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诗人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有这么两句:“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到了21世纪的今天,老年人被侵财的案件仍然层出不穷,“老无力”的他们,就这样遭遇了金钱和心理上的双重打击。这样的悲剧,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案例1
千余名老人被骗超亿元
今年2月,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一特大集资诈骗犯罪团伙以投资保健品为幌子,在广州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该公司号称主要从事环境、健康科技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等,主要产品有施骨密片、富硒系列等保健品,销售地区以广州为主。公司设立网站对外宣传,以销售钰玺牌施骨密片、灵硒胶囊等保健品为名,在办公场所内专门设立单独的课室,由“讲师”通过上课“洗脑”,吹嘘公司发展前景、药物效果等,诱骗老年人投资。
当天凌晨6时,省、市公安机关分头出击,在广州市金沙洲、越秀区先烈中路以及云鹤北街等地点,成功抓获包括主犯梁某前、朝某玺在内的47人(多名主犯使用假姓名,如梁某前又名杨开泰,曹某峰又名宋金来)。经审查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3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2人(其中主犯香港钰玺国际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朝某玺是因怀孕而取保候审),捣毁5处窝点,查获一批关键证据,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资产。经初步审查,该案涉案金额1亿多元,涉及投资群众1800多人。而被骗者,大多数都是老年人。
在广东省公安机关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表示,近年来,以侵财为目的的经济犯罪活动增多,特别是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突出。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投资要增强风险意识,“天上不会掉馅饼”。
案例2
独居老人遭抢劫
梅州丰顺县公安局民警经过连日侦破二宗入室抢劫案件,抓获涉嫌入室抢劫犯罪嫌疑人2名。
在埔寨镇发生二宗入室抢劫案件,该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埔寨派出所民警的密切配合下,成立专案组,认真分析研究案件,找准案件的侦破突破口,进行有针对性的侦查布控工作,并根据作案嫌疑人专门入室抢劫边远村庄独居老人财物的特点,加强夜间便衣巡逻伏击工作。
经过民警连日来的巡逻伏击和缜密侦查,作案嫌疑人逐渐进入了民警的侦查视线,于是民警们兵分二路,快速出击,及时将二名涉嫌入室抢劫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张某某一一擒获。经审讯,张某等人均如实供认了专门入室抢劫独居老人财物2宗的犯罪事实。
办案民警分析认为,从此案件可以看出,在成年子女远在外地打工的情况下,独居的留守老人容易轻信陌生人,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都不足,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动因:
犯罪分子针对老年人心理生理弱点
“2012年我省共发生各类诈骗案件16030起,其中针对老年人的诈骗2650起,占总量的16.5%。”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侦查二科科长周庆国分析,犯罪分子主要利用了老年人心理防范能力弱,生理抵抗性差的特点,诈骗、盗抢等犯罪活动屡屡得手。
“老年人的辨识能力较差,很容易上当受骗。”周庆国说,犯罪分子手段花样百出:或是以“血光之灾”等语言恫吓,以“做法事”可消灾为幌子,诱使老年人主动交出家中钱财以“破财消灾”;或是以捡到遗失物为诱饵,将老年人诓骗至无人处进行“分赃”,而另一名“失主”则会适时出现,两人互相配合,趁机骗走甚至搜去老人身上财物;或是谎称“电话欠费”“医保卡透支”“邮局包裹藏毒”“法院有传票”“信用卡透支”等等,谎称受害人的身份被盗用,让老人将钱财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实施电信诈骗。
警方称,除诈骗外,岁末年初之际,针对老年人行动迟缓、反抗能力差等生理特点,实施抢夺、抢劫、入室盗窃等犯罪行为的案件也频频发生。
“目前独居老人越来越多,他们通常会在自己和子女的住处间隔居住,有的不法分子摸清老年人的生活规律后,事先踩点,趁老人住处无人之机大胆盗窃。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一般行动迟缓、反抗能力差等弱点,以穿金戴银的老年人为目标,实施抢夺、抢劫作案,有时甚至危及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周庆国说。
预防:
老人应加强防范意识多与成年子女协商
由于老年人心理和生理上特殊性,他们本身就是属于易受侵害的弱势群体,也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首选目标。
警方建议:老年人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建议尽量少佩戴贵重的金银首饰;要经常接触一些报纸、广播、电视中的生活类节目,了解发案信息,提高防范能力;遇有突发紧急情况不要慌张,要及时和家人、亲属协商;不要给陌生人转账汇款、不要按照别人的提示转账汇款,大额消费、转账汇款要和成年子女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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