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代表”到底扮演什么角色?秘书处的功能与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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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8-20 09:45
在8月17日发布的《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实现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由事业单位向社团常设办事机构(协会秘书处)的转变,改变中国足协与足球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转变完成后,适时撤销足球中心并按规定核销相关事业编制。
在中国足协章程中,秘书处是中国足协常设办事机构,是中国足协的执行层,行使中国足协执行权。秘书处主要由秘书长领导,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具体来说,“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报主席会议批准。常设办事机构的职责是:执行执行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决定;执行各专项委员会的决定;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处理本会的对外联络工作;管理本会财务;本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按蔡振华的解释,原中国足协常设办事机构是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中国足协的会员大会和执委会的决策权发挥不充分,足球中心实际上既行使了中国足协的决策权,同时又行使了中国足协的执行权。本次改革后,明确秘书处仅行使执行权,决策权归会员大会和执委会。
蔡振华表示,这是真正实现决策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去行政化迈出第一步。
这样看来,新的秘书处,权力很大,而且人员配备不少。那么,这个作为权力执行中心的秘书处,改革后由有哪些新的设置,有哪些人来执掌呢?
按《中国足协改革方案》的规定,“足球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进入中国足协工作,免去事业单位职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当然,目前并未清晰地界定如何管理秘书处或者进入秘书处任职。
张剑目前是中国足协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这个没问题,但如果4名“代表”都以副主席的身份进入秘书处的话,实际上足协的所有工作都还是要归于张剑、魏吉祥、于洪臣和林晓华四名足管中心领导身上,这将带来一个新的问题,中国足协新任主席和副主席与足管中心代表之间将如何分工,如何体现中国足协的改革属性?现在外界关注的焦点也在于,新的足协成立后四名代表将在新的足协机构离发挥怎样的作用。毫无疑问,秘书处仍将由张剑、魏吉祥、于洪臣和林晓华四名代表领导,但改革后也有可能有微调,不排除有个别新任副主席加入这个加强版的机构。
《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提出,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选择去留。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其去向可能都是秘书处。对于究竟有多少人员愿意将关系转入改革后的中国足协,蔡振华暂时无法提供具体数据,但他对前景很乐观,蔡振化说:“应该说绝大部分同志都愿意一次性选择中国足协的秘书处进行工作。”
按照新的规定,秘书处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足球、体育管理、经济、法律、国际专业交流等领域优秀人才,确定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实行竞聘上岗制度,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强化竞争机制,优胜劣汰。
中国足协调整后,将按照社团法人机制运行,不再受编制等原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束缚。将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足球、体育管理、经济、法律、国际专业交流等领域的人才。为确保能够吸引并留住最优秀的人才,秘书处的薪酬水平将具备较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实行竞聘上岗制度,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强化竞争,优胜劣汰。
在各国足协中,秘书处更多的是一个协调各职能委员会的工作,而不会去过多“插手”或者“管理”各委员会,在新的足协机构中,初步设想将下设20个委员会和执行部门,对青少年、女子、国家队、场地、医疗等工作设立单独的委员会工作,秘书处将在相关业务部门之间加强联系,做好统筹安排,这是秘书处的主要工作,而这个部门未来的执行和工作规范也需要制定详细规划。
蔡振华表示,目前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各项任务。还要制定任务分工,完成配套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各部门将加快工作,抓紧完成。今年年底中国足协会员大会前应当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此外,为保障脱钩后中国足协能够平稳过渡和顺利运行,已拟定了《中国足球协会内部工作规则》。《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中国足协运行的主要依据、秘书处部门和岗位设置计划、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公文办理审批办法、工作要求等。到时候,相关职能才会比较清晰。
记者 程善 北京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