在美国境内从事他们专长的工作。

  O签证分为O1和O2两种。O1签证申请人需要提供在申请人技能领域内成就的证明,这些证明包括主流媒体的报道,合作过的业内资深人士的推荐信等。例如某演员需要申请此签证到美国拍戏,需要提供演艺经历和署名、获奖经历、演艺成就方面的媒体报道、合作过的资深导演或制片人的推荐信等。另外还需要一个美国公司作为申请主体。国产影视剧可以在美国雇佣或寻找一家美国当地的制作公司进行摄制服务和合作,然后以此公司来作为申请主体。

  好消息是剧组可以找制片人或主演来申请这个O1签证,而其他工作人员则可以申请附属签证O2,这个附属签证的申请就比较简单,只需要提供同O1主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就可以。证明二人以前合作过别的影视剧,或者在这部影视剧的中国部分拍摄时二人有过合作即可。因此如果不是全部在美国拍摄的话,尽量把在非美国部分的拍摄安排在前,这样剧组工作人员就由于已经同主申请人有过合作而有资格申请附属签证。

  O1签证的申请费是325美元,加急的话(15个工作日出结果)申请费是1550美元,律师的费用大概是3000美元左右。O2签证的申请费同O1一样,但律师费通常会减半。

  申请通过以后,移民律师会收到移民局的一封信并把此信的原件邮寄到申请人处,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按美国使馆要求在线申请,之后面试并最终在护照上得到签证。由于已经得到美国移民局许可,因此面试基本就是一个过程,只要讲实话,说明要去美国拍片子就不会得到拒签。

  通常拿到此工作签证之后,只能为拍摄申请时候写明的影视剧进行工作。如果在工作签证有效期内,希望再去美国拍另一部影视剧,理论上需要再次申请签证。新项目若是继续与同一家美国制作公司合作,还是有可能不用再次申请的。

  文/丘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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