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梁新材:被免职总经理百天套现2400万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栋梁新材
  • 发布时间:2010-10-11 09:49
  由于提出“不合理”的离职待遇要求,栋梁新材原总经理徐引生被董事会投票免职,同时也打开了徐在遭免职后疯狂套现之门。

  徐引生在栋梁新材董事兼总经理的位置上已经多年,但今年5月12日,栋梁新材董事会通过投票方式罢免徐引生的总经理职务,尽管徐引生本人不想辞职并在会上投了反对票,但总经理一职最终由公司董事长陆志宝兼任,徐引生目前仅保留董事一职。

  徐引生由此开始大规模套现。《投资者报》统计,今年5月28日至9月15日,他在3个多月时间里抛售次数多达22次,共抛售187.95万股。按深交所公布的成交均价计算,总共套现2400余万元。

  离职待遇分歧致总经理被免

  今年5月12日栋梁新材召开的一次董事会上,徐引生总经理职务被免除。而栋梁新材5月14日发布的公告对这次罢免过程有详细披露。

  公告称,除一名独立董事在外办事没参加以外,总共有8名董事与会讨论,最终以7票同意、1票反对的结果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免除徐引生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和董事长陆志宝兼任总经理的议案。事后公司高层透露,这位投反对票的董事正是徐引生自己。

  对上市公司而言,如此兴师动众地罢免某位高管的做法并不多见,一般情况下,董事会若认为某位高管确实不再适合担任其职务时,会尝试采取劝退的方式由该高管主动提出辞职,以免产生不良影响。栋梁新材专门召开董事会罢免高管的情况显得有些特别。

  栋梁新材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董事会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保持业绩稳定增长的角度考虑,做出徐引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安排。”

  徐引生今年46岁,高中文化,助理工程师,历任湖州第一铝合金型材厂车间主任、生产副厂长等职。1999年3月担任栋梁新材董事至今,并兼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内部人士向《投资者报》介绍,徐引生是栋梁新材的元老级人物,是和栋梁新材董事长陆志宝共同打天下的兄弟。陆志宝在任湖州第一铝合金型材厂厂长时,徐引生等其他几名现任高管就分别在该厂担任要职。

  随着栋梁新材2006年在中小板成功上市,陆志宝和徐引生等人也都在一夜之间成为亿万富翁,并成为当时湖州地区造富人数最多的一家企业。作为创业高管,徐引生持有栋梁新材1430.02万股,占总股本的6.01%,持股数仅次于董事长,年薪也达到40万元。

  因此,不到迫不得已,董事会不会轻易免去其职。对于内情,栋梁新材上述内部人士表示,今年5月初,徐引生曾向公司董事会口头提出辞职,董事会为此定于5月12日召开会议。但“开会前,徐引生针对自己的离职待遇提出很多不合理要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之后他完全没有履行总经理职责,从而导致被罢免”。

  离职三月套现2400万

  由于多年担任的总经理职务被董事会罢免,徐引生尽管仍任董事一职,但处境相当尴尬,由此开始疯狂抛售手中所持的栋梁新材股份。

  深交所数据显示,徐引生最早的一次抛售是今年5月28日,这一天距离他被免职仅半月。在这之后的三个月,随着公司股价的反弹回升,徐引生抛售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抛售的股份数量也越来越大。

  徐引生仅7月份就抛售了8次,套现超过320万元。8月底至9月初,栋梁新材的股价涨至13元左右,达到反弹行情的新高,徐引生选择在8月底密集抛售,8月25日至8月31日,徐引生分五次抛售73万余股,套现多达959万余元。

  加上9月上旬的6次共抛售45.85万股,徐引生截至9月15日总共减持量为187.95万股,也就是说,他在三个半月时间里,通过减持总共套现2437.14万元。

  落袋两千多万元后,徐引生所减持的股份只占其持有的栋梁新材全部股份的13%,目前他还持有1242.07万股,以栋梁新材目前股价计,徐引生余下股份的市值已超过1.5亿。

  徐引生外,公司其他高管也有零星减持。深交所数据显示,截至9月20日,公司另有7名高管选择抛售,但抛售数额较小,总共套现29.2万元。加上徐引生的套现额,目前公司高管套现总额为2466.33万元。

  不过,这7名抛售者中,除了董事潘云初、职工监事陈阿泉外,还有曲晓珑、双志卫、宋建华三人并非公司高管,但同样算在高管抛售之列。

  公司方面的解释是,这三人也是公司的11名发起人股东中的成员,为简化这11人今年及后续年度的股份锁定及解锁手续,公司已经向深交所申请将上述11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纳入高管股份进行管理,该申请近日已获批。

  经销商诉讼致增发被否

  上述7人中有6人选择在9月20日抛售股票,或许这与公司最近遇到的经销商诉讼和增发被取消有关。

  今年9月初,一份由栋梁新材经销商代理律师递交的指证栋梁新材涉嫌隐瞒诉讼进展、2009年至少有1800万业务费未列入财务报告的举报信被送至证监会发审委。据介绍,栋梁新材今年8月3日向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诉经销商沈桂荣、曹雅萍支付欠付公司的货款225.49万元,提取11.9万公斤铝型材并支付相应价款274.1万元。

  经销商沈桂荣、曹雅萍今年8月20日提出反诉,诉栋梁新材欠付其2009年返利308.8万元、因拖欠支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1.11万元,及今年返利108万元,并要求解除双方经销协议。

  尽管栋梁新材发布公告否认了隐瞒诉讼进展一说,并称举报不属实,但证监会还是取消了对栋梁新材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按计划,证监会发审委原定在9月3日审核栋梁新材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年产5万吨节能铝合金型材的预案。

  沈桂荣的代理律师刘浩强在举报信中称,这宗诉讼合计近千万元,栋梁新材并未披露;而且据栋梁新材向法院提供的记载内容,涉及产品21979吨、业务费金额达1800余万元,却未在公司财报中披露。

  但栋梁新材认为深交所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但此次诉讼不在这一范围,不属于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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