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理发店,听到青年师傅用家乡话招呼他的伙计,我一下就听出来了,他是我的老乡,因为他带出了一个口音,是四川广安地区特有的。我也说了一句家乡话,小师傅也听出来了,他问我来自哪里,我报了家乡的小地名,同样带出了那个口音,并问他家在哪里,孰料他坚定地说出了省城的名字!
省城的口音,我熟悉,跟我们家乡差别大。我只好哦了一声,不知道是否应该继续用家乡话交流,有一小会儿沉默。然后,似乎很自然地,我们又生硬地归顺了京城的语言环境。理完发出来,我还在为这个情节伤感。
在人性的范围,于异乡听到乡音的亲切,是一种反射,是不需要通过思维的。革命领袖曾经在革命影视剧里爽朗地大笑着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嘛”。有一度,第一代打江山的革命领袖在影视剧里必须说家乡话,以致革命剧搞成了方言大会。这无非就是为了把他们人性化。而同样在这样的影视剧里,小人物却必须用普通话把他们统一成普通的战士,除非这是一位特别需要突出的战士。
没有一种语音是空洞的,语音是身份和地位的名片,而语音在使用中,自然标明了话语权。毛泽东用韶山土话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不经转述,很多人是听不懂的,但至今被人神话般模仿。邓小平也一直使用他十五岁前获得的广安土话,也是不好听的,但也没有人认为他应该说北京话。关键在于,他们的语言,要不是“一句顶一万句”,就是“一句顶一句”,必须被倾听。
然而,换到一般外省人在北京说家乡土话是什么后果?别人听不懂,倒霉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人。小人物跟大人物的区别,就是小人物的一生多使用祈使句。小人物的祈使句人家听不懂,可能就乐得听不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弹琴听声,说话听音,语言永远有一种背后的本质。小人物需要放弃乡音,才有更多的认同。
但乡音是一种顽疾。即使一位大人物可以属于某一种方言和乡音,也不足以让一种乡音流行,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乡音。当我对新朋友介绍我的籍贯时,可以在广安前面省略省籍,同时会听到,啊,伟人故乡。我非常清楚这句话没有恭维我,甚至也没有恭维广安。因为谁都知道,广安和全国任何一个地方一样,有土豪也有贫民,而人家在说这句客气话的时候,一是看你是不是当地豪强,二是你的语音是不是足够家乡。如果你出身一方豪强,又成功地忘记了乡音,那么,恭喜你,你足以受人尊敬,你的籍贯才不是你的负资产。
一个人要习惯性地背叛自己的籍贯和乡音,必须经过强烈而反复的刺激,在灵魂深处暴发革命。新中国以来,身份、出生地和户籍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每一个人的社会阶层就在那一纸卡片上。重要的是,各个阶层差别巨大。官员和百姓,工人和农民,城市和乡村,差别大到改变一种身份就意味着巨大的奖惩。例如,公职人员被贬为农民,城市户口被籍没成为农民,意味着翻天覆地的命运转折。
而乡音却是洗不掉的身份证。八十年代中国的城市开始查验城市流民的暂住证,其实首先查的就是乡音。因为你一开口就暴露了你的身份。不知道有多少人吃过乡音的苦。终于,反乡音和反故乡就是反落后和创文明,摆脱乡音成为入城的硬通货和城市居留证。这种悖逆的感情不仅是现在,将来也会在嫌贫爱富的社会里和阶层差距长期共存。
我小时候感受过一点点革命时期的浪漫,主要症候就是胸怀祖国,放眼世界,还想拯救世界呢。这导致我心理上不承认自己的底层特色,甚至到了成年,读欧洲小说的时候,看到“外省人”的概念,也麻木到不往心里去。巴黎是多么势利的地方,外省人就是下等人。后来我成为教师,有一次旁听了一群女教师在一起取笑各自家的保姆,内容多与“家乡”有关。可见,家乡是可笑而且可耻的。终于我也开始反思“底层人民可笑的缺点”。到现在,我承认,只有真正的大人物才配拥有不避底层身份的豪气,像卢梭这样聪明的人,也会陷在底层出生的阴影里,“外省人”和“乡下人”是必须服气的。
即便今天的中国,故乡已经成为一种忧伤的抒情,乡音写在作品里,显得很文艺,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还是情不自禁地鄙薄自己的家乡,诅咒自己的乡音。原来,故乡只是一种暗恋,偶尔提一提,夜深人静时想一想,也就够意思了。
何三畏
(微凉摘自《北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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