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IP七宗罪

  • 来源:电视指南
  • 关键字:IP,《红楼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15-12-17 15:07

  作为知识产权的英文缩写,IP本身是一个非常中性的词。概括来说,IP其实是所有有可能进行创意开发,尤其是进行影视创意开发的文化载体。但是,随着IP争夺战愈演愈烈,精于此道的人不管IP是否优质,只要有点炒作价值的都会被收入囊中变成奇货可居。这种风潮之下,影视产业上下游及周边全都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这种现状不但会让优质IP的名声受到影响,而且会让大量不善于炒作和资本运作的优质作者面临巨大的职业危机和生存考验,进而直接影响到整个影视产业的正常发展,甚至影响到国家、民族的文化产业进程。为此,我们有必要来细数一下垃圾IP的罪状。

  第一,本末倒置之罪

  对于影视产业来讲,平庸的IP和作为次品的IP,都应该归入垃圾IP之列。因为以巨额投资和精英的创作、制作、运作团队进行包装推广的作品,一定来自于优秀的甚至顶尖的IP才对,比如已经被确认的经典著作,或者当下传统作家、网络作家创作的口碑、销量或点击率超群的优秀作品。

  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垃圾IP也受到了顶尖IP的礼遇,操作这种垃圾IP的人士,他们对其质量也心知肚明,但却仍然假装自己拥有的都是优质或顶尖IP,并以此去给资本讲故事,进而达到攫取话语权并重写规则的目的。这种建立在短视和急功近利的非专业战略基础之上的操作方式,是行业内最危险的事情,一旦这样的人掌握了最终话语权,影视产业的末日也就到了。

  第二,以量代质之罪

  垃圾IP像老鼠一样,繁殖能力极强,一对老鼠夫妇一年可生5000多个子孙,生完孩子6个小时之后就又可以交配,小老鼠40天之内就又可以交配生育。而优质IP或传统创作者像大象一样,大象性成熟期为12到15年,怀孕时间为22个月,一次只能产一胎,幼崽要跟在母亲身边五年才能自立。这就像我们的传统创作者,穷其一生可能还出不了一部作品,比如曹雪芹的《红楼梦》。

  老鼠如果能自己解决生存出路问题,不去占有大象的资源,我们认为两者并无本质区别。但问题是,像老鼠一样繁盛的垃圾IP被别有用心的人囤积之后,会完全替代大象的功能。我们已经看到,那些囤积垃圾IP的公司,往往因此发了大财,只因为其拥有数量可观的所谓IP,就能忽悠资本以巨额代价来购买。

  第三,强占资源之罪

  当上述囤积垃圾IP的人拿到了钱,就能用这些钱来开发他们囤积的IP。谁来做具体开发?不可能还是制造这些垃圾IP的人,因为他们绝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也不是业内人士,所以,最终被请来开发的,还是传统的业内精英。

  因为他们有了巨额资本,他们可以花巨额的钱请来业内精英。这样的结果就是,大量优质业内人士,包括原创编剧,在资本的蛊惑之下,无奈加入了垃圾IP的重构过程。

  优质资源是极其有限的,垃圾IP占据了这些优质制作资源,其他本来优质的项目却有可能因为没有所谓的点击率、粉丝、话题性而失去优质制作资源,恶性循环之下,完全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第四,解构精英之罪

  当大量的精英人士因为生存压力或其他方面的考虑加入了垃圾IP开发之后,他们引以为傲的原创能力、教育背景、天赋异禀以及数年甚至数十年的业内艰难积累,都可能成为某个炒作话题或某个平庸IP作者的陪衬,甚至他们以专业能力重新建构的作品还会受到原作者肆无忌惮的挑剔。

  精英人士本来是行业内的中坚力量、中流砥柱,他们之所以成为精英人士,肯定也不是傻子。时间长了,他们可能也不愿充当这种陪衬,他们也有可能放下祖传的身段和墨宝,拉帮结派组成团队,在工作室摆上几十台电脑,找到一个热点就开始炮制一天几万字的垃圾IP。

