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于农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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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7-16 13:00
——对吉林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现状的调查及建议
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是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提高支付结算效率,对于改善民生,支持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支付结算服务现状
农村支付服务组织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吉林市共有县级金融机构118家,初步形成了以5家国有大型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5家农商行、1家农联社、6家村镇银行、1家地方性商业银行、1家政策性银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为主体,93家小额贷款公司为补充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
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支付结算渠道日益畅通。自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先后完成了大、小额支付系统在本辖区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快了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现代化跨行支付体系基本形成。随着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ACS系统的上线、吉林市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的不断完善,金融系统的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吉林市各级农村信用社网点全部接入支付系统,全市所有涉农金融机构的对公业务网点全部接入支付清算网络,都可通过其行内的综合业务系统办理跨行、跨地区的资金汇划,使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到高效、安全、优质的支付清算服务,现代化跨行支付体系基本形成。
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品种不断丰富,农村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发展态势良好。目前,吉林市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能提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有:一是银行卡,包括借记卡、贷记卡等;二是票据,有支票、汇票和本票等;三是汇款转账;四是网上支付等。随着助农取款服务点的不断增加,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被农民逐步接受。付费通业务的快速发展解决了农民公用事业费缴纳难问题。通存通兑、网上支付业务被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客户所接受,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被广泛应用。据统计,截至2014年末,吉林市农村地区银行卡保有量达352多万张,人均1.6张。其中,农业银行“惠农卡”覆盖全市58.5万户农民,户均2.3张,激活率达93%。
创新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模式,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了快速便捷的结算服务。结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和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全市各级人民银行积极创新账户管理方式,简化开户手续,为农村经济组织、种植(养殖)专业户等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提供便利条件。截至2014年末,全市农村地区累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113万户。
制约瓶颈
农户金融知识缺乏,使用习惯落后,以及交易费用等因素影响新支付方式有效推广。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村留守人员大多是老年人,有些地处山区的行政村,长期居住人口不过百余人,文化程度较低,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弱,担心账户余额泄密、操作失误使银行卡里的钱变少、取到假币等,所以仍然偏好使用存折,对助农取款POS机心存疑虑。
城市化发展快速地区,助农取款服务点单一功能的吸引力日趋弱化。随着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后,交通便利,到正规金融网点办理存取款业务已较为方便,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小额取现功能已经无法满足当地居民的金融需求,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开始习惯到银行网点或ATM进行存取款交易。
边远农村地区基础通讯设施不足,电子机具覆盖率低。依托现代通讯网络实现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的延伸,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现实选择,但目前部分偏远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交通极为不便,尤其是一些边远地区有线网络的局限性及无线POS信号的不稳定,导致目前这些地区电子机具行政村覆盖率不足50%,制约了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工作的推进。
金融机构各部门单骑闯农村,制约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建设形成合力。据调查,在农村地区开展金融服务的有货币金银部门的人民币知识下乡、信贷部门的信贷助力致富、支付结算部门的“迅通工程”、征信部门的信用示范区建设、保险部门的保险安心服务等,各金融部门各业务条线在建设新农村的号召下纷纷上阵,却未形成整体合力,难以将金融服务有效地提供给农村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几点建议
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加快邮政储蓄银行乡镇网点体制改革,完成角色转换,扩大金融支付功能,提高乡镇金融服务水平;建议农业银行网点布局适当回归农村。农业银行改革已明确定位于服务“三农”,故农业银行应该坚守农村阵地,充分发挥其在支付结算方面的资源及技术优势,在助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支付组织。按照有关推进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资本范围,放宽农村支付业务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有助于弥补国有商业银行退出该地区农村金融市场的空缺,并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增强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功能。
建立政府政策扶持机制,加大现代化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及各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持续的长效政策扶持机制,在税收优惠、协调关系以及财政补贴等方面对涉农机构予以支持,平衡金融机构经济效益性和社会公益性之间的矛盾,促进现代化支付基础设施建设。
创新农村支付服务工具,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普及。借助国家惠农政策,大力普及银行卡为主的支付工具。针对农村大部分人群传统的现金支付观念,通过银行卡发放粮农直补资金、低保资金有利于改变农村群众用现习惯,了解和认可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大力推广银行本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支付工具。针对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小企业地处偏远村镇、业务量不大等特点,大力发展网上银行、银行本票等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本票具有手续费低廉,安全快捷等特点,网上银行具有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既方便又实惠,能满足农村地区多层次的支付需求。 循序渐进,根据用户反馈意见不断进行微改进,提高客户满意度。一是针对一些农户习惯使用存折而对银行卡心存疑虑的情况,技术上可考虑在取款凭条上增加显示卡内余额选项,取款人将取款凭条累积存放起来,可起到与存折类似的作用。二是对于部分取款点提出的提高银行卡每日的取款限额和转账交易限额的要求,由于各地情况不同,统一标准难以满足差异化需求,可以改为提出防范风险保证安全的原则性要求,只给出参考标准,由各金融机构自主掌握。三是明确手续费标准,完善收益分配机制。
加强宣传,构建农村支付环境宣传长效机制。协调各方力量加大对金融知识的宣传,结合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支付结算知识宣传,提高农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对现代化支付方式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支付意识。
一是加强对农村地区基层银行网点员工支付结算业务培训力度,使其熟练掌握结算业务知识,熟悉各种结算工具的特点和优势,从而能够依据不同的客户群体需求推介不同的支付结算品种。
二是金融机构的业务宣传应结合支付结算工具和结算手段的常识性知识进行全面介绍,以网点柜面宣传为基地,通过摆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或配备大堂经理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案例,引导帮助农民尝试使用各种支付工具。
三是将支付业务宣传与反假币、反洗钱宣传有效结合起来,通过贴近农村居民的反面典型事例的警示作用,使乡镇、自然村企事业单位、协会和农户自觉接受并使用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提高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认知度和使用频率、提高银行卡安全意识,防范支付风险。
四是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和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银行卡和助农取款等方面的金融知识;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承办银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设立宣传点、广播、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宣传助农取款特色服务的功能和操作要求,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五是推广金融服务联络员制度。建立金融服务联络员培养机制,从聘任、培训、考核、激励等多方面开展金融服务联络员队伍建设工作,形成“择优选聘、持续培训、按季考核、奖励优秀、清退平庸”的金融服务联络建设体系,使其成为金融知识的宣讲者、金融产品的营销者、金融服务的提供者。
周华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