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一直是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老大难问题。据统计,7月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共计7014款,其中公布到期收益率的有3532款,占比仅五成。
尽管监管部门早在2013年7月就推出了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力求加强银行的信息披露度,但来自研究机构的监测数据显示,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并未明显改善。
据了解,今年二季度,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为32910款,发行规模估计为19.75万亿元。在此期间,纳入监测的银行共有297家,其中上海银行、吉林银行、中原银行等200余家银行在运行产品信息披露上得分均为零,甘肃银行、内蒙古银行、淮海银行等100余家银行在到期产品信息披露上得分均为零。
银行信息披露究竟为何难以透明?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部分银行会进行选择性披露。尤其是结构性理财产品,由于收益波动较大,一些产品不能达到最高收益预期,银行怕引起投资者和市场关注,就索性对到期收益率信息不做公布。
普益财富研究员匡宸郗对记者表示,有效的信息披露能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信息,有利于形成正确的投资决策。而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在信息披露方面现状堪忧,在信息不对称和监管空白的双重作用下,使得市场产生了大量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造成银行“刚性兑付”、理财产品“飞单”等诸多问题。
“只有银行真正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充分的信息披露,将选择权交到投资者手中,让其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自由做出投资选择,投资者才会心甘情愿接受可能的风险。”匡宸郗说道。
文 柳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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