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意见 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融资担保,信用中介,制度建设
  • 发布时间:2015-08-19 07:37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系统规划了通过加快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推动小微企业和“三农”事业发展以及促进创业就业活动。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实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比五年内不低于60%等目标,并从五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一是发挥政府支持作用,提高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二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三是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构建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四是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守住风险底线;五是加强协作,共同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

  《意见》提出,要通过新设、控股、参股等方式,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主力军,支撑行业发展;支持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兼并重组,发挥资本、人才、风险管理、业务经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做精做强,引领行业发展;以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标准,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

  《意见》明确,要加快再担保机构发展,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有效分散风险。

  《意见》还提出,各省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实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风险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合理分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推动建立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

  《意见》同时要求,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按照信用中介的内在要求,经营好信用、管理好风险、承担好责任,提升实力和信誉,做精风险管理;坚守融资担保主业,发展普惠金融,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丰富产品和优质服务。

  在监管层面,《意见》提出,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完善融资担保监管法规体系;加大监管指导和监督力度,维护监管法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失信、违法的融资担保机构建立部门动态联合惩戒机制。

  (记者 米太平)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