  如果所有的精英团队都被垃圾IP解构的话,我们未来将不会再有精英团队,不会再有花数年、十数年苦心经营优质IP的创作者。劣币驱逐良币,大家全都一起变垃圾,把所有媒体的黄金位置都让给美剧和韩剧。

  第五,污染源头之罪

  在影视产业中,垃圾IP对编剧的影响是最大的。垃圾IP的出现,极大地边缘化了编剧的作用。有些人现在就直接公开说:给编剧费用超过两万块钱的都是傻子!

  这种逻辑在垃圾IP概念的支撑下,看起来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有了所谓的IP,资本会认为全社会都已经在关注它,再加上好的制作团队和小鲜肉俊男CP以及美少女,必然会带来好的票房、收视、点击率。在这种概念的支撑下,有没有好的编剧根本无所谓了。

  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资本已经为垃圾IP付出了相当的成本,这部分成本,理所应当地转嫁到了编剧身上。如果剧本总费用是20万元每集,为了垃圾IP的虚名:点击率和粉丝量,资本付出了18万元,所以,留给编剧的费用不能超过两万元。

  优质IP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平庸IP对于影视改编的作用充其量就是个大纲,垃圾IP大部分只有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平庸IP或垃圾IP如果转让费超过该项目的影视剧编剧费,相当于大纲费超过剧本费用,相当于15%大于85%,典型的本末倒置。让一个科班毕业、训练和实战多年的职业编剧去改编业余作者以每天一万字喷出来的东西,收入和署名还都受损,这事儿长不了。

  编剧是影视创作的第一生产力,是整个产业链的源头。如果编剧全都以极低的价格去为垃圾IP服务,这个源头虽然也还会不断地涌出水来,但很难说是清水、中水、泥水、污水了。

  第六,毁坏规则之罪

  影视剧常规的操作,是先有剧本,再有导演和演员这样的制作班子,甚至拍出样片,才去寻找电视台等播出机构。但现在IP盛行之下,经常是只有一个IP,就能和播出机构达成合作,甚至有巨额订金能收回。

  这种唯IP论,直接以它头顶虚幻的光环来代替包括编剧、导演、演员、服化道摄美录等中间关键环节去进行博弈,已经违背了影视产业正常的生产规则,必然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第七,矮化原创之罪

  目前,原创小说作者与改编编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烈,渐呈不可调和之势 ,并且大家各执一词,各自强调自己的重要性。这在过去是很少见的,过去的小说作者与改编编剧之间,很少见到有这么强烈对立的矛盾。究其原因,是因为某些希望以炒作IP来改变规则、从中赢利的人过分强调了IP在影视剧创作中的作用,以眼球经济代替一切审美原则,只要关注我的人多,我就有话语权,而不是以作品真正的艺术价值为标准。

  这样虚高炒作的结果,必然会厚此薄彼:夸大了IP作者的作用,那就必然要弱化改编编剧的作用。但作为职业编剧,我们都很明白,改编的艰辛,完全不输原创小说的劳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创小说作者和炒作者还过分夸大原创者的影响力,真正执笔的改编编剧必然会心存不满,再次接到这种项目时心态必然会失衡,与原创者之间的矛盾会日渐扩大。本来应该精诚团结的合作团队,最终因为不公平的待遇而变成水火不容。

  细数垃圾IP七宗罪,并不是完全否定IP这个词。如何看待IP产业?其实真正有建设性的意见是培育自己有价值的原创IP,如果是世界级或国家级别的公司和机构,就有义务培育世界或国家级别的大IP。

  余飞

  著名编剧,主要作品为电视剧《永不消逝的电波》、《重案六组》第三、四部。现任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市电影家协会编剧工作委员会副会长。

  文 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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